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样领取2025,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如何领取

劳动纠纷 编辑:杨雨

一、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样领取2025,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样领取

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两种领取方式:一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社保局进行划卡。根据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

法律分析

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鉴定流程申报结束后

3. 由社保局进行划卡

注意:改写部分保持原内容意义的保持。

二、成都市工伤伤残补助金标准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作了新的调整,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供您参考: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成都工伤留薪待遇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成都市工伤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方式为:

1.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并在发生工伤事故后15日内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6.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7.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8.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9.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再次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10.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对再次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11.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再次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1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5.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由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00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如何领取

一、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

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流程申报结束后由社保局划卡。

二、成都市工伤伤残补助金标准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作了新的调整,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供您参考: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成都工伤留薪待遇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怎样领取

一、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

成都市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流程申报结束后由社保局划卡。

二、成都市工伤伤残补助金标准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作了新的调整,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供您参考: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成都工伤留薪待遇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取流程:提交工伤认定书,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有无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由单位填写《工伤治疗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后报医保管理处检查处理。保险金额根据伤残程度而定,一次性伤残补助也是工伤保险的福利之一,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的一次性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职工遭遇工伤,可以申报工伤保险,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保险金额,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书》;2、《工伤待遇申报表》;3、《劳动能力鉴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成都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本文详细阐述了成都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以及成都工伤休养工资的计算方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总额等于赔偿基数乘以月数,其中赔偿基数为成都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至四级不享受。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七级至十级的伤残职工则可以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或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分析

一、成都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总额 = 赔偿基数 × 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级至四级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三)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

1、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四)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成都工伤休养工资怎么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拓展延伸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的通知》(川财社〔2019〕21号),成都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其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以促进残疾人就业。

要享受成都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且在本地区城镇就业人数不足1000人的企业;

2.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且在本地区城镇就业人数在1000人(含)至2000人(含)之间的企业,以及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且在本地区城镇就业人数在2000人(含)至3000人(含)之间的个体工商户。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都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此外,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单位,成都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将减半。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伤残就业补助金申请实行“自愿申请、自行申报、资料审核、财政扶持”的方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结语

成都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已经给出,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计算标准也不同。而成都工伤休养工资的计算方法也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所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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