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的那合同怎的就无效了呢?2025,合同无效的后果

合同纠纷 编辑:华兴

一、协商的那合同怎的就无效了呢?2025,协商的那合同怎的就无效了呢

那合同怎的就无效了呢?它不是协商的结果吗我家宅基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盖得住宅,有100多平米,有使用权;另一部分是“门口”,有80几平米,宽度6米多一点。土地部门说,这80几平米的部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使用权,但归我使用。这两个部分在我家的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地

那合同怎的就无效了呢?它不是协商的结果吗

我家宅基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盖得住宅,有100多平米,有使用权;另一部分是“门口”,有80几平米,宽度6米多一点。土地部门说,这80几平米的部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使用权,但归我使用。这两个部分在我家的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地籍图上是由线条封闭起来的。要说的是,有一个(只一个)邻居非得从我家的“门口”走才能去公路不可。为他家出行曾产生许多口角,05年两家为此在村委会协调下达成了一纸协议:即把我家“门口”做了分割。我家除了留下3米多做通道外,剩余2.6米左右自用。08年,我家按协议准备在自用部分盖一围墙(不影响他家的权利),他家却出来阻挠,说“门口”全为通道。(我们旁边供出行的可让两部大汽车对奔的公路也就4米多)又经过村、街道司法所两级协调,两家又签了一纸“承认05年协议”的协议。可在做事时,又来阻挠。我们又请人来协调多次,无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以“合同纠纷”受理了。5月11日开庭,意想不到的是法官却说我们两家所定合同不合“土地法”,因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说“土地法”只认有使用权的部分我们可以处置,“门口”没有使用权,不可处置。要我撤诉,由政府处理。休庭后,我去了市国土局,他们言辞肯定的强调了3点:

1、我那屋的部分有使用权;

2、那“门口”无使用权,但只能我用;

3、留给邻居够走的路就可以了。后来我们在法官的催促下去了法院,汇报了了解的情况,法官要我们以“相邻权纠纷”撤了诉。并回答了我们得问题:

1、可要求政府处理;

2、等于未到过法院一样,如果有人说已由法院处理,可要求拿出文书;

3、那“门口”人家能做什么,你也能做什么,绝不可能全是通道。

想问的是:“土地法”不是说土地问题先协商解决吗,那合同怎的就无效了呢?它不就是协商的结果吗。法院只认“法律”“不认”地方“规定”“办法”吗?那“门口”不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都铁定是我家的呀,更何况土地部门也肯定了呢。

二、合同无效的后果

合同无效的后果具体如下: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相关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相关法律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协议纠纷协商无效怎么办

可以主张协议无效的情形是:

(一)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一、如何撤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不用撤销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定其他情形。

二、股权转让协议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三、无效合同确认原则的含义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五、合同协商不成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合同协商不成怎么办

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合同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此时是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的,当事人起诉时应该提交起诉状。《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你,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协议不合理签了有效吗

法律分析:协议不合理签了有效,但是可以申请无效。合同签订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平等、公平。合同约定如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依照约定申请仲裁机构,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不公平的合同或者条款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协商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协商签订合同

协商 协议

协商一致还构成违约吗

协商算合同吗

协商合同定义

协商合同范本

协商合同条款

协商合同模板

协商合同怎么签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协商签订合同,协商合同定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