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有几种?,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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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分为哪几种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具体评标工作流程分:初步评审;澄清、说明;详细评审;推荐中标侯选人与定标;编写评标报告(见本章第五节)五个步骤。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初步评审合格方可入围,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交投标保证金;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澄清、说明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详细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作进一步量化评审和比较。
评标方法包括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1.最低投标价法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
(3)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4)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2.综合评估法
(1)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3)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
(4)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
3.其他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标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2)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四、推荐中标侯选人与定标
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中标侯选人与定标:
1.最低评标价法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综合评分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定标。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招标投标活动,鼓励招标人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评标评审,改变以价格为单一因素的招标管理模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商务厅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评标方法的使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明确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的适用范围、程序要求等内容,并列举了示例,该《导则》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导则》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的一种评标方法。该评标方法推荐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具体指按照全国统一产品标准生产的设备和货物材料招标,以及工程规模较小的施工招标(具体可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第158号)中“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等级为三级的工程)。
如何使用该评标方法?《导则》明确了以下四项程序:
一是招标文件约定。明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内设置投标人进入最低价评审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并规定只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最低投标价评审。招标人应在评标方法中明确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及其格式要求(含标价比较表),通过投标人的品牌、服务、质量、信用等方面对投标报价进行折算,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相应的条款和折算条件由招标人根据自身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二是评标价格调整。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条款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在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价格调整、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是中标候选人公示。对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规定公示。
四是合同签订。中标人确定后,以该中标人的实际报价签订中标合同,不得对实际报价价款(含总价、单价)等实质性条款进行合同谈判。
为便于理解和使用该评标方法,《导则》还举例进行了说明。《导则》中就举了这样的示例——某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共有5名投标人进行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对付款条件、交货期、保修期、投标品牌、投标人信用等级等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如下: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示例)
经评审的投标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注:量化因素为i,n为总量化因素。
5名投标人投标情况如下:
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甲的投标报价为1000万元,承诺分2年收款,交货期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提前20天,保修期比招标文件要求延长6个月,投标品牌为A级,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则投标人价格折算为(保留两位小数):
1.投标人接受招标人2年分期付款,
按因素1的经评审的投标价=1000×(4%/((1+4%)^2-1))×2=980.39万元;
2.投标人交货期提前20天,
按因素2的经评审的投标价=1000-6×2=988万元;
3.投标人保修期延长6个月,
按因素3的经评审的投标价=1000-6×3=982万元;
4、投标品牌为A级,
按因素4的经评审的投标价=1000×0.98=980万元;
5、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
按因素5的经评审的投标价=1000×1.02=1020万元。
根据评标方法规定,投标人甲的评标价格为:
经评审的投标价=1000+(980.39-1000)+(988-1000)+
(982-1000)+(980-1000)+(1020-1000)
=950.39万元
标价比较表
(单位:万元)
根据评标价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投标人丁、甲、丙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分别为882.41、950.39、964.2万元。
如投标人丁为最后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价格应为1050万元。
根据《导则》,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进行综合评估后,按投标人综合评估的结果由优到劣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该评标方法推荐用于具有技术复杂或者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招标项目,具体指无全国统一产品标准生产的非标或个性化定制的设备和货物材料招标,以及技术特别复杂的大型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可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第158号)中“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等级为一、二级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招标推荐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关于综合评估法的程序,《导则》从以下四方面作出要求:
一是招标文件约定。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合理设置商务、经济、技术评审标准和得分比例,鼓励招标人不将商务部分作为综合评估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量化指标应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标准上,保证评分的客观公正性。鼓励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评分标准,设置各评审因素的评分范围,通过去除最高、最低分等方式减少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影响。
