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产品赔偿标准,劣质产品是什么意思啊
大家好,由投稿人舒桂来为大家解答劣质产品赔偿标准,劣质产品是什么意思啊这个热门资讯。劣质产品赔偿标准,劣质产品是什么意思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劣质产品拼音
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翻新”卫生巾、纸尿裤的黑色产业链。央视记者暗访调查发现:有的公司以废品回收之名,从知名品牌生产线收购残次品,通过翻新、包装等工序,将本应销毁的“工业垃圾”卖给下游白牌厂商,最终通过电商平台再次流入市场。此外,被不法商家利用剩余垃圾粉碎做成的木浆、吸水树脂等原材料,也再次流入中小厂商供应链。
2024年6月25日发布、2025年7月1日施行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24)对一次性卫生用品、不同品类的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生产环境的卫生指标有明确而详细的要求。但暗访的镜头显示:翻新工厂脏乱不堪,“二等品”被装在蛇皮纸袋里随意堆放,工人徒手分拣、打包。
“二等品”即厂家口中一些相对完整的残次品,言外之意是“至少能用”。稍加思考,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言论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对重视合规和成本的正规品牌商而言,被销毁的残次品一定存在重大产品缺陷,如抽检发现混入异物、菌落检测不合格、生产过程中的种种意外导致产品被污损等。
生产端企业的伦理失守固然是此类黑产的源头,但更令人惊心和担忧的是,下游市场需求究竟来自哪里?谁在卖这些翻新产品?
央视的调查透露出一些关键信息:一位前来采购翻新卫生巾的商家,在某电商平台销售白牌卫生巾。这些年,随着监管的加强和品牌商加大防伪打假力度,知名品牌产品的仿冒空间被急剧压缩,线下销售“三无产品”被稽查的风险越来越高。但如今,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却利用电商白牌,找到了新的分销渠道和发展空间。
一位行业资深人士曾告诉我们,行业乱象由来已久,但平台和流量对低价产品的倾斜,无疑给了这类劣质低价品以更大的市场空间。他举例说,某平台最畅销的十款一次性卫生用品,其售价连他同类产品的最低成本都覆盖不了。这么低的价格何以保证品质?
在某电商平台,按照价格和销量的综合排序搜索“散装卫生巾”,排名靠前的都是打着“厂家直销”旗号,20多元/100片的低价品。评论区显示,购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以防漏尿的老年女性为主。不少消费者的评论晒图显示,有的卫生巾外包装跟内里粘在了一起,有的面料上能看见不明的黑色物体。
这些用肉眼都能看出问题的“三无”产品,却能在平台上动辄销量几十万件,这显示出某些电商平台在白牌商品的监管上存在系统性缺失。
低价并非原罪,但为抢占市场,纵容连生产厂家资料都造假的商家销售数万件劣质品,某些电商平台正成为这些黑灰产业链中的帮凶。这些电商平台难以独善其身,因为它们通过“低价优先”等算法逻辑,将价格敏感型用户引流至白牌商家,形成“低价—流量—销量”的循环。这种机制迫使商家陷入价格战,部分企业为压缩成本,铤而走险选择非法原料供应链。比如,有的公司以每吨260元—1440元的价格收购残次品,翻新后每吨的售价飙升至7000元—8000元,利润率达300%—500%。从逐利到暴利,这背后与平台漠视商家资质审核、商品溯源机制的“纵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值得警惕的是,平台算法推荐的“平替”,正在重塑消费观念:部分用户明知商品存在隐患,仍因低价而冒险购买。这种理性与非理性并存的消费行为,使得黑灰产业持续存在生存空间。
源头造假固然可恨,谁在卖劣质品更值得追问。我们希望每年“3.15”晚会这面镜子,不只在这一天照进千行百业被忽视的阴暗角落。当白牌商家的“创新”异化为对消费者健康和权益的践踏,电商平台应时刻保持警醒:破除流量机制、加强审核与溯源,重构以安全、诚信为核心的价值分配机制,才能成为高质量商业环境的塑造者,而非破坏者。
劣质产品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效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黄昭才 肖祖财
“真材实料、品质上乘”“自然、美味、健康”……这是一款名为“咬闻嚼滋”品牌牛肉干外包装上的宣传标语,但这背后却藏着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制假售假产业链。
近日,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廖某甲等6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2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同时,以销售额为基数连带支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共计1769万余元。
2023年11月1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辖区一处隐秘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不法分子正在生产包装假冒伪劣牛肉干。
执法人员查扣了现场的食品干燥剂、脱氧剂、牛肉干外包装袋及几款肉干,并对不同口味的“牛肉干”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抽样的几款“牛肉干”样品中均未检出牛源性成分,部分样品检出猪、鸭、鸡成分。
之后,侦查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廖某甲为首的犯罪团伙移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审查发现,2022年初,廖某甲、朱某和廖某乙(在逃)计划合作创业,选择生产销售牛肉干。为最大化牟取利润,他们决定在原材料上做手脚。几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出资租用了南康区某安置点联建房一楼作为生产加工场地。
准备就绪后,3人雇请徐某某等人将从杨某甲、杨某乙经营的漳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购进的猪肉干、鸭肉干等进行分装、打包,然后装入配料表标示为牛肉的牛皮纸袋内,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
2022年4月,三人雇请严某专门应对打假、投诉、诉讼等事宜。之后,严某入伙,4人约定各占25%的股份,获利4人均分。
为了将生意做大做强,2023年4月,廖某甲等人与杨某甲、杨某乙商定合作,由杨某甲、杨某乙向廖某甲提供“咬闻嚼滋”牛肉干品牌标识和某某公司的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随后,廖某甲再委托河北省一包装袋生产商加工定制“咬闻嚼滋”品牌牛肉干外包装袋,包装袋上印制原料为牛肉、调味料等原材料信息,生产商为某某公司。
杨某甲、杨某乙按照廖某甲等人的订单,将猪肉干分切、称重后装入“咬闻嚼滋”牛肉干包装袋,以每袋15元至16元的价格(包括未使用的包装袋)发货给廖某甲等人。
