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话怎么查,学校电话打不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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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话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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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成都市泡桐树中学
成都市实验小学东部新区校区
正在招聘多学科教师
快来看看有你心仪的岗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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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泡桐树中学
一、招募学科及人数
(点击看大图)
二、招聘要求
在职教师:
1.爱党爱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文化,拥有创新和开拓精神,善于沟通和合作,愿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调动;
3.初始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语文学科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其它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有省市区相关荣誉称号或省市区赛课获奖者优先。
优秀应届毕业生:
1.师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
2.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文化,拥有创新和开拓精神,善于沟通和合作,愿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调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语文学科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其它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6.签订合同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到成都市泡桐树中学跟岗实习2个月以上。
三、报名
报名时间:简历投递从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18:00,简历投递结束后一周内通知面试。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档资料发送至联系邮箱(下方联系方式内)。资料审核简历筛选结束,学校将打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来校参加面试。
投递简历要求: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在职(应届)+姓名”命名。简历中需说明自己的工作(学习)经历与教学业绩,简洁明了,请提供个人联系电话。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怡横街298号
电子邮箱:916638774@qq.com
成都市实验小学东部新区校区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教师若干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善于沟通合作,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英语教师需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优秀在职教师
1.区(县)级赛课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讨课、示范课。
2.有教育科研、德育管理、课程建设等行政管理相关经验的教师优先。
3.国家(省、市)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名优教师优先。
(三)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得奖学金,获得“优秀大学生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系现役军人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学校实行“两自一包”全员聘任制,年薪15万至30万,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增资、评优选先资格。符合条件人员,可按相关政策落户成都东部新区,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四、简历投递
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邮箱:sxdx_zs@163.com,1109642478@qq.com
应聘文件名:应届/在职+学科+姓名
成都市实验小学东部新区校区
2025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一、招聘岗位
(点击看大图)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和考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命名方式为“XX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ssvcca@163.com报名。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面试。
3.体检。经体检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不予聘用。
4.聘用。根据体检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综合四川人才、成都市泡桐树中学、成都东部新区、成都市实验小学东部新区校区、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官网)
学校电话联系方式
家长朋友们:
2025年浑南区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的孩子选择在浑南区初中就读。浑南区2025年小学升初中普查报名采用沈阳市教育局统一网络平台进行。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目前就读小学(外省、市回沈就读初中的家长请联系拟升入初中学校)。具体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符合浑南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含在浑南居住的外省市随迁子女)
2.普查条件:具有浑南区房产、户籍、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本市外区户口,且无浑南房产的不在普查范围)
二、普查时间
三、普查方式与流程
新生普查报名入口有两个,分别为“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请家长提前下载并登录“辽事通APP”或“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并完成实名认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
四、普查材料
1.拥有浑南区房产或户籍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3)孩子出生证明;
(4)浑南区不需要提交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
2.随迁子女(含浑南区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
(3)孩子出生证明;
(4)沈阳市内无房证明原件(父母双方)。
五、普查对应学校及相关政策
学生普查学校请参照《2025年浑南区普查学校及对应楼盘信息表》,此表参考2024年学区划分,最终学区划分方案以2025年沈阳市教育局统一公布为准。
1.2025年浑南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实行房户合一(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满3年的入学政策。接收房户合一满3年学生后,尚有学位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适当放宽入学条件:①房户合一未满3年(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②房户不合一,以房产为准(按取得房证或备案合同时间先后排序);③房户不合一,以户口为准(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调剂。
2.2025年浑南区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因学位有限,建议来沈务工子女报名以下学校:七十二中学、七十三中学、高坎中学、英达中学,最终录取学校需服从区教育局整体安排。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只安排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4.如需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并共同居住满3年,且学生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5.如使用备案合同报名,需线下核验并提供完税证明,购房发票和入住通知单。
6.房屋性质是公寓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的材料将通过招生普查平台与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进行后台核验,如有瞒报、伪造现象,将取消该生在该学区学校的录取资格。
2.普查填报的意向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学生普查信息提交成功不代表被录取。
