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合法2025,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房产纠纷 编辑:柳松振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合法2025,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合法

经济适用房买卖规定:已住满5年的房屋可按市场价格出售,需补交综合地价款;尚未满5年的房屋只能以原购买价格或低于其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一般来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值得注意的是,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三、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

法律分析:可以买卖,但买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四、有经济适用房可以再买商品房吗

一、有经济适用房可以再买商品房吗1、有经济适用房可以再买商品房。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购买其他住房的,需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也会实行减半征收。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二、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如下:1、建设目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具有保障性质,建设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一般的商品住房建设不以保障为目的;2、土地性质不同,由于能够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所占用的建设用地是行政划拨用地,而一般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是出让土地,不但要通过公开招拍的程序,而且要按拍卖成交价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3、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除了土地享受划拨土地优惠外,在很多方面都能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商品住房建设基本没有优惠政策;4、定价区别,基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的、土地性质及所享有的优惠政策,其价格是由政府限定的。而一般的商品住房价格受市场波动,由开发商自行决定,政府在通常情况下不干预;5、购房资格区别;6、产权限制区别,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比如其转让需要满一定的年限。而一般的商品住房没有该限制。

五、经济适用房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的。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九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能买,但不建议买。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很多,是能买的,但是因为是地理位置已经开始转向郊区,且建造效率低等,很难有优质的资源配置,所以不是特别建议年轻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很多,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价格便宜,而且随着开发单位经验的累积,在配套的设施、绿化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所以是能买得。但是因为是地理位置已经开始转向郊区,且建造效率低等,很难有优质的资源配置。所以个人并不是特别建议年轻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因为它存在很多的条件限制。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人是不能在购买商品房的。在产权到手后5内都不能出售,如果想要出售的话,必须在拥有5年的房产权后补足土地出让金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当让有的地区政策不同,规定的时间可能有所出入。当成功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后,在进行出售的话,手续也非常的繁琐,要花费较多的时间来处理,所以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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