深圳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深圳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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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基数上限和下限
6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缴存基数 1.自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60元,不得超过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3倍)。202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 2.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二)缴存比例 1.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2.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公积金基数2025最新标准是多少
来源:幸福福田
2024年11月11日
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以下简称《贷款补充规定》)
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利息补贴通知》)
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
拟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个人最高可贷120万元
家庭最高可贷220万元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关要求,深圳公积金中心继对租房阶段性100%提取公积金政策续期后,又推出《贷款补充规定》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从支持租房与购房两方面协同发力
助力广大缴存职工
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即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以上浮40%;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上浮20%。
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
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
例如,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为防范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贷款补充规定》拟同步调整最高额度的动态调整机制内容。当上年度末我市公积金个贷率在85%~95%区间时,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拟回调20个百分点;当上年度末我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暂停执行上浮政策。
提取后尚有余额
可冲还公积金贷款
为进一步缓解职工的还贷压力,《贷款补充规定》拟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在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职工,如果办理了现有的“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后,其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还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
深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职工家庭由于夫妻双方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加起来比房贷月供高等原因,在还贷提取后,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同步办理还贷提取,其中一方的公积金账户有余额未使用。新业务推出后,他们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的剩余资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这样就能更充分地使用公积金了。
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的
利息补贴力度
2012年12月,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累计缴存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深圳公积金中心以历年结息总额为基数,按照缴存年限的长短,给予额外的利息补贴,真正实现“息上加息”。
为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利息补贴标准:
对于累计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5%提高至10%;
对于累计缴存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8%提高至15%;
对于累计缴存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补贴标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12%提高至20%。
当前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意见,电子邮箱地址为:gjj_zhengce@zjj.sz.gov.cn;信函邮寄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6层(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特区报
深圳公积金基数怎么算出来的
据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消息:
近日,网友来信:新员工入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如何设置?
3月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等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3月1日起,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520元。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编辑:杨淇媛(实习)
审核:黄宇
主编: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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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基数最高限额是多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6日发布两个文件,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涉及提高贷款额度、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多项举措。3月24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231万元。
当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对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出调整。一是上调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首套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新增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
与此同时,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区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都可以在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时可享受的额外利息补贴比例:累计缴存年限在1(含)至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累计缴存年限在5(含)至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在10年及以上,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
转自新华社 记者:赵瑞希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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