二是综合评标评审。在评标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同时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价格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并按照综合评估结果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到底该如何使用?《导则》列举示例:某工程施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并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其中投标报价权重为60分、技术评审权重为40分。共有5个投标人进行投标,所有5个投标人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然后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设备配置进行详细评审打分。
①投标报价的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进行。
以投标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为例: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下述原则计算各投标文件的投标价得分:当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6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具体计算公式略。
②技术管理能力的评审。技术管理能力的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目管理机构和设备配置的评审。
A.施工组织设计:20分。评审标准略。
B.项目管理机构:10分。评审标准略。
C.设备配置:10分。评审标准略。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表
技术评审得分计算表
综合评分及排序表
根据综合评分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投标人C、E、A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分别为980、1020、1000万元。
如投标人C为最后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价格应为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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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的评标方法
目前,招标活动中的主要评标方法各有特点。如何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特点?以下相关梳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1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二)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主要评标方法如下
(1)综合评价方法
(2)最低评标价法
一、综合评标方法:
特点:
所有关于招标人资质、技术、商务、服务的条款均折算成一定分值,总分100分。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并给出分值。最后,经过总结和比较,得分值最高的应为中标人。各评委独立打分,评标时不互相讨论;最后总结分数。
优点:
1.引入权重的概念,评价指标的结果更加科学;
2.有利于发挥评价指标专家的作用;
3.有效防止不当行为。
缺点:
1.难以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因子和权重;
2.评价指标专家不合适;
3.可能还有“人情关系”。
二、最低评标价法:
特点:
将与投标人各项技术、商务、服务内容相关的指标要求按照统一标准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选择“最低评标价”作为中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是“同一专业”,也可以是不同专业,互为补充;谈判可以商量。最后,各评委独立提出意见,总结评价结论。
优点:
1.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等共享资金进行采购招标,更能体现公共采购“满足需求”的目的。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愿望;
3.通过竞争,突出了竞价可以省钱的特点。据统计,一般资金储蓄率在10%左右。
4.评标科学细致;每个投标人都可以被告知他们未能中标的原因。
缺点:
1.提前(投标前)准备工作要求较高;特别是对于需要标注“*”的关键技术和商业指标,需要慎重考虑;只要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就可以判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要求”和“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轮。
2.评标时对评委的要求比较高;需要仔细评估和计算才能得到结果。需要时间。
3.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避免了“出价最高者中标”的问题;但对于一些使用公共资金但有竞争需求的国际招标项目,很难准确划定“技术指标”与价格的换算关系,也没有体现“性价比”的真正含义;例如,目前的国际招标方法,技术正偏差(高水平的技术因素,价格上涨因素只有0.5%,有时不能反映真正的水平差距;),即使招标人有资金和理由,也很难引进水平更高、价格略高的设备和技术。
三.其他评标方法简介:
(1)性价比评标法:是一种特殊的综合评标方法。
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第五十三条性价比法是指在对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评审后,对各种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汇总评分的评标方法。)计算并除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商(评标总分)最高的投标人视为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2)最低中标法:适用于大宗简单货物的投标。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相对简单明了。在投标中,出价最低者中标。
(3)根据标底确定中标的方法:早年常用的投标方法。招标人请人认真计算工程的合理总造价作为“标底”,并严格保密;开标唱标后,公布标底,最接近标底的人中标。现在很少用这种方法了。
(4)双信封评标法:工程投标中使用的一种方法。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两个信封的技术和商务报价;首先,打开技术信封进行分析比较。对于符合要求的,打开报价信封,出价最低者中标。
(5)两阶段招标评标法:大型复杂成套设备或项目采用。在买方(招标方)对技术不熟悉,心里没底的情况下使用。第一步是投标“技术方案”(不涉及价格);对符合要求的,第二步用商务报价投标。
低价中标法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法:成本为王,但暗藏风险招投标中的评标方法直接影响项目的公平性与最终质量。目前,行业内常用的评标方法各有利弊,哪种最公平,需结合实际场景分析。
最低价中标法以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看似透明直接。据某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显示,采用该方法的项目中,80% 的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 15% 以上。
其优势在于降低采购成本,但弊端明显:部分企业为中标恶意压价,导致后期偷工减料。例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因低价中标,竣工后半年出现路面塌陷,维修成本远超节省的预算。
综合评估法从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多维度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在某大型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中,该方法通过设置技术参数权重(40%)、报价权重(30%)、售后服务(30%),既避免恶性低价竞争,又确保设备质量。
但该方法也存在主观性风险,若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或专家倾向性打分,可能影响公平性。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低价 + 合格评审该方法要求投标文件满足基本要求后,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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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利工程采用此方法,通过设置技术标合格线,淘汰不满足施工标准的企业,再从合格企业中选取最低价,既保证质量又控制成本。不过,这种方法仍难以完全规避低价低质问题。
哪种方法最公平? 答案并非绝对。
简单货物采购或标准化工程,最低价中标法效率高;复杂项目如智慧城市建设、高端设备采购,综合评估法更能平衡质量与成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则适合质量要求明确、技术门槛清晰的项目。
招投标没有 “万能钥匙”,只有根据项目特性选择合适评标方法,结合严格的监管机制,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公平性与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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