3.网络报名存在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前往附近的学校报名服务点,有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4.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需现场二次核验的学生,请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5.若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请联系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进行普查报名。
七、咨询方式
本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毕业生所在小学负责组织实施普查报名,家长可咨询孩子所在毕业小学。外省市回浑南区小升初普查报名,可前往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设立的咨询点进行填报咨询,也可拨打初中学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注意:如超龄或需要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家长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办理。如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儿童,家长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办理。
四、普查学校
为保证家长及时了解普查学校,根据2024年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汇总相关信息如下:
沈河区各普查学校对照表
教育集团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社区 | 联系方式 |
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 新兴、通天、金生、双路、文华、青年、五爱、秀山、六合 | 62464453 62168629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一小学 | 永顺、圣天、红巾 | 18102405859 | |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小学 | 富民、柳塘、泉园、文富(原富民社区拆分出) | 62461403 13324041269 | |
沈阳市沈河区六一学校 | 东大营、福陵、后陵、农大、金家街(原东大营社区拆分出)、锦江(原后陵社区拆分出) | 13804039138 | |
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原文艺二校东部校区) | 新立堡、保利、海棠、五月花 | 15998266743 88599780 | |
沈河区文化路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小学 | 建院、总院、盛华苑、兴胜、运河、春河、文翠 | 23846453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三小学 | 省医院、怡静园、多福、勒石 | 24803620 15640293638 | |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第二小学 | 丰乐、文荟、天坛 | 13998802649 15802418110 | |
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小学 | 荟萃、塔园、南塔 | 24503863-802 | |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小学 | 长青、溪林、和泰、青阳、万科 | 15942023970 | |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教育集团 | 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 永环、康壮、兴丰、正义、桃源、杏林、迎新、志新、涌泉、天光、西华 | 22903498 |
沈阳市回族小学 | 府东、剪炉、晓春、格林豪森、回民、宝石、平顺 | 13998855559 | |
沈阳市岸英小学 | 惠工、狮慈、凯旋、望远、山东堡 | 18540341656 15840338989 18640254160 | |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第二小学 | 阳光、雨坛、茂泉 | 18842304703 | |
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小学(原实验学校东部校区) | 上东花墅、八家子、新泰(原八家子社区拆分出)、上东花墅南(原上东花墅社区拆分出) | 82579166 | |
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 正阳(原帅府社区更名)、萃升(原翠生社区更名) | 24845886 |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二小学 | 祥顺、现代家园、慈恩 | 13940577590 | |
沈阳市沈河区育鹏小学 | 沈空 | 17612446582 | |
沈阳市沈河区莲花街小学 | 606所 | 13591433229 | |
沈阳市沈河区万莲小学 | 先农坛、万柳塘、大万莲 | 18640021357 | |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第二小学 | 松泉、清泉、泉富 | 81206136 15712316822 | |
沈阳市沈河区马官桥小学 | 马官桥 | 88427900 15998381359 | |
沈阳市沈河区喜良小学 | 榆树屯、翠堤湾南(原榆树屯社区拆分出) | 13897955816 | |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一校东安小学(原朝阳一校东部校区) | 东塔、双安、高官台 | 15204025373 | |
沈河区二经街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沈河区二经街第二小学 | 原二经二、菜行、铝镁、迎宾、府北 | 83783188 |
沈阳市沈河区一经街第二小学 | 进华、原三八南 | 13066661611 22873123 | |
沈阳市沈河区方凌小学 | 上木场、御龙、方家栏、凌云、佳和、福康、佳兴(原佳和社区拆分出)、郦都(原御龙和方家栏社区拆分出) | 18640289565 | |
沈阳市第七中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 | 沈阳市第七中学附属小学 | 沈水 | 13082452866 81269981 |
沈阳七中附属卓越小学 | 东大营西、喜勤里、农科院 | 13889880146 | |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小学 | 药大、河畔、翠塔、萃苑 | 18624331225 |
五、普查材料
请家长根据提示,提前准备好普查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及时联系普查学校。
1.孩子为沈河区户籍儿童(含外省市户籍,但孩子父母在沈河区已自购房产)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
(3)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
(4)孩子出生证明。另: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父母至少其中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孩子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租房所在地开具的社区居住证明(由租房所在地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地址应和居住证地址为同一地址);
(4)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5)孩子出生证明。
※注意:家长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在开学前,由各接收学校通知新生报到,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入学政策
现将2024年入学政策公布如下,供家长参考:
1.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新建校成立当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第二年要求户口簿、房证统一满1年,之后年限逐年递增至满3年。
3.已配建学校的楼盘,按相关招生条件执行。
4.随迁子女就读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
2024年入学政策仅为参考,2025年入学政策尚未出台,以沈阳市教育局统一对外发布为准。以上未尽事宜,家长可联系普查学校咨询。
附件1:
有户籍、房产时间限制的学校如下:
1.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
2.沈河区文艺二校新宁小学;
3.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小学;
4.沈阳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5.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小学;
6.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
7.沈阳市第七中学附属小学;
8.沈阳七中附属卓越小学。
监制:胡阳
学校电话机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报名
线上通道开启
沈阳教育局发布最新解读
沈阳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事关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链接」
于洪区教育局、大东区教育局
又发布最新通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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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于洪区小学一年级
新生普查须知
