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长为孩子入学“托人办事”,事没办成诉到法院要求退换办事费?2025,家长为孩子入学“托人办事”,事没办成诉到法院要求退换办事费
二、托人违规办事没办成起诉退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托人违规办事没有办成起诉退钱,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给孩子办学校没办成钱不退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那要看你当初你是否跟他们签了合同,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是你违约,你只能跟他们协商,如果是学校违约,你可要求退款,他们若不退,可以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四、家长诉诸法律:辅导机构退费问题
消费者在辅导机构不退费时,可以联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法院进行诉讼。培训机构退费时,应退还学生未上课程的培训费,并可根据服务费对应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性质进行合理扣除。
法律分析
如果辅导机构不退费,消费者可以联系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消费者协会。
2、辅导机构退费纠纷通过消费者协会来解决,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3、辅导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4、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培训机构退费扣20%合理吗
培训机构退费扣20%不合理。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明显不合理。学生一方不愿意继续培训,导致教育培训合同无法履行被迫解除。正常的处理方案是退还消费者未上课程的培训费,特殊情况教育培训合同有约定,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教育机构能否另行扣除服务费,重点需要理解服务费对应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性质。
三、培训机构退费注意事项是什么
若因培训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培训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培训机构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向培训机构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培训机构根据约定扣除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退费的约定,一般以学生和培训机构订立的协议为准。
结语
消费者在遇到辅导机构不退费的情况下,可以联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消费者协会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法院来解决。同时,培训机构退费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协议进行处理,避免擅自扣除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五、学校不收孩子怎么办该到哪里去讨说法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的孩子已经达到入学年龄,但是学校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要求当地政府应当为孩子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对适龄儿童应当准予接收,每个儿童、少年应该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条件。如学校存在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必须责令其改正。存在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六、小孩没学上,到哪个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当地教育机构。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