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工伤护理\u002F报销申请材料一览2025,阿坝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劳动纠纷 编辑:薛俊

一、阿坝工伤护理\u002F报销申请材料一览2025,阿坝工伤护理/报销申请材料一览

根据提供的材料,我们可以总结出阿坝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材料和阿坝工伤保险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其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和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是必须提交的材料,而医疗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另外,社保经办机构还可能要求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法律分析

1. 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 工伤认定决定书正本;

3. 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正本;

5.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阿坝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医疗诊断证明书;

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6、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检查结果;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出院小结;

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需提供);

10、《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

11、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阿坝工伤保险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4、经批准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书;

5、《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6、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阿坝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并填写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表。同时,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病历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提交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材料时,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否则将无法获得工伤医疗费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阿坝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根据提供的材料,我们可以总结出阿坝工伤保险申领的两个步骤:一是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等材料的准备;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申领。

法律分析

1.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 工伤认定决定书正本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3. 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

4.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一份;

5.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一份;

6. 死亡证明(失踪证明)一份;

7. 户口薄一份;

8.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阿坝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阿坝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供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公证材料;

9、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10、孤儿、孤老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注: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被供养亲属,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阿坝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是必不可少的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所列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完整的材料,否则将无法获得工伤认定。

结语

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项,阿坝工伤保险的申领流程包括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待遇收款申请、死亡证明(失踪证明)、户口薄和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流程包括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阿坝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待遇收款申请、死亡证明(失踪证明)、户口薄和供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公证材料以及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最后,根据所提供的注意事项,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被供养亲属,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否则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三、鄂尔多斯工伤护理/报销申请材料一览

鄂尔多斯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材料包括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鄂尔多斯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医疗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原件、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检查结果、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以及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和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的补充材料。

鄂尔多斯工伤保险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法律分析

1. 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A4纸复印);

2. 工伤认定决定书;

3. 鄂尔多斯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鄂尔多斯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鄂尔多斯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医疗诊断证明书;

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6、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检查结果;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出院小结;

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需提供);

10、《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

11、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鄂尔多斯工伤保险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4、经批准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书;

5、《鄂尔多斯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6、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鄂尔多斯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拓展延伸

鄂尔多斯市工伤认定和待遇申请流程指南主要涉及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以及工伤待遇申请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该指南,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工伤待遇方面,根据该指南,用人单位应在收到认定决定书后15日内,到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登记。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同时,该指南也对工伤待遇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申请时间、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工伤待遇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待遇申请表等材料,到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待遇申请。

总之,鄂尔多斯市工伤认定和待遇申请流程指南为工伤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办理工伤认定和待遇申请手续,保障其合法权益。

结语

鄂尔多斯工伤医疗费报销申领材料包括: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2.《工伤认定决定书;3.《鄂尔多斯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4.医疗诊断证明书;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6.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检查结果;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8.出院小结;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需提供);10.《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11.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鄂尔多斯工伤保险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包括:1.《工伤认定决定书;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3.《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4.经批准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书;5.《鄂尔多斯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6.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鄂尔多斯工伤保险办理流程包括:1.工伤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工伤认定申请材料;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材料;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配置辅助器具费待遇申领材料;5.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工伤保险待遇;6.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四、阿坝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

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温馨提示:

1、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2、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

3、具体的分类及缴纳费率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44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290元缴费基数的定义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指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所雇佣的职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例子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温馨提示:

1、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2、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4、职工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各个工种、各个岗位的所有职工。

五、阿坝州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阿坝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伤残程度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未达到残疾的一般伤害、伤残、死亡和职工下落不明情况。其中,一级伤残职工的赔偿标准包括工资的90%的伤残补助金和2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法律分析

阿坝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何计算?据资料显示,该州参保人的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伤残程度划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未达到残疾的一般伤害、伤残、死亡和职工下落不明情况。其中,一级伤残职工的赔偿标准包括工资的90%的伤残补助金和2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级伤残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十级伤残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统筹工资。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阿坝州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从上可知,阿坝州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造成伤残的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和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赔偿。其中,造成十级伤残的赔偿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0个月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对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百零八缴纳。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用人单位则有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六、阿坝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阿坝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如下;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待遇:

1、工伤复发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员工工伤复发,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员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

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复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享有工伤康复待遇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复发员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享有护理待遇。员工工伤复发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员工工伤复发经确定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有权安装辅助器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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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四川省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工伤护工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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