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赵兴霖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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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可是关乎公司财产安全和合规运营的关键环节,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在日常公司运营中,财务印章的使用频率高,风险也大。要是管理不当,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引发法律纠纷,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一套完善的财务印章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辅导班都给大家整理好了,不仅有详细的印章使用管理流程,还附上了超实用的审批表模板,可以说是干货满满,大家都可以直接套用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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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印章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和《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印章的种类、规格、管理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刻制印章需在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司法鉴定登记备案文件后向所在市(行署、系统)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司法局开具的介绍信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再到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第四条 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印章的制作、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司法鉴定印章经省司法厅和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司法鉴定印章刻制完毕后10日内,应到市(行署、系统)司法局填报《印章备案登记表》。《印章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留鉴定机构,一份留市(行署、系统)司法局,一份报省司法厅。

第五条 印章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水印公章应使用红色印文。

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印章种类分为司法鉴定机构公章、司法鉴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三种(见附件)。上述三种印章原则上只需刻制水印,司法鉴定规范有特殊要求的备案类鉴定机构需刻制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第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公章为圆形章,名称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名称相一致。直径42毫米,圆边宽1.0毫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向右贴边环行。机构公章一般适用于以该机构名义出具的委托书、协议书、告知书、证明、文件及合同等。

第八条 司法鉴定专用章为圆形章,由“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加“司法鉴定专用章”两部分组成,直径40毫米,圆边宽1.0毫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向右贴边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向右直行。司法鉴定专用章只用于《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财务专用章按照财务专用章的相关规定制作和管理。司法鉴定收费的合法票据上必须加盖司法鉴定机构财务专用章。

第十条 司法鉴定人名章为正方形,边长22毫米,边宽0.8毫米,刊刻“司法鉴定人”(上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编号(中间)+鉴定人姓名(下行),每行中间用线隔开,隔线宽0.5毫米(见附件)。

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时,司法鉴定人应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并加盖司法鉴定人名章。

司法鉴定人名章应由司法鉴定人本人保管,且只限本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时使用。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公章、司法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人名章,应使用光敏印章料进行刻制。其他印章的材质司法鉴定机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公章、司法鉴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应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专人保管,并严格履行用印审批程序,做好用印登记。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正文首页编号处的印章除备案类机构行业司法鉴定规范对钢印有特殊要求外,其他类别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处原则上只加盖红色水印司法鉴定专用章。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日期上一般只加盖红色水印司法鉴定专用章;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资质的备案类司法鉴定机构,如司法会计、工程造价、价格评估等,除加盖红色水印司法鉴定专用章外,还须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公章。五角星应骑年盖日,用印要方位端正、印迹清晰、不压正文。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除封面及声明外,原则上应单页打印,从封面至最后一页应加盖红色水印司法鉴定专用章作为骑缝章。骑缝章应连页盖印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以保证意见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印章损坏、注销或被撤销的,应到登记备案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印章丢失的应及时到市(行署、系统)司法局办理挂失手续;需要刻制新印章的,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刻制。

第十七条 省司法厅应将收缴的印章及时登记造册,并送公安机关销毁。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司法厅2011年印发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印章制作、管理和使用办法》(黑司通〔2011〕72号)同时废止。

党政机关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咋管理?

防丢、防盗、防乱用!


印章作为企业在法律活动中具有法定效力的核心凭证,

其本质属性体现为法律行为的法定签名效力,

任何文件加盖印章即构成企业意志的正式表达,

直接触发法律责任。

乱用、盗用公司印章,

可能导致企业莫名其妙的背负债务,

更会损毁商业信誉。

守住印章对确保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是非常有必要的。


印章规范使用三步走

1. 专人专柜保管:

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必须分开保管,

好比家里钥匙不能全串在一起。

保管人需签书面责任书,

每次用印的人需要登记时间、用途、审批人。


2. 双重审批把关:

用印前既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又需法务或风控审核。

重要文件(如借款合同)必须额外经股东会书面授权。


3. 全程留痕存档:

建立电子台账同步记录用印文件扫描件,

保存期不少于5年。

每月由监事核对用印记录与审批单据。


印章丢失、被抢应该怎么办?


紧急处理:

24小时内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需保留报案回执和报纸原件)

持营业执照到公安指定刻章点重刻(通常3个工作日内完成)

立即通知所有合作方原印章失效(书面函件+短信/邮件通知)


法律追责:

若原保管人拒不归还,可向法院申请行为禁令,禁止其使用印章

同时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不合规不合法使用公章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同时,赔偿公司为追回公章已产生的公告费、补刻费等实际损失

涉及恶意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常管理三大铁律

1. 少刻章原则:

非必要不增设业务章、部门章。对外文件尽量统一使用公章,减少管理漏洞。

2. 权限分离机制:

审批人不得接触印章,保管人无权单独决定用印,形成相互制约。

3. 季度巡检制度:

每季度由股东代表、监事、律师组成小组突击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留存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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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管理发生分歧时,经常发生争夺印章的恶性事件。比如,当某网就曾经发生过实控人将公章绑在裤腰带上睡觉的情况。问题是,到底谁能合法持有公司印章呢?

在中国,公司印章的合法持有人及管理权限主要由公司章程、内部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本文将从以下几个关键点展开详细分析与讨论,仅供参考:

一、印章类型及保管人

1. 公章(公司法人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或授权公司高管(如总经理、行政负责人)保管。

2. 财务专用章:通常由财务负责人(如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保管。

3. 合同专用章:可能由法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

4. 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5. 其他专用章(如发票章):根据用途由相关部门管理。

二、法律依据

1. 《公司法》:未直接规定印章保管人,但明确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责任。

2.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要求单位建立印章使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保管人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

3. 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可能对印章管理有具体规定(如须董事会决议授权)。

三、核心原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对印章的合法使用负最终责任,即使授权他人保管,仍需监督。

2. 授权与分权:公司可通过内部制度将印章保管权授予特定岗位,但需书面明确权限。

3. 合规使用:所有用印需登记审批,禁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四、风险提示

1. 保管人责任: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印章被滥用,保管人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2. 纠纷处理:若公司内部对印章持有人有争议,需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司法途径解决。

五、建议措施

1. 制定明确的《印章管理制度》,明确保管人、使用流程和违规责任。

2. 对印章使用实行双人监督或电子审批系统留痕。

3. 定期核查印章使用记录,防范风险。

若涉及印章纠纷(如争夺控制权或盗用),一定要保留相关授权和审批证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或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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