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证明该怎么写,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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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证明

新华社西安5月25日电 题:古都携手丝路!丝博会绽放新活力

新华社记者雷肖霄、吕轩昂

158家境外展商参展,数量比上届增长116%;线下参观人数突破22.5万人次;“在线丝博会”网站点击量超过810万人次……以“丝路融通·开放合作”为主题的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25日在古都西安落下帷幕,展商数量和展品种类再创新高。

丝博会已成功举办九届,不仅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高能级开放平台,也是观察中国开放和发展活力的重要窗口。

“科技范儿”十足的展品,彰显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

步入展厅,机器人互动区前排起长队,无人机阵列与无人驾驶车彰显科技力量。“我们搭建了无人机在气象、消防、救援等多领域的应用场景,还自主研发了监控平台,助力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工作人员李宸说。

展厅里一架翼展达5.2米的无人机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这架无人机载荷30公斤,可以携带航拍相机、光电吊舱、基站和应急物资储运舱等多种任务设备,用于地理测绘、物流运输、综合巡线和应急救援等领域。”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展位上的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本届丝博会首次设立低空经济展区,覆盖低空制造、飞行服务、应用场景、安全管控等全产业链环节,以多种形式全面呈现低空经济领域的发展成果与前沿技术。

5月21日,参观者在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低空经济展上了解各类飞行器。新华社记者李一博 摄

此外,无人车、人形机器人、移动充电车,一件件“科技范儿”十足的展品显示着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宽“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新领域。

新石器无人车科技有限公司西北大区公共事务负责人龙飞飞透露,使用无人车可以使单件快递派送成本降低30%,公司业务已在海外布局。

越来越多的“新面孔”,见证“中国机遇”与“世界期待”的双向奔赴——

第一次来到丝博会的斯里兰卡茶叶展商萨曼为中国的飞速发展感到惊奇。他感慨道:“现在是进入中国市场的最好时机,我已经在筹备布局中国分公司!”

韩国大邱广域市政府上海代表处负责人陈新歌这次带来了不少中小企业。“除了大型企业,如今有不少韩国中小企业也希望能借丝博会寻得合作机遇,开拓中国市场。”

5月21日,参观者在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丝路优品展上了解塔吉克斯坦商品。新华社记者李一博 摄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第九届丝博会上出现更多新面孔,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参展商带来新品首秀。

6月1日起,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互免签证协定将生效。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电子产品协会驻华总代表帕尔韦兹·扎里波夫表示,中乌市场规模和资源禀赋优势各异,产业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无独有偶,第九届丝博会25日在西安闭幕,第二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当日在四川成都开幕,一个个对外开放平台,印证着与中国同行就是与机遇同行。

共谋发展,擘画电子商务合作新蓝图——

哈萨克斯坦的面粉、巴基斯坦的家具、尼泊尔的卡垫……来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商品吸引了中国消费者的目光。

5月21日,与会外宾在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开幕式上。新华社记者李一博 摄

“哈萨克斯坦的蜂蜜、巧克力以及农副产品都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爱。”来自哈萨克斯坦的阿妮塔和丈夫元朝辉一起开办了陕西丝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跨境电商业务。近期,他们还将国内的鲜切花出口中亚国家,并起名为“长安花”。

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已与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在内的30多国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

在本届丝博会上,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侯斌介绍,今年将面向双边合作伙伴推出“丝路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推出系列合作举措。

疾驰而过的中欧班列取代了古丝绸之路上的驼铃阵阵,数字经济、物流运输、文旅产业……合作空间持续拓展,经贸往来日益频密,朋友圈不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到精耕细作的“工笔画”,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法律规定

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形式和重要载体,平台经济是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平台企业为扩大需求、创新发展、就业创业提供了大量新渠道、新支撑。同时,由于竞争加剧,中小商户对平台的依赖加剧。平台内经营者反映,部分平台凭借其相对优势地位,利用规则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不合理收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直接或间接损害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平台收费这一问题,研究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以促进平台收费合理透明为目标,指导平台简化并公示收费项目,优化平台收费机制。这既是解决平台收费现实问题的具体要求,也是促进平台经济有序规范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指南》直面当前平台收费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并明确有关规则

