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认定工伤怎么赔偿
在进行损害赔偿时,一般性的人身伤害(尚未构成残疾的)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治疗费用,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以及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收入,同时还需要考虑交通和住宿方面的费用。对于造成严重伤残的情况,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额外费用。当导致人员死亡时,则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以及对其家属的抚恤金。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失踪,那么针对这种情况的赔偿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员工并未被宣告死亡,他的直系亲属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生活存在困难的话);而如果员工已经被宣告死亡,他的直系亲属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则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鉴定赔偿款怎么领
根据《工伤认定程序》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应被视为工伤:
1.劳动者患有职业病;
2.劳动者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失踪;
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履行职务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
5.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
6.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地临时工眼睛受伤算工伤吗
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所规定的标准,以下七种情况应视为工伤范畴:首先是职业相关疾病所致;其次是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因事故导致下落不明;第三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职务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第四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第五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第六是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最后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其他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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