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具体材料有哪些?2025,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 编辑:喻铭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具体材料有哪些?2025,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具体材料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及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提供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证人证言、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受伤害人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全部报送认定材料。在提交上述材料后,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申请工伤认定。此外,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企业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人殴打致残的判决书等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申请(请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以及您所遭受的伤害情况,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目击证人和用人单位在处理此事故时的态度,是否已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及事故的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结语

受害人应详细描述事故经过及所受伤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应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医疗机构科室构成及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门诊类医疗机构需提供与当地医疗保障局或各市城区、开发区医疗保险中心签订的协议和批准文件,验原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交通事故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是: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法律分析:(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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