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全的房产能否抵押登记2025,保全的房产能否抵押登记
被保全的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需在解除保全或保全到期后进行抵押。
二、抵押的房产可以保全吗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是属于保全财产的范围,抵押不影响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三、已经办理抵押的房产怎么保全
法律分析: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的房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房产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四、有保全的房子能办理房产证么
法律分析:有保全的房子是否能办理房产证,要那实际情况来定。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按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没有房产证但可以提供其他房屋信息线索的,如已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到的其他房屋信息线索,则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五、银行贷款抵押的房子法院能否保全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对抵押给银行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保全的,法院保全抵押房屋,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六、房产已抵押可否被保全
法律分析:已抵押房产可以被财产保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依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20修正)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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