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注意事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详解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邵诺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程序与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规划预审批

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告知不得扩建改变、暂停手续办理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向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发出告知书,告知被征收人不得新改扩建和改变房屋用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未登记建筑的处理

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四、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期满后,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听证要求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政府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六: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八、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九、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

1、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但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及时公平补偿,而不能只征收不补偿,也不能迟迟不予补偿。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

2、以市场价格确定补偿基准。因征收人原因造成征收补偿问题不合理迟延的,且被征收不动产价格明显上涨的,被征收人有权主张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或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基准。在未依法解决补偿问题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3、经营性住宅用房的补偿安置问题。产权证记载为住宅用房,尽管被征收人实际用于经营,已取得营业执照并能够提供纳税证明的,但从房屋的性质上讲仍应认定为住宅。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对此类房屋给予适当补偿。

4、公租房、经营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案件中的原告资格。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被征收人,但并没有排除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参与补偿安置。

5、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院落空地应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遇到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给出维权方案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注意事项包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详解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补偿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法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注意事项包括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需要哪些手续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