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妇女判刑几年,买卖妇女罪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邹可乐

买卖妇女判刑几年,买卖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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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妇女怎么定罪

#打卡挑战局#这是真实的故事,皆是我所闻所见。我出生在山东鲁西南的黄河滩区。有好多人可能不知道啥是黄河滩区,就是黄河主河道和黄河大堤之间的区域,一旦黄河水太大,就会泛滥到我们滩区,滩区也就成了泄洪的河道,就是这么一个贫瘠的地方。

黄河滩区

滩区一年收两季庄稼,夏季冬小麦,秋季玉米或者大豆。纯属靠农耕生活的人们非常贫困,八九十年代出去打工基本也出卖力气,挣不了几个钱。黄河滩区除了穷,还有一大害,那就是黄土,一旦起风,黄沙遮天蔽日,人们都灰头灰脸。滩区以外的姑娘都不愿意嫁进来,滩区的姑娘又想嫁出去,这就造成滩区有很多适龄男光棍。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八九十年代,适龄妇女的买卖就成了气候。有好多人贩子从广西、贵州、四川、湖南往我们这边贩卖成年妇女,大都是熟人或者通过熟人骗来的,以2000—3000元的价格,卖给这边的光棍汉当媳妇。我们村最多的时候有这种妇女40 多人。

黄河滩区

我们家邻居徐家,因为父辈抗日战争期间当过汉奸,他家虽然还算富裕,但附近村庄里没有人愿意和他们家成亲,兄弟四个都是光棍。最后买了三个媳妇,老四去外地当了上门女婿。如果买媳妇的是因为家里穷,娶不到媳妇的还算好的,至少男人勤劳能干。要是因为有痴呆或者其他残疾找不到老婆的话,买来的媳妇可就遭罪了。

案例一:说说我们家西边的邻居杨家,兄弟三人,父亲很早就到河北边种地淹死了。为啥种地还要过黄河呢?因为那个年代黄河来回滚,本来地在黄河这边,可是黄河一直滚,地就成了在黄河那边了。那一船,淹死了我们村17个壮劳力。杨家兄弟三人,除了大哥找到当地老婆,老二是远近闻名的棒小伙,很能干,由于自幼丧父,到30岁还没有找到老婆。于是,有热心人张罗买了一个,我们都去他家看。那女人很标志,家是广西的,当那女人清楚自己被卖到这里,那个哭啊,撕心裂肺的。当时都不会普通话,找来一个较早买来的广西媳妇,一交流,原来这女人在广西有丈夫,还有一个刚断奶的孩子,由于家里穷,出外打工被人贩子骗来的。那女人看到人就磕头,求把她放回去,她一定还上杨家花的2500元。可谁管他呢?真个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图片来自网络

当时我们村已经总结了一套完善的对付买来的媳妇办法。先锁到屋里,当天晚上叫上几个村里的喜欢打架的小伙,摆上一顿酒,几个小伙吃饱喝足。打开门,上去就打,几个人都很专业,只打得女人浑身是伤,就是不会出重伤,基本上女人要在床上躺半个月才能下地。好处是:一是浑身是伤,有效预防她有精力逃跑。二是买家好摆布,一顿毒打后,没有了任何反抗意识。一般一个月后就怀孕了,再找人看着,孩子一出生,因为女人心疼孩子,一般不会逃跑了。这就是整个买媳妇的流程,一环扣一环,细致严谨。这个女人算是命好的,男人结实能干,知冷知热,后来生了两个女儿,现在还在我们村上。

案例二:这一家姓李,家境不错,但儿子是个傻子,可这家就这一个儿子,于是托好心人给买来一个女孩,据说是高中生,也就十六七岁。那时的高中生,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研究生吧。我们去看,那女孩真是太漂亮了,据说李家出了当时的最高价,3200元。

正常打伤流程之后,那傻子啥也不懂,也怀不上孕啊!但便宜了村里的小混混,一天天以闹洞房为名,过去沾那女孩的便宜,这个摸一把,那个掐一把,心理变态的光棍汉们经常把那女孩掐的浑身青紫。那时我已经读了初中,对基本同龄的女孩很是同情。和我的好同学两个人准备写举报信,让公安局来救出去这个苦命的女孩。就在我们写好举报信的当晚,女孩因不堪其辱,上吊自自杀了。女孩埋在我们村前面,一座孤坟,她是谁的宝贝女儿,又是谁的姐姐或妹妹,没人知道,这也成了我和同学心中永远的痛。