按照沈阳市教育局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做好2025年于洪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普查工作。现将线上普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5月23日-5月29日
二、普查对象
线上普查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及办理缓学的超龄儿童到对口普查学校登记电话号码,学校会电话通知线下报名时间。
三、普查所需材料
(一)有房证的需上传
1.户口本
2.房证
3.出生证明
已购买房产尚未取得房证的,上传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租房的需上传
1.户口本
2.居住证
3.出生证明
四、入学要求
(一)合作办学学校
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二手房需更名落户满6年。
(二)学位紧张学校
学位紧张学校要求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均满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其他学校
1.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2.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注意事项
1.新生普查参考《2024年于洪区小学学位分配表(小学)》进行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入学学校,线上报名最终录取学校以系统短信或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请家长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报名须知》和学校的普查通知,详细了解普查学校的具体报名要求。
3.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材料不能提交等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4.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和上传相关信息,公安、房产等部门会进行后台核验。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将电话通知线下复核。
5.每名适龄儿童仅限报一所学校,请务必慎重选择填报。
6.新民、康平、法库、辽中在我区租房的,须上传社区居住证明,其他情形无须上传。
7.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划分学区的新建楼盘,填报在“于洪区新建楼盘普查学校”。
8.在我区购房房产入学的,无须办理居住证。
六、咨询电话:
于洪区教育局初教科:25347078
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13654183235,13998200177
解放九年一贯制学校:89270986-8028,13998127068
东湖九年一贯制学校:25310428
光辉九年一贯制学校:89260045,13940166224
大兴九年一贯制学校:89311695,13889379107,13604905903
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85831761-8036,8033
沈阳市第五十七中学:15940481406
沙岭九年一贯制学校:22703403
红兴路小学:89310374,13478293134,13124227737
辽宁省实验学校赤山校区:31653817,31653816
东北育才丁香湖小学:86560151
八家子小学:66863411
三十家中心校:89216578,18704073037
丁香小学:25541243,25542021
东平湖街第一小学:25386856-6022
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25992157
于洪新城第六小学:25322478-8005,13704040398
造化中心校:89342718-8801,13478195628
于洪新城第二小学:18840025488
英守小学:86371223
高力小学:89241453
于洪新城第五小学:25203210,25200134
花城学校西江街校区:13042409701
杨士中心校:66695936
于洪新城第一小学:25322466,15604048285
于洪新城第七小学:25284657,13889834031
国奥小学南校区:86547678
北李官小学:25834019,25832662
沙岭中心校:89374350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阳光小学:13998276989,15802453611
红旗小学:25104419
宏发小学:13840049692,13644058740
沈阳市实验学校中海城小学:66770107
川江小学:86808206
马三家小学:18624083398,13840477958
于洪小学:81959340
前辛台小学:13889204726
平罗中心校:89282050,13709880544
岐山一校怒江分校:23262022,18940007717
国奥小学北校区:86378325-803
花城学校长江街校区:13042409702
和平区南京一校于洪分校:15242448787
于洪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5年大东区小学新生普查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大东区就读!请各位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可联系普查学校进行咨询。
一、普查时间
5月21日上午9:00——5月27日下午17:00
二、普查对象
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尚未入学的儿童
三、普查方式
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网
四、普查材料
1.有大东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原件;
(3)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2.无大东区户籍或房产,有大东区居住证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大东区居住证原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居住证即可);
(3)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居住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家长可根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选择普查学校进行报名,本次普查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最终录取以系统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时间在8月下旬。
2.学生普查学校请参照《2024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2025年学区划分方案预计于7月末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
3.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请勿重复填报,以免影响学生后续在本区招生录取。
4.家长在报名前可登录普查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普查学校的具体报名要求。
5.请务必上传对口社区居住证明,此证明是招生普查的要件。
6.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学生信息,如有瞒报、伪造现象,通过比对将取消学生学区内学校录取资格。
7.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二次核验。二次核验具体时间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8.如学生去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或学生为港澳台、外籍、存在超龄、无身份证号码等情况无法进行线上普查的,请联系普查学校进行咨询。
六、大东区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咨询电话
学生普查学校参照《2024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现将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咨询电话汇总如下,供参考:
2024年入学政策:
1.房证、户口簿两证统一(下称“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
2.父母无房的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方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且适龄儿童、父母与老人同户并实际居住。
3.2024年入学房证、户口需满三年以上,8月31日前办理结束。
4.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房主身份且房产份额占比50%及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6.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首先安排监护人房户统一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房无户的学生入学,再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户无房的学生入学。
8.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家长可扫描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查看各校新生普查通知
望花街第一小学
尚品东育学校
望花小学
尚品东越学校
二台子小学
尚品东嘉学校
东新小学
杏坛小学教育集团东站校区
尚品东林学校
辽三小学教育集团
上园一小学教育集团
辽二小学教育集团辽沈校区
辽二小学教育集团辽一校区
尚品学校
白塔小学
盛京小学教育集团
杏坛小学教育集团大北校区
静美小学教育集团
大东三小学教育集团
大东四校
和睦路小学教育集团