平台收费名目繁多、定义复杂,收费不透明、营销推广费用造成的商户负担过重,不合理收取保证金等,是平台内商户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平台对外公布的佣金标准、收费水平与平台内经营者、相关劳动从业者的实际感知差异较大。《指南》坚持发展导向,以促进收费行为规范化、收费标准透明化为核心,对规范平台收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

在收费公示方面,《指南》提出“在首页显著位置,向平台内经营者或者其他收费对象持续公示平台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平台服务协议内容、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修改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平台服务协议内容或交易规则,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对收费公开透明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平台依法公示收费项目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营销推广方面,《指南》提出“开展宣传推广、促销等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并收费”“平台以点击、展示、转化等作为营销推广费计费标准的,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费用的计算方法,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具体明细”,精准锚定平台内经营者反映的营销推广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旨在促进流量收费合理透明,确保平台内经营者流量费用支出效果可感知、可量化。

《指南》对商户关注的“保证金”问题也作了正面回应,提出“平台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和交易风险审慎评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保证金的必要性”“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对保证金的法定孳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平台应当明确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和程序”,限定了平台收取、返还保证金的条件,同时依据《民法典》明确了保证金利息收益归属问题,规范了平台保证金收取和使用。

二、《指南》是对现有法规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明确

《指南》作为规范平台企业收费行为的重要指导,细化了《价格法》《电子商务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强化了对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的规制力度,有很多亮点。

一是具体细化“不合理收费”行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但对“不合理收费”行为的描述总体较为笼统和原则。《指南》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等八项不合理收费行为,提出了平台收费行为的具体规范。对“不合理收费”行为的细化,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平台常态化监管机制,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是对“先免费后收费”作出了规范指导。平台普遍凭借其技术优势跨产业经营,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平台推广新业务时经常提供免费服务,占据一定市场份额或达到一定交易总额(GMV)后再收费。对平台内经营者来说,基于“免费服务”已构建商业模式并培养消费群体后,很难因为收费停止使用服务,“先免费后收费”成为一种“套路”。《指南》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专门设置了“收费承诺”条款,要求“平台应当严格履行向平台内经营者作出的减收、免收费用的承诺”,并明确指出“平台前期提供免费服务的,后期未经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以显著方式提醒平台内经营者注意,不得随意变更规则收取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首次从价格承诺的角度解读“先免费后收费”,对后期收费公示、收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三、《指南》注意调动平台企业自我规范的积极性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以扫清发展中的无序、失序状态,另一方面需要平台企业自身增强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为此,《指南》突出平台企业合规指导,以期充分调动平台企业自我规范的积极性。《指南》第六条至第十三条围绕平台企业合规建设,先总后分、层层递进,在合规总体目标下,明确了建立健全平台内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具体要求。

从内容衔接上看,相关条款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有效衔接,针对收费领域问题特征和合规重点,对《意见》进行了分解细化,构建了内容全面、逻辑完整、重点突出的全方位收费行为合规监管体系。

从监管目标上看,《指南》对平台企业合规发展中各类问题做了通盘考虑。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平台内经营者负担过重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都与平台企业收费合规建设密切相关,需要从合规发展的整体角度系统性解决。《指南》从问题根本出发,以强化平台企业合规建设的角度,夯实了规范平台收费的监管基础。《指南》既从总体上提出了提升平台收费合规管理能力的一般要求,又从健全合规管理组织、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建立不合理收费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建立防范收费风险的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建立合规培训机制,营造收费合规文化氛围等具体层面提出了针对性指导。

从实施效果上看,明确具体、可落实可评估的收费合规条款,有助于平台企业更好理解平台收费监管重点,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内部合规建设需求,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提高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总体上看,未来《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指南》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同时注重调动平台企业的自我规范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格局。《指南》不仅细化了现有法律法规,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和“先免费后收费”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随着《指南》的落地实施,平台收费行为将更加规范透明,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从而为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作者: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 光明网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怎么界定

作者:时建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形式和重要载体,平台经济是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平台企业为扩大需求、创新发展、就业创业提供了大量新渠道、新支撑。同时,由于竞争加剧,中小商户对平台的依赖加剧。平台内经营者反映,部分平台凭借其相对优势地位,利用规则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不合理收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直接或间接损害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平台收费这一问题,研究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以促进平台收费合理透明为目标,指导平台简化并公示收费项目,优化平台收费机制。这既是解决平台收费现实问题的具体要求,也是促进平台经济有序规范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指南》直面当前平台收费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并明确有关规则

