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借网贷影响征信吗,经常借网贷影响征信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郑雨

在网上借网贷影响征信吗,经常借网贷影响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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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影响征信吗影响多久

“老赖”问题是社会之痛,对于“老赖”缠身的网贷行业更是如此。

3月1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的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公开表示互联网金融机构未来将纳入征信系统。而早在2018年8月,互金整治办就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

随着征信系统的发力,互金行业对“老赖”已呈围剿之局面。

路漫漫的网贷征信

自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我国就正式进入到了信用时代。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

截至2019年,我国征信体系已经存在了20个年头,接入了3500多家银行和9.9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

征信体系的建立有效过滤了低信用人群的金融借贷行为,根据中国法院网披露的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达247万余次,涉及资金114亿元。全国351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但是央行征信的海量信息中,并不包括网贷行业。2018年以前,网贷平台的借款人信用行为一直是以孤岛的状态存在。

在监管层的推动之下,2018年5月正式挂牌的百行征信结束了网贷平台的孤岛历史,将除传统金融机构以外的新型金融产业纳入其中,目前已经囊括600多家机构的信用信息,这中间就包括饱受“老赖”问题困惑的网贷行业。

而2019年两会期间,互金将纳入央行征信的消息无疑又是网贷行业的又一大利好。

央行征信与百行征信的强强联手,中国新业态下的现代金融征信体系将彻底建成,完备的信用体系未来将无死角覆盖社会全行业信用行为。

而因“老赖”问题倍受折磨的网贷行业,也终于迎来了征信体系的大升级。

征信缺失下的“老赖”肆无忌惮

截止到2018年末,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77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704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44万人次。

但是即便有如此严厉的惩罚措施,“老赖”仍然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顽强。

根据2016年发布的《中国诚信建设状况研究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不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人民币。

而此前网贷在未纳入征信体系时,更是“老赖”问题的聚集地。

由于互金行业存在传统金融机构所没有的长尾效应,覆盖全层次客户人群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加上网贷平台本身参差不齐的风控能力,成为“老赖”问题的多发地。

在征信缺失的盾牌加持下,大量“老赖”从网贷平台借款后拒不还款,并不断通过社交账号恶意攻击平台,只期待有一天平台倒闭自己推脱还款责任。

与此同时网贷行业政策也给了“老赖”乘机之势,由于网贷平台的合规备案将投诉率、暴力催收等数据考虑在内,“老赖”们的逃废债行为就更加肆意妄为,恶意举报平台,各网贷社交平台充斥着让人分辨不清的负面投诉,没有任何证据,只有简单的差评。而网贷平台也只能息事宁人,这就造就了“老赖”得寸进尺的恶性循环。

归根结底,网贷行业的“老赖”问题泛滥的最主要原因还是违约成本太低,由于此前网贷数据未上征信,加上网贷业务的网络属性,“老赖”群体侥幸意识严重。而网贷平台面对职业“老赖”时,也只是哑巴吃黄连,风险自己担。

反击“老赖”之路任重道远

2018年8月,互金整治办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迈出了向网贷“老赖”正式宣战的一步。

2018年10月,首批网络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面临失信惩戒,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

各地金融监管机构也不断加强对于“老赖”群体的整治力度,2019年3月1日,北京互金协会公示第二批逃废债人员名单,截至目前共计收录3241名逃废债借款人。

虽然互金整治办对网贷逃废债名单的报送工作正在持续进行,而百行征信、央行征信等后续措施也开始逐渐就位。但是对于整个网贷行业来说,互金整治办与征信的措施推进只意味着迈出了对抗“老赖”的第一步。

远水解不了近渴,归根结底网贷行业的“老赖”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部分网贷平台备受诟病的风控系统导致的,部分平台未对借款人进行合理的信用考察,为争取市场份额本末倒置,将第一要素“风险”置之脑后,倒行逆施,大量低信用人群趁机混入,才导致“老赖”成为行业性问题。

解铃还须系铃人,对于部分深陷逾期危机的平台来说,不能完全等待官方救火。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大的风控系统与高效的催收能力才是短时间内应对“老赖”的制胜法宝。对于拒不还款的大额借款者,需果断采取法律措施,披露失信公告。

事实上在打击“老赖”方面,早已有平台成为先行者,2018年8月,有12家网贷平台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所签约,使用司法数据进行风险控制。截止到2018年底,该批次接入司法数据的12家平台累计查询约1260万次,拒贷30059位失信被执行人,风控效果立竿见影。

2019年将是网贷行业下半场的开始,而“老赖”问题的应对也将成为考验各大平台运营能力的核心标准之一。谁能在行业痛点问题上先行一步,就越有可能展露头角成为未来行业的头部佼佼者,而这一切实现的钥匙,都握在各网贷平台自己的手上。

