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受伤和残疾童工的权利2025,用人单位对致残童工需要负责吗

劳动纠纷 编辑:韦峰思

一、如何保护受伤和残疾童工的权利2025,如何保护受伤和残疾童工的权利

保护伤残童工权利的方法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提供一次性补偿、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计算赔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分析

保护伤残童工权利的方法有哪些?

如果童工因残疾或死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民政部门可以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如果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对残疾童工和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提供一次性补偿,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计算赔偿金额。第六十六条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未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患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的标准。用人单位利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的,应当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一次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童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和医疗、护理费用确定,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和交通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计算,由残疾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补偿可先与雇主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解决。

拓展延伸

一次性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因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职工遭受损失时,给予职工一定金额的补偿。在实施一次性补偿时,需要注意以下法律规定:

1.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考虑职工的实际损失情况,不能过高或者过低。

2. 补偿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不能过于繁琐或者不便操作。

3. 补偿的发放应当及时,不能拖延或者拒绝发放。

4. 补偿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不能存在暗箱操作或者违规发放。

5. 补偿的发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涉及职工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

一次性补偿的实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确保补偿的公正、合理和及时发放。

结语

保护伤残童工权利的方法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提供一次性补偿、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计算赔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等。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对残疾童工和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提供一次性补偿,并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用人单位对致残童工需要负责吗

一、用人单位对致残童工需要负责吗1、用人单位对致残童工需要负责。该单位要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同时,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二、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犯法吗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犯法的。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被罚款,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用人单位对致残童工是否要负责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对致残童工需要负责。该单位要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同时,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犯法的。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被罚款,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企业对致残童工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第十条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对伤残的童工、使用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条例》 第四条 有关“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五、雇佣童工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伤残童工应当如何维权

一、雇佣童工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对在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进行劳动鉴定后,其应根据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其应发给童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拐骗童工、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伤残童工应当如何维权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禁止招用童工并不等于对童工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对非法招用童工的用人单位,除由劳动行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外,对于因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赔偿标准根据伤残情况不同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至16倍。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如果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使用童工单位不予赔偿,童工监护人可先申请对女儿的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后,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的方式,或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途径解决。

六、企业对致残童工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非法使用致残童工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2、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对伤残的童工、使用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

企业招收童工的法律后果如下: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条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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