平台收费名目繁多、定义复杂,收费不透明、营销推广费用造成商户负担过重,不合理收取保证金等,是平台内商户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平台对外公布的佣金标准、收费水平与平台内经营者、相关劳动从业者的实际感知差异较大。《指南》坚持发展导向,以促进收费行为规范化、收费标准透明化为核心,对规范平台收费提出了明确的指导。

在收费公示方面,《指南》提出“在首页显著位置,向平台内经营者或者其他收费对象持续公示平台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平台服务协议内容、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修改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平台服务协议内容或交易规则,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对收费公开透明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平台依法公示收费项目提供了明确指引。

在营销推广方面,《指南》提出“开展宣传推广、促销等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并收费”“平台以点击、展示、转化等作为营销推广费计费标准的,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费用的计算方法,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具体明细”,精准锚定平台内经营者反映的营销推广费用负担过重问题,旨在促进流量收费合理透明,确保平台内经营者流量费用支出效果可感知、可量化。

《指南》对商户关注的“保证金”问题也作了正面回应,提出“平台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和交易风险审慎评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保证金的必要性”“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对保证金的法定孳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平台应当明确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和程序”,限定了平台收取、返还保证金的条件,同时依据《民法典》明确了保证金利息收益归属问题,规范了平台保证金收取和使用。

二、《指南》是对现有法规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明确

《指南》作为规范平台企业收费行为的重要指导,细化了《价格法》《电子商务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强化了对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的规制力度,有很多亮点。

一是具体细化“不合理收费”行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但对“不合理收费”行为的描述总体较为笼统和原则。《指南》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等八项不合理收费行为,提出了平台收费行为的具体规范。对“不合理收费”行为的细化,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平台常态化监管机制,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是对“先免费后收费”作出了规范指导。平台普遍凭借其技术优势跨产业经营,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平台推广新业务时经常提供免费服务,占据一定市场份额或达到一定交易总额(GMV)后再收费。对平台内经营者来说,基于“免费服务”已构建商业模式并培养消费群体后,很难因为收费停止使用服务,“先免费后收费”成为一种“套路”。《指南》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专门设置了“收费承诺”条款,要求“平台应当严格履行向平台内经营者作出的减收、免收费用的承诺”,并明确指出“平台前期提供免费服务的,后期未经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以显著方式提醒平台内经营者注意,不得随意变更规则收取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首次从价格承诺的角度解读“先免费后收费”,对后期收费公示、收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三、《指南》注意调动平台企业自我规范的积极性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以扫清发展中的无序、失序状态,另一方面需要平台企业自身增强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为此,《指南》突出平台企业合规指导,以期充分调动平台企业自我规范的积极性。《指南》第六条至第十三条围绕平台企业合规建设,先总后分、层层递进,在合规总体目标下,明确了建立健全平台内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具体要求。

从内容衔接上看,相关条款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有效衔接,针对收费领域问题特征和合规重点,对《意见》进行了分解细化,构建了内容全面、逻辑完整、重点突出的全方位收费行为合规监管体系。

从监管目标上看,《指南》对平台企业合规发展中各类问题做了通盘考虑。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平台内经营者负担过重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都与平台企业收费合规建设密切相关,需要从合规发展的整体角度系统性解决。《指南》从问题根本出发,以强化平台企业合规建设的角度,夯实了规范平台收费的监管基础。《指南》既从总体上提出了提升平台收费合规管理能力的一般要求,又从健全合规管理组织、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建立不合理收费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建立防范收费风险的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建立合规培训机制,营造收费合规文化氛围等具体层面提出了针对性指导。

从实施效果上看,明确具体、可落实可评估的收费合规条款,有助于平台企业更好理解平台收费监管重点,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内部合规建设需求,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提高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总体上看,《指南》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平台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同时注重调动平台企业的自我规范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格局。《指南》不仅细化了现有法律法规,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和“先免费后收费”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随着《指南》的落地实施,平台收费行为将更加规范透明,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护,从而为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光明日报》(2025年05月26日 04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怎么表达

5月22日拍摄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开幕式。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新华社杭州5月24日电 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驶入“双向快车道”

