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某犯抢劫罪一案被成功撤销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孔雨诺

一、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与朋友聚集在一起进行“牛牛”赌博活动,中途范某一行三人加入赌局,自范某加入赌局后,就一直是赢钱状态,而其他人一直处于输钱状态,这引起了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的怀疑,直至凌晨一点,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发现范某一行利用袖子里藏有的换牌器进行“出老千”,龙某某一把抓住范某的手臂,双方随即厮打起来,打斗后,在龙某某的逼迫下,范某将支付宝里的近两万元钱款转至龙某某账号。事后,范某报警,警方随即以抢劫罪的罪名将龙某某刑事拘留。

二、办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龙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史晓东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为了解真实案情,史晓东律师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龙某某,并两次到办案公安分局和主办人员沟通案件,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史晓东律师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抢劫罪名不能成立,于是分别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提出了如下观点:

1、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主观目的在于索要自己被对方骗取的赌资,而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就算范某退还的财物数额有稍许超出犯罪嫌疑人所输赌资,对于这部分差额部分,也应认定为是双方在当时的环境下的一种计算失误或者模糊计算,不能以有差额就错误推定犯罪嫌疑人具备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主观故意。

2、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与范某某的打斗属于互殴,龙某某的暴力并没有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

3、双方短暂的打斗后,暴力行为已经结束,双方才开始退还赌资的谈判,因此双方的打斗暴力行为与退还赌资行为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不具有关联性和因果性。

三、案件结果

在史晓东律师分别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提出自己的观点后,公安机关于2020年12月08日对犯罪嫌疑人龙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随即于2020年12月16日对案件进行了撤销,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免于遭受牢狱之苦。其本人及家属对史晓东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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