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罗某电信诈骗罪案成功罪轻辩护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电信诈骗罪罪轻辩护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被告人等共谋利用网络诈骗他人钱财,由同案人出资购买电脑、电话卡等作案工具,并租用一间厂房作为诈骗窝点。多次通过打电话,谎称被害人涉嫌犯罪需要取保资金,或者谎称被害人涉嫌洗钱等明目,骗取众多被害人上钩付款,累计诈骗的款项达人民币1千万元以上。被害人发现被骗后立即报案,公安实施抓捕,各被告人抓获归案。
【律师辩护】
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通过咨询、比较,最后决定委托本律师作为罗某在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的辩护人。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辩护工作,通过会见了解较为准确的案件情况并提供较为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在审查批捕期间本律师依法向检察院提交律师意见,督促公安调取罪轻证据,并调整被告人的顺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到检察院后,被告人位列其他同案人之下,为法院罪轻辩护打下坚实的基础。案件到法院后,经开庭审理,辩护人依法提出认罪、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要求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得到法院的采纳。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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