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通过微信作为联络工具介绍他人卖淫,其加入了多个介绍卖淫的微信群,有嫖客联系时,杨某某就在群内发送招嫖信息,有意向的失足女便会添加杨某某微信,杨某某将失足女照片等信息发送给嫖客进行挑选,嫖客选中失足女后,由失足女前往进行性交易,杨某某每次收取400至600的介绍费。
【办案经过】
接受嫌疑人张某委托后,团队律师通过多次会见了嫌疑人,嫌疑人自己对于介绍卖淫过程的警惕性也比较高,全部微信群聊天记录、与嫖客和小姐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其都已经全部删除并且坚持不认罪。阅卷后,因本案多名小姐被抓获,小姐的微信转账流水中有与嫌疑人的转账记录,且小姐指认是嫌疑人进行介绍。在案件刚进入检察院时,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介绍的失足女人数是七人,通过研究卷宗,团队律师发现失足女的指认和口供前后存在多处不一致,后就此情况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在退回补充侦查之后,经与检察官沟通成功将介绍的失足女人数降至3人,最终检察院对嫌疑人作出8-12个月的量刑建议。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介绍2人以上卖淫的或者具有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经过有效辩护,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评析】
刑事案件要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以便对案卷证据进行把握和沟通,介绍卖淫案件中,介绍对失足女人数的认定对最终量刑至关重要,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根据证据情况减少介绍人数实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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