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合法吗写上会罚款么,最终解释权怎么写才合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葛文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合法吗写上会罚款么,最终解释权怎么写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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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合法吗怎么处罚

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

生活中你遇到过这些“霸王条款”吗

11月14日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四类消费领域

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

预付式消费

条款

商家在所销售的消费卡后标注有“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点评

此条款明显排除了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在商家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预付款。该条款的相关约定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广告促销

条款

商家在经营场所门口张贴的促销广告,制作的优惠券、消费卡、宣传单中标注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点评

该条款违反了有关规定,此条款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此条款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汽车销售

条款

该车附随文件包括:汽车三包凭证、用户手册、保修服务手册。

点评

此条款约定的随车交付的凭证和文件不齐全,属于汽车经销商涉嫌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上述条款约定的随车交付的凭证和文件不齐全,尤其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是汽车合格的重要凭证,未随车交付上述凭证减轻或免除了出卖人的自身责任。

教育培训

条款

①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申请退费,甲方均须交回原始协议、收据、刷卡单(如有)、发票(发票的奖励区需完整),之后方可办理退费手续。甲方如无法交回上述协议及全部票据,乙方将有权拒绝退费。

② 已开具收据的学员,一律不予退款,敬请谅解。

点评

该条款属于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为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教培机构在与消费者订立教育服务合同时,通常会采用预收费的方式先收取消费者的费用,然后给消费者发放预付凭证,日后凭预付凭证消费相应的服务。关于此类发放预付凭证的合同,《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机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向原缴费方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当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缴费方一次性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给消费者合理的退费要求设置诸如要求先交回原始协议、先交还收款收据等障碍,或直接以已开具收据为由拒绝退款的,属于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记者/施本允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合法吗处罚多少

红网时刻6月21日讯(通讯员 王名魁)近日,益阳市资阳区桥北某婴儿用品店在商品广告宣传彩页上向消费者这样提示:“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样的“提示”是不是合法?消费者跟商家真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此类提示语。商家站在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单方面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不考虑和照顾到消费者的利益,这明显违背了公平交易、权利平等原则,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不仅条款无效,同时也是违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有这些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日前,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这家婴儿用品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良商家往往以“拥有最终解释权”一类“霸王条款”充当“护身符”,强迫消费者接受其限制条件。当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或权益受损,要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正确写法

当你准备

购物消费、充值办卡、参团旅游时

是否认真的看过

商家提供的所有格式条款内容呢?

对于条款中的不公平内容

你觉得应如何处理呢?

你有想过维权吗?

案情简介: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一家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其大堂内张贴的充值促销活动海报及会员卡上均印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字样,执法人员当即对酒店管理方的此次促销活动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酒店在此次促销活动中制作了印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宣传海报和会员卡,并与顾客签订了写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条款的合同。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当事人制作了印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宣传海报和会员卡,并与顾客签订了写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条款的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构成了排除消费者行使合同解释权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

温馨提示:

除文中提到的

“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之外

日常生活中,

我们常常会遇到

各种名目的“霸王条款”

以下这些

我们都有权利说“不”!

1、一经办卡,概不退费;

2、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3、赠品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4、现金请当面清点,离柜概不负责;

5、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6、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遇到“霸王条款”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撰稿: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何语馨

所有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什么意思

“法律范围内,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看似通情达理的照顾,实为明目张胆的违法。

近期,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合同违法案件,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浦江县某某婚纱店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与客户签订的格式合同有下列条款:1、新人在首次试衣并确定租赁时需支付不低于订单总价50%的定金,定金一旦支付不得退订,可抵换与定金等价的婚纱礼服等;......;7、公道往来,本店无任何口头承诺,如遇争议,一切以合同所载事实为准。法律范围内,某某婚纱礼服馆拥有最终解释权。

该婚纱店通过与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的形式为消费者提供婚庆等服务。上述格式合同含有的“某某婚纱礼服馆拥有最终解释权”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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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的规定。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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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在这里提醒广大商家,查看一下自己的消费合同是否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字样,经营者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乃是“依法”。


来源:浦江市场监管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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