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交通事故重新伤残鉴定2025,交通事故怎么重新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交通事故 编辑:熊语然

一、如何申请交通事故重新伤残鉴定2025,如何申请交通事故重新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初次进行的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时,有权向相关部门重新提出伤残鉴定申请。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

法律分析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初次进行的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他们是有权重新向相关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的。

申请重新鉴定的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重新鉴定程序:

1、当事人各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

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拓展延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以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的残疾程度,应当由有资质的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进行评定。

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残疾程度评定证明和医疗费单据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安排专家进行评定。

重新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结语

总之,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初次进行的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他们有权重新向相关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同时,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并且重新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重新鉴定后,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否则由公安机关承担。另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并在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最后,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二、交通事故怎么重新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法律分析:1、当事人各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一、领取伤残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准备一份工伤认定书;2、工伤待遇申报表;3、劳动能力鉴定;4、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5、由单位填写《工伤治疗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二、领取伤残补助流程:1、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申请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可以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重新申请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四、伤残鉴定可以重新要求鉴定吗?

法律分析: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五、交通事故如何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名单,自行委托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六、交通事故后如何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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