新华社记者程潇、高帆、鞠银河

捷克的啤酒、斯洛文尼亚的蜂蜜、匈牙利的羽绒产品……正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上,8000多种中东欧特色商品集中亮相,中外展商对接交洽如火如荼。这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双向奔赴”的生动注脚。

中东欧商品“向东行”

走进本届博览会现场,一家保加利亚企业展台飘来阵阵花香,展台前人头攒动。“中国消费者比我们想象中更懂保加利亚的玫瑰精油!”保加利亚“玛丽拉精油”公司的销售经理丽娅·佩特科娃边给消费者试用产品边兴奋地告诉记者。

“这是我们第一次来中国参加展会,很幸运博览会给我们提供了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她说,通过参展博览会,有机会推广自己国家的产品,与来自中国的企业建立业务联系。

希品城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中国市场出口希腊酒水的企业,公司销售总监帕夫卢·克里斯托斯在中国生活已有三年,中国市场之广、经济活力之强,无不令他向往。

他说,此前代表公司参加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大型中国展会,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对中东欧国家的企业来说意味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本届博览会首次设立“数智中东欧”展区,集结全球尖端科技力量,吸引人们参观、体验。

5月22日,客商在“数智中东欧”展区了解具身智能机器人系统。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波兰泛思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负责人朱晓晶带来了一款翻译机,可以实时对口语、图片和文字进行翻译。她表示,去年公司在深圳设立了分公司,目前公司产品在中国36个城市的机场均有售卖。

“中国给予中东欧企业的不仅是订单,更是加入中国市场的入场券。”她说,公司把中国市场作为未来重点经营的方向之一,将针对中国消费者需求进一步完善产品。

中国企业“向西进”

随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中国制造”加速出海中东欧国家。

斯洛文尼亚首个中国东风汽车旗舰店于2024年10月开业。为满足当地市场多样化需求,中国东风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推出了新能源、燃油、混动等多种类型汽车,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越来越多斯洛文尼亚消费者的青睐。

中国东风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乘用车海外营销部区域经理曹琬迪说,斯洛文尼亚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量空间显著,正处于“蓝海市场”的黄金切入期。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顺应全球化发展大势,双方合作基本盘稳固、前景看好。”商务部副部长鄢东表示,中国具备完备产业体系和创新技术,中东欧国家在传统工业领域优势明显,绿色化、数字化转型需求较强,双方产业互补,未来双方经贸合作空间十分广阔。

5月22日,波兰参展商在中东欧展馆推介奶酪。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2025年3月,京东物流在波兰正式启用第三座仓库,面积近一万平方米。该仓库为跨境电商和本地零售商提供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涵盖消费电子产品、家居用品等多个品类,库存准确率高达99.5%,实现最快24小时配送。

京东物流欧洲业务负责人表示,波兰海外仓是京东物流持续服务欧洲市场的重要支点,公司将助力更多中国品牌高效触达欧洲市场,同时为越来越多欧洲本土企业量身定制“京东物流方案”。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规模迄今已超过240亿美元。

波兰中国总商会秘书长王巨鹏表示,近年来,波兰已成为中国在中东欧的重要投资目的地之一。目前,数百家大型中资企业在波兰开展业务,中资企业在波兰直接投资总额已超过40亿美元。

深化合作的“加速器”

从2019年到2023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已在宁波成功举办三届,为增进中国市场对中东欧商品了解、扩大中东欧商品对华出口、凝聚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共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浙江省副省长卢山说,本届博览会中东欧特色更浓、活动安排更精、国际参与度更高。本届博览会中东欧展区达2万平方米,邀请了400多家展商参展。此外,本届博览会首次设立魅力中东欧专区,分“书、艺、画、印、游”5个模块,展示中东欧各国文化风情。

5月22日拍摄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江汉 摄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年均增长8.8%,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年均增长7.4%,均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2024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总值为1422.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高于中国进出口整体增速2.5个百分点,展现出强劲发展势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正驶入“双向快车道”。

随着准入评估制度不断优化、通关效率大幅提高,波兰琥珀啤酒、拉脱维亚鱼罐头、塞尔维亚李子干等越来越多中东欧美味近年涌入中国市场,丰富消费者的选择。

海关总署副署长赵增连表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正以实践实效的韧劲,为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带来更多确定性,以中国和地区协同发展为世界经济注入稳定性和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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