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备案与居住证的区别2025,居住证一定要房屋租赁备案吗

房产纠纷 编辑:乐梦慧

一、租赁备案与居住证的区别2025,租赁备案与居住证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是:
1、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
2、居住证是长期居住的证件,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是租赁房屋证明。
3、居住证和备案是两个不同的环节,带房东先去社区服务中心或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再带上房东去街道办理租赁备案,均需要原件。
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准备材料有:
1、房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意是房产证上所有人)。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租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网签回执。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居住证一定要房屋租赁备案吗

现在都需要了,如果是租赁房屋的话;也可以进入微信申办居住证流程,填写到上传居住证明凭证照这一步骤时,应当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居住证暂行条例》一、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1、居民身份证。2、居民本人相片。3、能够证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单位,就读情况的证明文件。携带这些资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办理。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办居住证一定要租赁备案吗

法律分析:现在都需要了,如果是租赁房屋的话;也可以进入微信申办居住证流程,填写到上传居住证明凭证照这一步骤时,应当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开给租赁当事人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备案过期了影响居住证吗

法律分析:会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在这期间需要居住证开具某些证明的话,就会因租赁备案过期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房屋租赁备案。租赁时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六、居住证一定要房屋租赁备案吗 ?

法律分析:

办理居住证需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东协商即可,自己买房则需房产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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