正常还网贷影响征信吗

来源:今日惠州网

“蚂蚁‘花呗’部分用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那花呗的正常使用是不是会被显示到征信上,从而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对此,这期惠民专栏想告诉大家,不必担心。事实上,只要按期正常还款,不逾期,使用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就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征信被誉为我们的“经济身份证”,然而,在对征信的认知中,大家常常被一些谣言所迷惑,今天,我们来一一澄清。

第一种谣言是花钱就能“洗白”不良征信。社会上的所谓征信“铲单”“洗白”广告都是骗人的。征信系统的数据修改、删除是由业务发生银行发起,并经过严格的审批及操作流程,征信系统全程自动记录操作流程。征信信息如有错误或遗漏,可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办理异议申请。对于已经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也就是从还清欠款之日起,五年之后,不良信用记录会消除。

第二种谣言是频繁查询征信不会影响借款。银行可能通过查看借款人的信用报告查询次数,判断借款人是否存在急于借款、多头借贷等情况。如果因审查客户的融资申请产生的查询记录次数过多,则会对申请银行贷款有影响。一般来说,一段时间内,个人征信报告因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被不同机构多次查询,但征信报告却显示该段时间内用户没有成功获批新贷款或成功申请到信用卡,那么,银行有理由推测该用户财务状况不佳,从而拒绝用户的申贷请求。不过,信用报告只是作为银行放贷的一个参考,是否放贷还是取决于银行对客户情况的综合考量。

第三种要掩饰不献血等于失信。2019年11月14日,国家卫健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对此,有谣言称,不献血的话个人征信会受到影响。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不献血不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惩戒措施。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目的是让更多无偿献血者的善举得到更广范围的支持和肯定,让他们的奉献精神得到更多赞誉。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献血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惠州日报记者刘乙端

温馨提示: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是2013年1月正式成立的金融公益性社团。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免费提供金融咨询投诉、调解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宣传教育。

会址:惠州长寿路4号

网址:http://hpfc.hznews.com

小型网贷影响征信吗

来源:经济日报

“老赖”将被限制贷款、保险等服务

近年来,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监管部门通知明确,不论是正在营业的还是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等惩戒措施——

9月4日,经济日报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2日下发。《通知》明确,P2P网贷机构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这意味着,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如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接下来,随着各地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网贷“老赖”还可能受到更多惩戒。

降低风控成本,有利于风险防范

《通知》明确,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此前,虽已有部分P2P网贷平台接入了百行征信,但更多的P2P网贷平台仍然未纳入征信体系。《通知》下发后,将逐步把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实现征信体系的全覆盖。

“这解决了信息共享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网贷平台纳入征信有利于降低网贷平台和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尤其是在当前,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要扩大到网贷平台的借贷对象时,纳入征信体系就能有效降低其风控成本。

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介绍,截至目前,百行征信接入服务协议机构达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65家,其中P2P网贷机构为101家。

数据还显示,百行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随着网贷行业风险的积累,当前,一方面有必要加强网贷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了解,为强化其风控提供一个“抓手”;另一方面,也需要把网贷借款信息共享给传统金融体系,填补信息空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网贷平台和银行自身风险的防范,也有利于金融风险的防控。

“网贷机构自身也有接入征信系统的强烈意愿。”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网贷机构被排斥在征信体系之外的风险巨大,现在及时接入,就是为了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近期爆发的风险事件也使得这一进程得以加快。

“把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也需要一个过程。”李爱君表示,目前,大家对于网络借贷的性质和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因此也是将其纳入征信体系的较好时机。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从性质上来说属于民间借贷,一般不接入征信体系。同时,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涉及面广,且牵涉到公民权益,要慎之又慎。

超过法院支持利率部分,不纳入征信

打击恶意逃废债也是《通知》下发的目的之一。

“近年来,部分P2P网贷平台经营状况不稳定,很多欠款人一看平台要清退了,就不还钱了。”杨东表示,在出现逃废债的同时,出借人也会比较恐慌,会要求平台提前还款,导致平台风险急剧增大,进而通过私募传导至金融机构及与其相关的理财产品。因此,从打击逃废债的角度看,目前有必要将其纳入征信体系。

李爱君认为,从目前看,将网贷平台纳入征信体系是一个解决逃废债问题效率较高、成本较低的办法。如果对逃废债问题放任不管,不仅会拖累其他经营状况较好的机构,也会导致风险蔓延。

李爱君表示,纳入征信系统,对于出借人来说,能够保护其权益,因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对于借款人来说,此前部分借款人并没有信用记录,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交易利率情况也将纳入征信系统。《通知》强调,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但同时,超过法院支持的利率部分,借款人可以主张不还并不纳入征信系统。《通知》明确,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即使平台退出,借钱也要还

当前,网络借贷平台面临的主要是良性退出的问题。如果平台退出了,但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将对退出造成极大影响。

