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提取条件,芜湖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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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公积金中心电话
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7月30日消息,近日,芜湖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印发。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开设一个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该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办法所指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全日制、新业态、临时性和弹性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公积金中心线上服务渠道或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开设一个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在每月约定扣款日前将资金存入约定的银行借记卡中,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连续代扣代缴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执行房金委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男性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最高贷款申请年龄延长5年。
认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金额和月还款能力时,按照贷款前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月平均缴存额,以两倍的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换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同时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芜湖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月31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将二次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继续扩大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取资金不足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每年还贷提取。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3年。此前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简明问答
问:原二次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此次政策是将原二次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30%”调整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20%”。
问: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变化?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政策此次未作调整。
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取资金不足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每年还贷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答:1.购房提取:全款购房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下同)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款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下同)可同时申请一次购房提取。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贷款购房的购房人提取金额不足购房首付款的,直系亲属可同时申请一次购房提取,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2.每年还贷提取: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购房人在每个还贷年度(12个月)内提取金额少于还贷金额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一次还贷提取。一个还贷年度内,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此套住房实际还贷金额。
问:去年买的新建商品房,能享受这个政策吗?
答:此通知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且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含)之后,执行此政策。
芜湖
来源 | 大江资讯
原标题:《明起执行!芜湖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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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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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公积金上限
3月31日下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将二次贷款购买芜湖市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继续扩大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范围。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取资金不足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每年还贷提取。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3年。此前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简明问答
问:原二次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此次政策是将原二次贷款购买芜湖市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30%”调整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20%”。
问: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变化?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政策此次未作调整。
问: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取资金不足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每年还贷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答:1.购房提取:全款购房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下同)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款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下同)可同时申请一次购房提取。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贷款购房的购房人提取金额不足购房首付款的,直系亲属可同时申请一次购房提取,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2.每年还贷提取: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购房人在每个还贷年度(12个月)内提取金额少于还贷金额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一次还贷提取。一个还贷年度内,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此套住房实际还贷金额。
问:去年买的新建商品房,能享受这个政策吗?
答:此通知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购买芜湖市新建商品房且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含)之后,执行此政策。
来源:芜湖发布
编辑:小尹
芜湖公积金基数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芜湖新增2家银行机构开通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截至目前,芜湖全市15家金融机构可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此前,全市开通“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共计13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惠居公司等。
近日,徽商银行、华夏银行商业按揭贷款也可申请办理“委托划转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业务”。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其他公积金委托银行也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开通商贷按月划转业务,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
据悉,我市“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以来,全市已办理4321笔住房商贷按月划转业务。
延伸阅读
什么是“商转公?
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将商业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换成由公积金中心对其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芜湖
来源 | 大江资讯
原标题:《芜湖公积金,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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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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