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治安处罚,抢夺的拼音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康涛安

抢夺治安处罚,抢夺的拼音

大家好,由投稿人康涛安来为大家解答抢夺治安处罚,抢夺的拼音这个热门资讯。抢夺治安处罚,抢夺的拼音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抢夺罪

抢夺罪的定义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 主体: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意图将他人财物永久地非法占为己有。


• 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 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犯罪构成与司法认定


• 公然夺取:抢夺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即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 强力行为: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


• 数额较大:抢夺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这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


社会热点案例分析


• 案例一:某人在公共场所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手机。这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 案例二:司机逃避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多次跟车过杆闯关逃费。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抢夺罪,因为司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款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抢劫和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1)抢劫是使用暴力使人屈服从而处分自己的财物;抢夺是趁人不备乘机拿走他人随身携带或者处于看管中的财物。

(2)抢劫使用暴力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又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抢夺仅仅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3)抢劫是使用暴力使他人不能或不敢反抗;抢夺的特点是迅速、乘人不备,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4)抢劫没有数额要求,只要实施了抢劫即为犯罪;抢夺数额较大或多次抢夺的才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1V1黑道)

  如果自己在大街上走的时候,被人突然之间抢走了物品,对于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抢夺而不是抢劫。

  网友咨询:

  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周劲松律师解答: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且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周劲松律师补充:

  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不要求行为人显示凶器(将凶器暴露在身体外部),也不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暗示自己携带着凶器。携带凶器更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如果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强取他人财物,则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直接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周劲松

南京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执业20年。现为江苏源律师事务刑辩中心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鼓楼分会刑辩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南京市法学会行政与诉讼研究会理事。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抢夺附魔

为依法惩治袭警犯罪,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保护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定,“两高”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视频加载中...

司法解释明确:

第一条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

(一)实施撕咬、掌掴、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行为,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二)实施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乘坐的车辆、使用的警械等行为,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

与人民警察发生轻微肢体冲突,或者为摆脱抓捕、约束实施甩手、挣脱、蹬腿等一般性抗拒行为,危害不大的,或者仅实施辱骂、讽刺等言语攻击行为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

第二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

(一)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工具的;

(二)驾驶机动车撞击人民警察或者其乘坐的车辆的;

(三)其他严重暴力袭击行为。

第三条 实施袭警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人民警察轻伤的;

(二)致使人民警察不能正常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犯罪嫌疑人脱逃、关键证据灭失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三)纠集或者煽动多人袭警的;

(四)袭击人民警察二人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对于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过错,在认定行为人暴力袭击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暴力程度、危害后果及执法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妥当处理。

民警执法存过错时 行为人依情形可不追责

视频加载中...

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严重过错的,对行为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执法过错较大,袭击行为暴力程度较轻、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袭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第五条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六条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明知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而提供工具或者其他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七条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对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以袭警罪定罪处罚。

对非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报复性暴力袭击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的,依照相应犯罪从重处罚。

第八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以袭警罪从重处罚。

第九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袭警罪、妨害公务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相关行为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人民警察”,依照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部门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该司法解释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施行后,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2025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

责任编辑:韦小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抢夺治安处罚,抢夺的拼音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喜欢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