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电话投诉热线,珠海市教育局电话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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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珠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15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陆地面积1725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青春之城、活力之都,一座用青春定义、用活力妆点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一座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荣获了“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称号。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等公办学校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分别为A和B两类。
A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B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是指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珠海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3.所有岗位录用人员由珠海市教育局统一招聘、统一分配,考生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对考生作任何赔偿。
4.所有考生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
(2)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留学归国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30至2025年1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板块进行报名。考生要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扫描件。
3.报名程序。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下午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教师职称证;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⑩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⑨⑩项,其中材料③中《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材料④,考生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材料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国(境)外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⑨⑩项。材料⑦,要求同上。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④⑥⑦⑧⑨⑩项。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⑤。
(三)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状态将变成“待审核”。报名系统将于每天下午5点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状态将变成“审核通过”。考生报名状态如处于“待审核”的,可撤回报名,并修改个人信息;如已变成“审核通过”,考生将不得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认真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可前往现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
在珠海设置考点线下笔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笔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入围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但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
(四)心理品质测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资格复审考生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与报名所需材料基本一致,报考者应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若某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人数少于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在珠海线下进行。
1.面试形式、分数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②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3.未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按上述原则安排后备人选进行体检。
(九)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后及时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完成当天(或招聘单位指定的签约日期),拟聘用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考生不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日期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完成《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签署的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s://zhjy.zhuhai.gov.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正式入编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未满5年期间,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配合办理调动手续。
3.考生须积极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12.9 KB)
附件:报考指南.doc (31.5 KB)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11.3 KB)
附件:咨询电话汇总表.doc (17.0 KB)
附件:2024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79 KB)
珠海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点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教育局电话中考咨询电话
【来源:珠海发布】
“19个不得”!
珠海给教育APP入校管理
划“红线”。
日前,珠海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教育APP入校管理出台十条措施,在落实选用要求、规范选用流程、强化数据安全、规范教学行为、加强管理培训上要做到“19个不得”。
△资料图。梁冠贤/摄
通知明确,
教育APP的管理范围涵盖
以教职工、学生、家长
为主要用户,
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
学生学习与生活
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
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19个不得”
具体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看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APP,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
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
使用过程中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凡未通过教育部教育APP备案的教育APP,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选用。
同一类型的备选教育APP原则上不得少于3款。
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作为教育、管理工具,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
不得使用教育APP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以及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
不得超教育APP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
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
加强工作纪律教育,学校、教师不得通过要求使用、推荐使用教育APP违规获利。
查看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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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客户端、珠海市教育局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王近夏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珠海市教育局电话号码
来源:【斗门区融媒体中心】
珠海市2024年中考
文化科目考试
将于6月30日至7月2日进行。
届时,全市初二和初三年级学子
将步入考场。
考试进入冲刺阶段,
市招生办提醒
广大考生和家长以下事项👇
一、牢记考试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考个别科目考试时间、考试顺序相较于去年有所调整,考生们要掌握各科目考试时间,避免因记错考试科目影响考试。
特别注意:
(一)我市英语学科已独立开展了听说考试,笔试将不再考听力部分,相应减去了听力考试的20分钟时长,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70分钟。
(二)中考的数学学科由去年的90分钟延长至120分钟,请考生牢记考试时间。
(三)相比于去年,今年中考数学学科与物理学科考试顺序进行了调换,即今年中考第二天,上午考物理、道德与法治,下午考数学。
详细安排见下表:👇👇👇
往年中考资料图
二、合理安排作息
考生要制定好作息时间计划,把每天的复习功课、文体活动、休息与睡眠时间安排合理,增强生理节奏感与心理节奏感,在快节奏的备考阶段做到从容不迫,把精神状态调整成最佳。课余时间可以适当进行散步、慢跑等休闲活动,不参与剧烈的体育运动,以免出现意外受伤。
三、注意饮食安全
家长要为考生提供科学饮食,保证主食的摄入量,多吃水果蔬菜,注重营养搭配。尽量不吃生冷辛辣食物,避免频繁更改菜肴,切勿盲目猛补“营养餐”,防止造成肠胃不适影响考试。考生尽量不在外面吃饭,不吃街头小摊,少吃雪糕、冰激凌等冷食。
四、端正考试心态
中考是成长阶段遇到的第一次大考,考生难免紧张焦虑。家长首先要把心态放平,不要过于担忧,切勿给考生定下过高的目标,也不要计较已经考完的科目和已公布的成绩。建议家长注意疏导考生的紧张心理,多倾听他们的心声,理解他们的感受,对他们的言行多理解、多包容。要尽量暗示考生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要扮好后勤角色,准考证发下来要准确记住考点位置,规划考点线路,检查考生是否带齐考试工具、准考证、身份证,保证安全、顺利送考。
资料图
五、提高安全意识
考生家长要保持冷静头脑,严防各类诈骗套路,谨防上当受骗,切勿相信“考试真题”“提前查分”“内部指标”等虚假信息,不要盲目相信非正规渠道的考试宣传。考生、家长要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规定,诚信赴考,不作弊,不跟风、不盲从,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为中考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如发现有关中考的虚假宣传和作弊苗头,请及时拨打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56—2124900。
资料图
以梦为马,
不负韶华。
祝愿所有追梦少年中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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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特区教育
|图片:光圈(斗门融媒媒资库)
|编辑:叶雨柔
本文来自【斗门区融媒体中心】,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珠海市教育局电话香洲区
根据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7月13日(本周六),珠海市将公布中考成绩。市教育局刚刚发布消息,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于7月13日9:00起,向已在中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
对中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于7月14日前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提交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
今年新增手机短信推送中考成绩方式
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成绩)、物理(含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化学(含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及中考总分保留1位小数,公布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10:00;地理、生物学成绩以A、B、C、D等级形式公布,公布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15:00。
成绩查询方式有三:
方式一: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于7月13日9:00起,向已在中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
方式二:7月13日10:00起,初三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珠海特区教育”查询个人成绩。
方式三:7月13日15:00起,初二考生可查询地理、生物学成绩(查询方式与初三考生一致)。
7月13日10:00起,初三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珠海特区教育”查询个人成绩。
成绩复查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
7月25日10:00起,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所有考生成绩均已经严格检查与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某文化科目成绩有疑问,须于7月14日前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提交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报名点(学校)审核同意后,在7月14日16:30前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
复查内容只限于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有无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评卷领导小组于7月15—16日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复查结果如有更改,由市招生办于7月17日通知到有关考生。复查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将反馈给各区教育部门,由各区教育部门通知考生。
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屏蔽生”等信息
考生成绩仅限考生本人查询。各区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省教育厅对中考宣传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保护考生个人信息,严禁擅自统计或公布考生成绩数据,不得强制要求考生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中考成绩,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屏蔽生”和“升学率”等信息,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考期间致全市培训机构的告知书》有关规定。监督举报电话:
珠海市教育局,0756—2124900;
香洲区教育局,0756—2611605;
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887;
斗门区教育局,0756—2782156;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56—3629612。
南方+记者 冉小平
【作者】 冉小平
珠海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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