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有淄博,南有慧泊”,最近南宁慧泊天价停车事件甚嚣尘上,甚至一度盖过了淄博的风头,成功上位网红第一城。
事件起源于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官方解释大致意思是便于法院对查封的车辆实时监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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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最终结果虽然还未盖棺定论,不过随着舆论的发酵,以及相关机构的处置手段来看,基本也算定性了,舆论导向基本也是一面倒的走势。那么作为100%控股的国企--慧泊停车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部门,如何敢收取天价停车费、敢于乱划停车位、甚至在停车位之外收费?到底是当权者利令智昏,还是出于无奈之举?
大家是否还记得2022年7月初,四川省阆中市起价1.8亿拍卖全市公办学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资公司共175家单位食堂未来30年食堂食材配送特许经营权的事件(下文统一简称阆中食堂经营权拍卖事件),追根溯源,其实南宁慧泊天价停车费事件和阆中食堂30年经营权拍卖事件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我们不妨大胆善意揣测,这些地方政府真的几乎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真的是不得已才做出寅吃卯粮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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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阆中食堂拍卖事件一出,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也是怀疑利息输送,怀疑有人从中谋取国有资产,毕竟175家单位未来30年的食堂食材配送特许经营权作价1.8亿就卖了,价钱几乎低到尘埃了。但最后事件水落石出,这起事件其实就是阆中城投自己导演的一出左手倒右手的好戏。
阆中市为什么要这么整活呢?也确实是出于无奈之举,因为阆中市除了自有的每年2.5亿的债务付息支出外,隐藏于其背后的阆中城投集团,截止2021年底,也累积共有14.85亿元有息负债,甚至已出现近5亿元的债券违约。所以阆中城投只能导演了这一出好戏,大致操作逻辑无非就是:首先于2022年6月初,由阆中城投出资专门成立了100%控股的阆中尚品食材配送公司,那么接下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30年的食堂特许经营权肯定会被这家新成立的公司拍得,这样一下左手倒右手,空手套白狼获得了特许经营权,然后这家新公司公司再用这个30年的特许经营权,就可以向银行至少抵押10来个亿出来。所以如此一看,1.8亿元拍卖经营特权倒也说得过去了了。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文件一出,就被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骂上了热搜,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其实抵押特许经营权本身是被认可的,比如我们常见的公路收费权、燃气收费权、电费收费权、旅游门票收费权等,都是可以在银行作抵押担保的,比如本次事件的主人公南宁慧泊停车场有限责任公司名下25.5年的泊位收费权,就作价72.09亿质押给了工行,这也正是就是为什么慧泊停车场会出现天价停车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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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仔细算一算,慧泊的特许经营权在工行质押获得了72.09亿,分25年时间还清,那么平均每年还款额约2.83亿(暂不计算利息)。而慧泊停车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共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还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停车带就按5米一个车位算,理想情况下换算出来就7380个车位,我们就按总共4万个车位来算,2.83亿÷4万÷365天=19.38元,也就是说,计划内平均每天每个车位得纯创收19.38元。但是,收停车费也是有成本的,按毛利50%计算,那么平均每天每个车位的毛收入就必须在40元左右。再加上20%左右的空场率和10%左右的坏账率,那么每个停车位的的毛收入就应该是40÷80%÷90%≈55.5元。这还是未计算融资成本的情况下算出来的,所以这么一算,是不是就能知晓为什么慧泊停车费那么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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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来也巧,阆中食堂食材配送经营特权拍卖和慧泊停车经营权质押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只是阆中点背刚好撞上了枪口,也许又刚好转移了南宁人民的视线,所以慧泊天价停车费事件直到今天才爆发出来,也正应了那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但是,无论是阆中食堂经营权拍卖事件,还是本次的慧泊天价停车费事件,都只能算是暂告一段落,隐藏在这两次事件背后的逻辑,才是值得我们反思、深思的关键所在。这两起曝光在大众视线下的事件的诱因究根溯源,其实就是地方债。地方债并不是一个新鲜词,过去十几年,我国的GDP发展几乎都是靠地方投资拉动的,而地方投资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地方债、城投债,当然这两个词是一个意思,因为我们都知道地方政府部门是不能直接向商业银行借钱的,所以就会由地方成立一个控股的国企来筹钱,就是我们常见到的城投集团,比如上文提到的阆中市城投集团,为了加快融资速度,甚至一个地方会成立数家城投公司,这些城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就是城投债,本质上也算是地方债。