孤坟

案例三:还是李家,李家是我们村的大姓。这一家的孩子倒是智商正常,可是性功能低下。村里的小混混们打完流程后,可他还是不能完成好事。

重点来了,于是这男人的嫂嫂、婶婶一帮人,把那女人脱个精光,帮那男人给摁住,成就男人好事。你想啊,那男人本身就不行,在这种情势下,更是白搭。这女人在村上呆了半年多,还真怀孕了。可这女人也厉害,不知她通过什么手段,把自己被拐卖到我们村的信息通知给了她远在广西的家人。她父亲立马就来了,找到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派来一个人大副主任一车一人来村里要人,那老头慈眉善目,说话和善,先讲理,再讲法。那时候的人不讲法,就一句话,我们花钱买的,谁也管不着。后来几个愣头青说老头是来骗走那女人的,还要把老头装在麻袋里,给扔黄河里淹死,野蛮不?老头呵呵一笑,说你们说我是假的,你们敢报一下你们姓氏名谁不?几个小子倒也英雄,一一报出我是某村某组某某,人家掏出一个小本仔细记录,然后留下一句话,我要是明天不来,就是假的。各位看官可能认为有假,那你就错了,我写的句句属实,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真实事件。

第二天,我们村来了大概有500警察,解放卡车上还架着机枪,农村人就那样,有群胆,没孤胆,一帮人各自逃命。即便这样,村里负责人还是提出一个令现代人哭笑不得的条件:人可以放,不过得等那怀孕女人生完孩子再放走。理由是人家花钱了,得给人家留个后。我们今天的人可能不理解,但这就是八九十年代农村的事实。有那么多警察在,人家合理合法,解救被拐卖妇女,根本不听村里的人放屁。立马把有关人员带走,其中就包括那买女人的人的父亲。即便这样,那男人十天以后才交出女人,换回自己的父亲,这件事大概发生在1995年。两年以后,全县大整顿,所有被拐卖妇女登记造册,公安局一家家核实,愿意留下的,通知远在广西、贵州、四川、湖南的家人,老家必须来一个人协助办理婚姻登记。愿意回老家的,公安局立马派人送女人回自己的家,不同意的,立马按买卖妇女罪收监,这才算是把这帮妇女完全解救。即便这样,我们村还是有大概20个女人留下了。原因很简单,就是有儿有女了,生活还不错,也和家人联系到了,自愿留下登记结婚。

集中行动

案例四:杨家还有一个特殊案例,这家的父亲有个把兄弟,现在也叫仁兄弟或者结义兄弟,贩卖妇女到村里歇脚。当时有大概十个左右的妇女,其中有一个女孩,会跳舞,会唱歌,还会说我爱你。这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绝对是个稀罕物。这家有一个男孩,当时19岁,为啥我知道呢?因为这男孩和我哥同岁。看中了那个会唱歌跳舞的女孩,贩卖人口的结义兄弟也很仗义,就说咱家孩子愿意留下,就留个成本吧!500块钱。村里人经过商议,为啥商议,当时只有找不到老婆的人才会买老婆,一个19 岁男孩,长相家庭都不错,买老婆传出去对家族名声有损。架不住你情我愿,这女孩就留下了,还办了个简单的婚礼。这在当时绝对是西洋景,于是他们家就成了我们村的打卡中心。

这女人在我们村生活了至少20年,后来我问她,为啥当时愿意留下。她说当时老娘已经是别人盘中餐,况且那男孩长得不错,嫁给他总比嫁给傻子强吧!活得多通透!可是她心强命不强,不会生育。这么一个通透的人,在我们村人缘很好,大家都愿意去她家玩,为了挽救婚姻,自己跑回广西娘家要来哥哥家一个女儿,作为自己家的孩子。结果最后还是被赶走,男人又从新结婚生子。去年春节,还给我打了个视频电话,相互只是说过年好,我也没敢问她过得怎么样。

时代的悲哀

这些都是那个年代的罪恶,为啥被拐卖还会自愿留下,就是因为这些女人老家穷,买他的男人踏实能干,又有了自己家的儿子女儿,从心里不愿意回去了。况近几年交通方便,还能隔三差五的回娘家,孩子都有出息,也就当是远嫁了。特殊说明,这些家庭孩子都聪明,不是考大学就是经商高手,基本没有在老家种地的,这也就是生物学上的杂交优势吧。

以上皆源于我的儿时记忆,现在皆可公开。况国家这几年开启黄河滩区搬迁工程,所有滩区村庄都搬出来住了楼房。国家打击贩卖妇女儿童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后这种事情再也不可能发生了,这些故事也只是那个年代的记忆吧!所有悲剧都已过去,未来一切都是美好!

买卖妇女判多少年

据央广网报道,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表示,今年将提交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的议案》。

李紫微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践踏人权尊严,破坏家庭完整与社会稳定。她建议,废止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将该类行为统一纳入“拐卖妇女儿童罪”范畴,增设“组织非法送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填补法律空白,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基准,实现“买卖同罪同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 央广网

建立户籍异常人员统一采血筛查机制

近年来,我国打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李紫微在上述建议中提到“建立户籍异常人员统一采血筛查机制”。具体而言,由公安部牵头,对全国户籍登记中“来历不明”“户籍信息矛盾”及“非婚生子女未登记生父母”等异常状态人员,开展强制性DNA采血筛查。同时,将采集数据实时对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运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交叉比对。

