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不够等级是否有赔偿金,哪些属于工伤保险范畴

劳动纠纷 编辑:阮思艺

一、工伤鉴定不够等级是否有赔偿金

工伤鉴定未达等级仍可能获得赔偿金。

虽未达伤残等级,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可获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可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还能获得交通、食宿费用补偿。

此外,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即便工伤鉴定不够等级,劳动者依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与经济赔偿,以确保因工伤所受的损失得到合理弥补。

二、哪些属于工伤保险范畴

工伤保险范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员工在上班前准备生产工具时受伤,或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时受伤。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保安在维护工作秩序时被不法分子打伤。

四是患职业病的。一些长期在有毒有害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也属于工伤保险范畴。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例如,销售人员外出拜访客户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后还有赔偿金吗

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后,通常是有相应待遇的,但不一定是传统意义上的“赔偿金”。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确认属于工伤旧伤复发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也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三,如果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按照新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例如伤残津贴等可能会根据新等级进行调整。

总之,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后,职工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合理的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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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旧伤复发鉴定后还有赔偿金吗,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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