城投集团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80年代以前,我们的基建基本都是靠中央财政直接出钱,直到80年代后才转型为地方政府主导,银行贷款配合。但是,在当时我国还实行的是财政包干制,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财政包干制穷了中央,富了地方,也就导致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弱化,甚至到了无米下锅,需要向地方借钱的地步,另一方面也导致地方政府只是定时定量完成任务,缺乏进取精神。所以迫不得已,于1994年在总理的力推下,改革应运而生。的出台,意味着原本由地方独享的大部分税收,就直接划归到中央了,这么一来,中央财政问题倒是解决了,却轮到地方政府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了,尤其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基建需求也快速提升,但地方又没钱,向上边要又要不到,咋整?只能找银行借了,但地方政府又不能作为发债主体进行融资,所以就催生出了城投公司(集团)这么一个工具。
城投集团在过去确实是地方投资建设的一把利刃,个体也都喜欢和城投打交道,因为都知道城投背后的靠山是谁,也都知道地方政府无论如何,至少都会借新还旧,所以也就不担心城投违约。以前地方上还能靠借新还旧、卖地生钱等一系列举措来填补地方债这个巨坑,但是随着近些年来疫情的影响导致经济增速下滑,美元加息带来的海外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的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以及土地销售急冻,导致地方债债务问题进一步加剧,所以我们就看到了青海省投集团及其16家子公司破产重组,云南城投对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重庆能投及其15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重组、遵义道桥(城投)宣布156亿债务延期20年,前10还息后10年还本,当然还有前文提到的阆中市地方政府拍卖食堂经营权和南宁市质押停车收费权。这些系列问题其实都源于地方政府对地方债务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但地方债债务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各地方政府为了GDP指标,为了GDP锦标赛,往往又只想走捷径,寻求速成大法。所以只能不断担保,大量借钱,只要有了钱,政绩就有的是方法搞出来,有了政绩自然就可以挪位置,留下的坑,该还的钱,那是下一任该考虑的事,至于下一任是依葫芦画瓢,还是如何如何,聪明人自有聪明人的决断。
而据相关权威机构数据统计,我国地方债债务总额已突破65万亿,在这样的背景下,2021年中央宣布允许城投破产,最近财政部又公开表示:我国存量隐性债务目前已化解1/3,总体还是可控的,剩下的就交给地方稳妥化解,中央不会管了。反正就是地方上你不要指望中央给你兜底了,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但地方上如果真的有那个能力自己解决,又何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局面。时至今日,怎么寻求地方债债务问题的软着陆,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短期内各地方政府不愿去考虑但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或许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年的出台,解决了中央财政之困,也使得地方政府有动力去招商引资,引进税源,这本是一件双赢的创举,也是施行的初衷,但本身也存在很多时代局限性,尤其是在当下,对于缺乏地缘优势、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西部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可以说是导致地方债务问题陷入如今困局的直接因素。
直接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为了快速提高财政收入,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直接就把目光投向了土地开发方面,还有什么是比卖地生钱更直接、更快的方法呢?这也导致了土地成交价格不断攀升,商品房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土地资源始终是有限的,同时伴随楼市政策的收紧,房子卖不动,地也卖不动了,尤其是优质地产资源早已涸泽而渔,所以大部分地方政府不得不再次陷入财政收入锐减的困局,所以目前寻求新的财政收入标的,也就成了当务之急。
冥冥之中,好像自有安排,一切来的貌似也都是刚刚好,地虽然是卖不动了,但毕竟之前不是卖出去了很多房子吗?那么房地产税的征收是不是可以顺理成章的加速推进呢?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我国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工作推进的节奏。
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两地率先开展自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到2021年完成10年改革试点工作。
2021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一轮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进入筹备阶段,亟待落地。
2023年4月25日,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为房地产税政策的落地提供了技术支持。如此背景下,原就属于地方税的房地产税一旦成功推广开来,于地方政府而言,可不仅仅是雪中送碳,甚至可以说是救命稻草,暂不论房地产税能否完全替代土地出让金来填补地方债这个巨坑,但作为补充至少还是绰绰有余。尤其是随着存量房时代的到来,由原有的土地财政向房地产税转型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
于地方政府而言,对于房地产税的到来可谓是望眼欲穿,一旦真正开始落地推广,相信地方政府在征收房地产税方面定会不遗余力,一定比任何人、任何单位都积极。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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