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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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2日讯 5月21日,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实行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考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滨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制度,拓宽从业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巡游融合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借鉴省内地市经验,结合滨州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滨州市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把准入条件
严把滨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二、统一考试内容
自2025年6月1日起,统一滨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题库和考试方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全国卷和地方卷,两个考试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实行“一考双证”
(一)对新申请人员参加新题库考试的实行“一考双证”,即“一次报名、一次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同时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种资格证件,驾驶员持证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种业态。
(二)2025年6月1日之前只申请过一种出租车从业资格类别(巡游或网络预约)且尚未考试合格的出租车驾驶员,可申请新题库考试并取得两项从业资格证;也可按原申请项通过原题库考试取得一项从业资格证。
(三)2025年6月1日起报名的新学员若仅申请一项出租车从业资格类别(巡游或网络预约),可申请按原题库,参加一项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相应的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考双证”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督促出租车企业做好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引导驾驶员在行业内合理有序流动,提高滨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释放社会公共交通潜能,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根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安全风险较小、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违法情形的罚款予以适当降低;对随车携带证件等可以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优化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解决的事项,不再设置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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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
嘉峪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从业资格考试批次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优化整合考试资源,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批次将调整为全年4次、每季度组织1次,拟组织开展考试月份为3月、6月、9月、11月,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不变。具体考试时间由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工作人员负责通知,申请人须在考试当月15号前向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报名的,需到下次考试前提出申请。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需认真学习全国公共科目及地方区域科目知识,在充分掌握相关内容后提出申请,确保考试顺利通过。
考试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3月和6月在嘉峪关市坤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报名培训(嘉峪关市明珠东路2999号,0937-6391922)
二、9月和11月在嘉峪关市宏飞驾驶员培训中心报名培训(嘉峪关市明珠东路2222号,0937-6385557)
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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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德州市综合立体交通营商环境,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负担,方便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促进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协同发展,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3月17日,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实行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考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具体如下:
一、 统一准入条件
统一德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二、统一考试内容
自2025年3月17日起,统一德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题库和考试方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全国卷和地方卷,两个考试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实行“一考双证”
对新申请人员实行“一考双证”,即“一次报名、一次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同时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种资格证件,驾驶员持证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种业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考双证”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督促出租车企业做好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引导驾驶员在行业内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德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释放社会公共交通潜能,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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