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夫妻买房,基本要动用六个钱袋子——男方父母、女方父母、夫妻俩。
居高不下的房价让年轻人觉得一定要早买房,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可能连首付的零头都没有。
因此,父母纷纷出资给婚后小夫妻买房。然而,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高居不下的离婚率,让大家在买房前有了很多顾虑。
案 例
王翠花,咱们离婚吧!
牛铁柱,离就离,不离不是中国人!
好,离婚协议签一下,咱俩共同财产就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有咱俩的名字。首付款是我爸妈借给我的,这是咱们的共同债务。
牛铁柱,你给我说清楚,怎么就共同债务了。当初你们家没有房我就跟你扯证了,后来经济条件好些了。你爸妈说给我们付首付,贷款我们还,买了这套房。你摸着良心说是不是这样?
当时我爸妈就说是借给我们的,我写了借条给我爸妈的。
TMD,这个借条我怎么从来没见过?牛铁柱,你这个混蛋,伪造借条,咱们法庭上见!
九千说法
2018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虽然确定了“夫妻共债共签”的原则,但是该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则是一个例外情况,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上面说到王翠花牛铁柱的案例,如果借条是真实的,那么首付款确实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因为房子登记在二人名下,王翠花也实际使用了房屋了,属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范畴。
那如果借条是事后伪造的呢?
由于现在的笔迹鉴定技术无法鉴定笔迹形成的具体时间,是否是事后伪造的借条,通过技术手段很难判定。除非王翠花有充分证据证明当初首付款是牛铁柱父母赠与给他们的,否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翠花大概率会败诉。
下面来看看,父母出资婚后买房的几种情形
一、父母出全款购房
(1)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系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
(2)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
(4)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子视为夫妻俩按照各自父母出资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除外;
(5)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
二、父母出首付款购房,夫妻还贷
此种情况下,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财产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房款的来源等从公平角度进行分割。
因为,《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标的物应指不动产而非出资,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而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之情形,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如父母作为首付款出资人的,明确首付款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法院分割时会将这部分首付款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分割给出资人子女。如未明确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则应当认定为赠与给夫妻双方。
九千小课堂开讲啦~
1、父母出资婚后买房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出资方以及登记方;
2、父母作为出资方,支付房款时须从自己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同时备注款项用途,避免现金交易;
3、父母作为出资方,最好书面明确赠与的是哪一方,白纸黑字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未避免上述案例中王翠花的遭遇,夫妻一方如接受另一方父母的赠与,最好与其商量签署书面的赠与协议,以免被出尔反尔,反而成了夫妻共同债务。
结 语
结婚加名字的系列科普到这一期就结束啦~很多细节性的问题无法一一列举,大家可以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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