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有多少条能看看吗,中国法律有多少条适合三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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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有多少条,都有哪些?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不同法律文件的第36条涉及不同领域的规范。以下是几部重要法律中第36条的核心内容及解读,按法律类别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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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撤销监护人资格
**内容**:
当监护人存在以下情形时,法院可根据相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
1. 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的行为;
2. 怠于履职或无法履职且拒绝委托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 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
**申请主体**包括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民政部门等。若相关组织未及时申请,民政部门应主动申请。
**解读**:该条款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尤其针对监护人虐待或失职的情况,明确撤销资格的程序和替代监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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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6条:禁止营利性活动
**内容**:
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如经商、投资非上市公司、境外注册公司等),或违规兼职取酬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的处分。
**解读**:旨在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私,保障公权力的廉洁性。不同身份的公职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领导)受不同限制,需结合具体法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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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使用暴力与警械的限制
**内容**:
人民警察执行任务时可使用暴力或警械,但不得使用枪支。使用时需遵循合法程序,控制事态,避免过度武力,并及时报告接受监督。
**解读**:强调执法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确保公共安全的同时保护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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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追责时效
**内容**: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时效延长至5年。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解读**:平衡执法效率与公共利益,对严重违法延长追责期,体现法律的科学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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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家赔偿法》第36条:赔偿责任范围
**内容**:
国家赔偿适用于以下情形:
1. 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侵犯公民、组织合法权益;
2. 履职导致公民、组织损失;
3. 履职损害国家利益。
**解读**:明确国家赔偿的适用场景,强调赔偿标准的全面性,保障受损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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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民法通则》第36条:法人的民事能力
**内容**:
法人自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终止时消灭。
**解读**:确立法人作为独立法律主体的地位,规范其行为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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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不同法律的第36条覆盖民事监护、公职纪律、行政执法、国家赔偿等多个领域,需结合具体法律文本理解其适用范围。若需进一步了解某部法律的具体条款,建议查阅官方文本或专业解读。
中国法律有多少条分别是什么
今年5月
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与你我他紧密相连
一起来学习民法典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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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但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况下,要将胎儿和出生的孩子一样对待。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如果胎儿出生后存活了片刻时间,即便他立刻死亡,也能取得权利能力,可以获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获得遗赠等权利。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其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给游戏充的钱是可以退回来的。8周岁以下儿童的游戏充值行为是无效的,充值金额将一律退还,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向游戏里充值大额金钱,且未经过父母同意的,可申请退还其超出年龄智力范围的充值金额。未成年人身份的确认是平台是否进行退款处理中最重要的一环,需证明充值行为是孩子独立实施的。小朋友们要引以为戒,家长们也要注意加强对金钱的管理。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霸座”不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占座霸座”行为由原来的宏观道德谴责提升至具体法律规定,不仅是对霸座人无赖行为的约束,也是对被侵害财产权益人的有效保障。对于被霸座人,若发现有“占座霸座”行为的,可以立即向承运人报告或反映,由承运人与霸座人沟通处理,不要轻易与霸座人有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不对“占座霸座”行为妥协的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灵活处理。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作为免责事由,必须满足“救助情形紧急”,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了“自愿救助行为”。所谓“紧急”,即救助是需要第一时间去实施的,否则将难以弥补。该救助行为通常针对受助人可能遭受的人身损害,或挽回紧急情况下的财产损害。“自愿”则是指从行为上表现为主动施救,要凸显主动。该条款给每一个心存善良、胸怀正义的见义勇为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小赵、小孙二人仅因姓氏常见这一理由是不可以给孩子取其他姓氏的。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老张夫妇可以跟儿子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来源:云南高院
中国法律有多少条是未成年保护法