205小学
来源:沈阳网综合于洪区教育局、大东区教育局
编辑:王佩璇
学校电话卡怎么办理
一、普查时间
5月23日-5月29日
二、普查对象
线上普查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及办理缓学的超龄儿童到对口普查学校登记电话号码,学校会电话通知线下报名时间。
三、普查所需材料
(一)有房证的需上传
1.户口本
2.房证
3.出生证明
已购买房产尚未取得房证的,上传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租房的需上传
1.户口本
2.居住证
3.出生证明
四、入学要求
(一)合作办学学校
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二手房需更名落户满6年。
(二)学位紧张学校
学位紧张学校要求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均满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其他学校
1.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2.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注意事项
1.新生普查参考《2024年于洪区小学学位分配表(小学)》进行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入学学校,线上报名最终录取学校以系统短信或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请家长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报名须知》和学校的普查通知,详细了解普查学校的具体报名要求。
3.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材料不能提交等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4.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和上传相关信息,公安、房产等部门会进行后台核验。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将电话通知线下复核。
5.每名适龄儿童仅限报一所学校,请务必慎重选择填报。
6.新民、康平、法库、辽中在我区租房的,须上传社区居住证明,其他情形无须上传。
7.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划分学区的新建楼盘,填报在“于洪区新建楼盘普查学校”。
8.在我区购房房产入学的,无须办理居住证。
六、咨询电话:
于洪区教育局初教科:25347078
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13654183235,13998200177
解放九年一贯制学校:89270986-8028,13998127068
东湖九年一贯制学校:25310428
光辉九年一贯制学校:89260045,13940166224
大兴九年一贯制学校:89311695,13889379107,13604905903
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85831761-8036,8033
沈阳市第五十七中学:15940481406
沙岭九年一贯制学校:22703403
红兴路小学:89310374,13478293134,13124227737
辽宁省实验学校赤山校区:31653817,31653816
东北育才丁香湖小学:86560151
八家子小学:66863411
三十家中心校:89216578,18704073037
丁香小学:25541243,25542021
东平湖街第一小学:25386856-6022
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25992157
于洪新城第六小学:25322478-8005,13704040398
造化中心校:89342718-8801,13478195628
于洪新城第二小学:18840025488
英守小学:86371223
高力小学:89241453
于洪新城第五小学:25203210,25200134
花城学校西江街校区:13042409701
杨士中心校:66695936
于洪新城第一小学:25322466,15604048285
于洪新城第七小学:25284657,13889834031
国奥小学南校区:86547678
北李官小学:25834019,25832662
沙岭中心校:89374350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阳光小学:13998276989,15802453611
红旗小学:25104419
宏发小学:13840049692,13644058740
沈阳市实验学校中海城小学:66770107
川江小学:86808206
马三家小学:18624083398,13840477958
于洪小学:81959340
前辛台小学:13889204726
平罗中心校:89282050,13709880544
岐山一校怒江分校:23262022,18940007717
国奥小学北校区:86378325-803
花城学校长江街校区:13042409702
和平区南京一校于洪分校:15242448787
于洪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5年大东区小学新生普查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大东区就读!请各位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可联系普查学校进行咨询。
一、普查时间
5月21日上午9:00——5月27日下午17:00
二、普查对象
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尚未入学的儿童
三、普查方式
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网
四、普查材料
1.有大东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原件;
(3)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2.无大东区户籍或房产,有大东区居住证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大东区居住证原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居住证即可);
(3)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居住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家长可根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选择普查学校进行报名,本次普查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最终录取以系统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时间在8月下旬。
2.学生普查学校请参照《2024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2025年学区划分方案预计于7月末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
3.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请勿重复填报,以免影响学生后续在本区招生录取。
4.家长在报名前可登录普查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普查学校的具体报名要求。
5.请务必上传对口社区居住证明,此证明是招生普查的要件。
6.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学生信息,如有瞒报、伪造现象,通过比对将取消学生学区内学校录取资格。
7.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二次核验。二次核验具体时间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8.如学生去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或学生为港澳台、外籍、存在超龄、无身份证号码等情况无法进行线上普查的,请联系普查学校进行咨询。
六、大东区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咨询电话
学生普查学校参照《2024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现将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咨询电话汇总如下,供参考:
2024年入学政策:
1.房证、户口簿两证统一(下称“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
2.父母无房的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方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且适龄儿童、父母与老人同户并实际居住。
3.2024年入学房证、户口需满三年以上,8月31日前办理结束。
4.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房主身份且房产份额占比50%及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6.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首先安排监护人房户统一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房无户的学生入学,再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户无房的学生入学。
8.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望花街第一小学
尚品东育学校
望花小学
尚品东越学校
二台子小学
尚品东嘉学校
东新小学
杏坛小学教育集团东站校区
尚品东林学校
辽三小学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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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二小学教育集团辽一校区
尚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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