李爱君认为,良性退出的标志就是对网络借贷平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纳入征信就是明确了即使平台退出,借贷关系仍然存在,借钱仍然是要还的,这也是对良性退出的重要保障。同时,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保护了网络借贷平台的出借人权益就增加了出借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心,有利于网络借贷行业的平稳发展。

对于已经出现问题、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各地将形成“失信人名单”转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筛选失信人名单的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明确,在形成“失信人名单”后,将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失信人名单”将送至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对于当前仍在经营但未来可能会退出的平台,《通知》要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接下来,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仍将继续加大力度。《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记者 陈果静)

个人有网贷影响征信吗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年来,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网贷行业风险。为加大P2P网贷领域借款人失信惩戒力度,保护出借人利益,监管部门通知明确,不论是正在营业的还是已退出经营的P2P网贷机构,均将全面接入征信系统。网贷领域失信人或将面临提高贷款利率、限制提供贷款等惩戒措施——

9月4日,经济日报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2日下发。《通知》明确,P2P网贷机构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这意味着,不仅P2P网贷机构的业务数据、利率情况会报送征信机构,从网贷平台借款的个人也将受到更多约束——如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将被报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接下来,随着各地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网贷“老赖”还可能受到更多惩戒。

降低风控成本,有利于风险防范

《通知》明确,请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此前,虽已有部分P2P网贷平台接入了百行征信,但更多的P2P网贷平台仍然未纳入征信体系。《通知》下发后,将逐步把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实现征信体系的全覆盖。

“这解决了信息共享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网贷平台纳入征信有利于降低网贷平台和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尤其是在当前,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要扩大到网贷平台的借贷对象时,纳入征信体系就能有效降低其风控成本。

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介绍,截至目前,百行征信接入服务协议机构达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65家,其中P2P网贷机构为101家。

数据还显示,百行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

随着网贷行业风险的积累,当前,一方面有必要加强网贷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了解,为强化其风控提供一个“抓手”;另一方面,也需要把网贷借款信息共享给传统金融体系,填补信息空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不仅有利于网贷平台和银行自身风险的防范,也有利于金融风险的防控。

“网贷机构自身也有接入征信系统的强烈意愿。”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网贷机构被排斥在征信体系之外的风险巨大,现在及时接入,就是为了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近期爆发的风险事件也使得这一进程得以加快。

“把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也需要一个过程。”李爱君表示,目前,大家对于网络借贷的性质和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因此也是将其纳入征信体系的较好时机。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从性质上来说属于民间借贷,一般不接入征信体系。同时,网贷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涉及面广,且牵涉到公民权益,要慎之又慎。

超过法院支持利率部分,不纳入征信

打击恶意逃废债也是《通知》下发的目的之一。

“近年来,部分P2P网贷平台经营状况不稳定,很多欠款人一看平台要清退了,就不还钱了。”杨东表示,在出现逃废债的同时,出借人也会比较恐慌,会要求平台提前还款,导致平台风险急剧增大,进而通过私募传导至金融机构及与其相关的理财产品。因此,从打击逃废债的角度看,目前有必要将其纳入征信体系。

李爱君认为,从目前看,将网贷平台纳入征信体系是一个解决逃废债问题效率较高、成本较低的办法。如果对逃废债问题放任不管,不仅会拖累其他经营状况较好的机构,也会导致风险蔓延。

李爱君表示,纳入征信系统,对于出借人来说,能够保护其权益,因为接入征信系统对债务人有威慑和惩戒作用,因此会提高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对于借款人来说,此前部分借款人并没有信用记录,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交易利率情况也将纳入征信系统。《通知》强调,P2P网贷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归集、报送相关信用信息,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

但同时,超过法院支持的利率部分,借款人可以主张不还并不纳入征信系统。《通知》明确,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贷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或P2P网贷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即使平台退出,借钱也要还

当前,网络借贷平台面临的主要是良性退出的问题。如果平台退出了,但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将对退出造成极大影响。

李爱君认为,良性退出的标志就是对网络借贷平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纳入征信就是明确了即使平台退出,借贷关系仍然存在,借钱仍然是要还的,这也是对良性退出的重要保障。同时,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保护了网络借贷平台的出借人权益就增加了出借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心,有利于网络借贷行业的平稳发展。

对于已经出现问题、退出经营的网贷平台,各地将形成“失信人名单”转送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筛选失信人名单的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应扣除超过24%以上的利息);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逾期时间较长者优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失联、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筛选标准。

《通知》明确,在形成“失信人名单”后,将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失信人,明确还款路径,可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失信人名单”将送至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

对于当前仍在经营但未来可能会退出的平台,《通知》要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明确已接入的在营P2P网贷机构未来发生退出经营、机构解散等终止事项时已接入信用信息的处理方法。

接下来,对网贷领域失信人的惩戒仍将继续加大力度。《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P2P网贷领域失信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依法为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支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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