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终获缓刑
杭州专业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其所在小区多次盗窃快递员所送快递,虽金额不大但次数较多,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快递员发现,带至保安室后报案,后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金某某抓获。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金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张涛律师作为金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律师,张涛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金某某了解案情。
【办案经过】
张涛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积极与承办警官沟通,并深入了解案情,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金某某进行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且金某某系涉案金额不大,危害性较小。
张律师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法律意见书,经过不懈的协调沟通,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金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对金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金某某能够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并且金某某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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