廖某甲在收到分包好的“咬闻嚼滋”牛肉干后,安排徐某某等人在包装袋上打印生产日期,并将从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等处购进的猪肉干进行称重、分包,装入“咬闻嚼滋”牛肉干包装袋中,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就这样,一条完整的造假产业链逐渐成形。
廖某甲等人将生产的假牛肉干通过各种渠道,源源不断销往全国多个省份,并与从事水果、副食品销售的零售商频繁交易,从中非法牟利。截至案发,销售额达589万余元。
2023年底,廖某甲等人的犯罪窝点被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执法人员捣毁。廖某甲、朱某、严某、徐某某、杨某甲、杨某乙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并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南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审查认为,廖某甲等6人以猪肉干冒充牛肉干进行生产、销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6人制售假冒牛肉干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6人以销售额为基数连带支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共计1769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4年8月,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法治日报
淘宝如何避免买到劣质产品
售卖果味电子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但仍有商家怀揣侥幸心理……
近日,宁波象山县公安局联合象山县烟草局对违法销售“三无”电子烟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仓储窝点1处,查获涉案电子烟1.1万余支、烟弹3万余盒,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今年6月,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烟草部门的联合执法时发现一处隐蔽的电子烟销售窝点,“店老板借助餐饮行业的掩护,在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的情况下,背地里偷偷向熟客售卖果味电子烟,两年多卖了20多万元的货。”经侦大队民警王如意说。
“虽然知道国家出台了规定,但是果味电子烟销量好,利润大。”店主张某(化名)明知销售果味电子烟是违法行为,但还是为了非法获利铤而走险。
“有时买来的电子烟漏油,老板就说‘厂家那边查得严,没封好’。”买过电子烟的烟民向民警说。
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权威鉴定,从张某处查获的电子烟为伪劣产品。
根据张某供述,警方顺藤摸瓜、持续追踪,很快锁定了上线陈某(化名),他们赶往外省顺利抓获陈某,并在其仓库中查获大量果味电子烟,共计4万余盒,涉案价值近300余万元。
“陈某仓库查获的电子烟,都是一次性非国标果味电子烟,外包装都为外语介绍,且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等信息,价格在60-200元不等,对年轻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诱导性。”民警楼斌嵩介绍。
“为了牟利,这些电子烟用的都是最便宜的原料,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大部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且这些人都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资质,属于无证经营。”象山县烟草局工作人员介绍。
目前,2名嫌疑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所有非烟草口味电子烟均为非国标产品,属于伪劣产品,若销售“果味”电子烟,则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草产品。
综合:宁波公安、象山公安
来源: 潇湘晨报
某市监局发现一家公司生产劣质产品
来源:杭州网
售卖果味电子烟
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仍有商家怀揣侥幸心理
偷偷售卖“三无”果味电子烟
......
近日
宁波象山县公安局联合象山县烟草局
对违法销售“三无”电子烟团伙
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捣毁仓储窝点1处
查获涉案电子烟1.1万余支
烟弹3万余盒
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今年6月,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与烟草部门的联合执法时
发现一处隐蔽的电子烟销售窝点
“店老板借助餐饮行业的掩护
在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的情况下
背地里偷偷向熟客售卖果味电子烟
两年多卖了20多万元的货”
经侦大队民警王如意说
“虽然知道国家出台了规定
但是果味电子烟销量好、利润大”
店主张某(化名)明知
销售果味电子烟是违法行为
但还是为了非法获利铤而走险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有时买来的电子烟漏油
老板就说‘厂家那边查得严,没封好’”
买过电子烟的烟民向民警说道
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权威鉴定
从张某处查获的电子烟为伪劣产品
根据张某供述
警方顺藤摸瓜、持续追踪
很快锁定了上线陈某(化名)
他们赶往外省顺利抓获陈某
并在其仓库中查获大量果味电子烟
共计4万余盒
涉案价值近300余万元
“陈某仓库查获的电子烟
都是一次性非国标果味电子烟
外包装都为外语介绍
且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等信息
价格在60-200元不等
对年轻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诱导性”
民警楼斌嵩介绍
“为了牟利
这些电子烟用的都是最便宜的原料
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
大部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并且这些人都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资质
属于无证经营”
象山县烟草局工作人员介绍
目前,2名嫌疑人
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所有非烟草口味电子烟
均为非国标产品,属于伪劣产品
若销售“果味”电子烟
则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
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草产品
来源:浙江公安、宁波公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劣质产品赔偿标准,劣质产品是什么意思啊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