她提及,可以制定《DNA数据采集管理细则》,明确隐私保护措施,建立异常数据复核机制,避免误伤合法收养家庭。

此外,她认为还要“构建被拐人员户口非法注销智能系统”。其中包括修订户口登记条例,增设“被法院认定系被拐卖取得的户口,公安机关应依职权主动注销”条款;开发全国户籍系统与打拐数据库的智能比对模块,实现疑似非法户口自动预警、人工复核、批量注销;建立被注销户口异议申诉渠道,确保合法权益救济。

建议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同罚

3月1日,在接受央广网专访时,李紫微表示,建议取消拐卖犯罪追诉时效限制,这是她今年重点关注的内容。

其中包括:修改刑法第八十七条,将拐卖妇女儿童罪列入“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的特别犯罪类型;对已过追诉期的历史积案,允许通过DNA比对等新技术获取关键证据后重启调查;建立“打拐历史档案数字化工程”,永久保存相关案卷材料。

在推动刑法罪名体系重构方面,李紫微建议,废止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将该类行为统一纳入“拐卖妇女儿童罪”范畴;增设“组织非法送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填补法律空白。

她特别强调,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基准,实现“买卖同罪同罚”。此外,她还提出构建“预防-打击-救济-震慑”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包括组建专项工作组,在2025年内完成法律修订草案及配套制度设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DNA数据库扩容、户籍系统升级和基层执法培训;以及建立全国打拐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与工作进展,强化社会监督。

曾提议“拐骗罪”与“拐卖罪”合并为“拐带罪”

据此前报道,去年两会期间,李紫微建议,将“拐骗儿童罪”量刑调整为五年以上,有加重情节的量刑十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她呼吁,将拐骗儿童罪的最高量刑提高到死刑,或者将“拐骗罪”与“拐卖罪”合并为“拐带罪”,以实现罪与罚的统一。

李紫微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在多样化,防范意识也在高阶化,对于获取交易证据来说,这是一种挑战。尤其是非陌生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更是很难留下交易证据。对于名为“送养”实为“买卖”的犯罪行为,明显不具有合理性,仅因缺少“买卖”的交易流水,就将其归置于最高法定刑仅有5年的“拐骗儿童罪”之中,这严重背离了法律本质中的公平原则。

因此,李紫微建议修改完善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偷盗婴幼儿的、拐骗儿童三人以上的、被拐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超过五年的、使用暴力、胁迫和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她说,拐骗儿童是指以收养、送养或其他目的,有拐骗、绑架、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可以考虑废除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合并为“拐带儿童罪”,就量刑达到统一尺度。

去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给李紫微发去感谢信,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提案高度重视,将“拐骗罪”与“拐卖罪”合并为“拐带罪”相关提案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将认真研究,积极改进。

(观察者网综合央广网、北京日报客户端、封面新闻等)

买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将提交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的议案》。李紫微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践踏人权尊严,破坏家庭完整与社会稳定。她建议,废止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将该类行为统一纳入“拐卖妇女儿童罪”范畴,增设“组织非法送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填补法律空白,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基准,实现“买卖同罪同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户籍异常人员统一采血筛查机制

近年来,我国打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李紫微在上述建议中提到“建立户籍异常人员统一采血筛查机制”。具体而言,由公安部牵头,对全国户籍登记中“来历不明”“户籍信息矛盾”及“非婚生子女未登记生父母”等异常状态人员,开展强制性DNA采血筛查。同时,将采集数据实时对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运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交叉比对。

她提及,可以制定《DNA数据采集管理细则》,明确隐私保护措施,建立异常数据复核机制,避免误伤合法收养家庭。

此外,她认为还要“构建被拐人员户口非法注销智能系统”。其中包括修订户口登记条例,增设“被法院认定系被拐卖取得的户口,公安机关应依职权主动注销”条款;开发全国户籍系统与打拐数据库的智能比对模块,实现疑似非法户口自动预警、人工复核、批量注销;建立被注销户口异议申诉渠道,确保合法权益救济。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

建议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同罚

3月1日,在接受央广网记者专访时,李紫微表示,建议取消拐卖犯罪追诉时效限制,这是她今年重点关注的内容。

其中包括:修改刑法第八十七条,将拐卖妇女儿童罪列入“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的特别犯罪类型;对已过追诉期的历史积案,允许通过DNA比对等新技术获取关键证据后重启调查;建立“打拐历史档案数字化工程”,永久保存相关案卷材料。

在推动刑法罪名体系重构方面,李紫微建议,废止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将该类行为统一纳入“拐卖妇女儿童罪”范畴;增设“组织非法送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填补法律空白。

她特别强调,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基准,实现“买卖同罪同罚”。此外,她还提出构建“预防-打击-救济-震慑”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包括组建专项工作组,在2025年内完成法律修订草案及配套制度设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DNA数据库扩容、户籍系统升级和基层执法培训;以及建立全国打拐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与工作进展,强化社会监督。

来源:央广网

买卖妇女买的人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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