前面学习了民法典的规定,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解决的是民事纠纷,而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如何进行处罚的法律,从今天开始,学习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根据】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理解:立法的宗旨也即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其他一切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遵循,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第二条【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理解:刑法任务通过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等方式,最终达到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理解: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即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防止司法人员恣意枉断,随意出罪入罪,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理解: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叫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刑事司法公正、平等的基础和前提。有个谚语叫“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这个意思。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理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不仅要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而且还要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结合其他各个方面的因素,确定其刑事责任,对其适用轻重相当的刑罚。简言之,就是法官量刑时既要考虑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例如,自首与立功可以说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减轻,但不表明其所犯罪行也减轻。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理解:属地原则,是指以本国领域为本国刑法的适用范围,不论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的人,一律适用本《刑法》的管辖原则。即使只有一部分行为或者只有一部分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时,也适用我国《刑法》。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定居在外国而没有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侨和临时出国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我国国籍的外国血统的人。注意,我们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我国国籍,不再属于我国公民。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理解:外国人在外国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我国也可以以本法规定进行处罚。本条中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人。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理解:即使外国人在外国对外国人犯罪,如果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形,我国仍然具有管辖权,对在我国发现的罪犯处以刑罚。
第十条【域外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理解:主要针对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外国犯罪的,无论在外国是否经过审判,我国仍然可以进行追究,在外国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是可以,当然也可以不免除、不减轻。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的刑事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处罚。
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理解: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受我国《刑法》管辖。但是,如果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可以要求派遣国召其回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请求派遣国向我国表示道歉或支付损害赔偿。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主要包括外交代表、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与他们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同等身份的官员等。
第十二条【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理解:我国《刑法》溯及力采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应适用新法。
中国法规一共多少条
今年5月
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与你我他紧密相连
一起来学习民法典知识
↓↓↓
出生
小红的爷爷在小红还是胎儿时赠送给小红一套房子,这次赠与是否有效?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但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况下,要将胎儿和出生的孩子一样对待。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如果胎儿出生后存活了片刻时间,即便他立刻死亡,也能取得权利能力,可以获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获得遗赠等权利。
成长
10岁的小刚沉迷游戏,偷拿父母手机向游戏里大额充值,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其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给游戏充的钱是可以退回来的。8周岁以下儿童的游戏充值行为是无效的,充值金额将一律退还,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向游戏里充值大额金钱,且未经过父母同意的,可申请退还其超出年龄智力范围的充值金额。未成年人身份的确认是平台是否进行退款处理中最重要的一环,需证明充值行为是孩子独立实施的。小朋友们要引以为戒,家长们也要注意加强对金钱的管理。
出行
小兰18岁了,她决定自己踏上前往大学的旅程,在乘坐高铁时,发现自己座位被人霸占了,小兰可以要回座位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霸座”不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占座霸座”行为由原来的宏观道德谴责提升至具体法律规定,不仅是对霸座人无赖行为的约束,也是对被侵害财产权益人的有效保障。对于被霸座人,若发现有“占座霸座”行为的,可以立即向承运人报告或反映,由承运人与霸座人沟通处理,不要轻易与霸座人有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不对“占座霸座”行为妥协的同时,要加强自我防范,灵活处理。
见义勇为
小亮路遇落水儿童,跳入水中将其救出,但是在救助时意外划伤了落水儿童的皮肤,小亮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作为免责事由,必须满足“救助情形紧急”,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了“自愿救助行为”。所谓“紧急”,即救助是需要第一时间去实施的,否则将难以弥补。该救助行为通常针对受助人可能遭受的人身损害,或挽回紧急情况下的财产损害。“自愿”则是指从行为上表现为主动施救,要凸显主动。该条款给每一个心存善良、胸怀正义的见义勇为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起名
小赵小孙为新婚夫妇,二人觉得自己及直系亲属的姓氏都太常见,想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取一个稀有姓氏,可以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小赵、小孙二人仅因姓氏常见这一理由是不可以给孩子取其他姓氏的。
养老
老张夫妇买了套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但是想用来养老,二人去世后再把房给儿子,可以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老张夫妇可以跟儿子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来源/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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