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具体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大概分为五步走。
首先是接警报案环节,公安局交警大队会依据自己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立案;接着就是现场处理这其中包括了救护伤员、保护财产、勘察现场以及搜集证据等工作;然后就是责任认定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确定谁应该承担责任;紧接着就是裁定处罚环节,依法对肇事方进行相应的惩罚;最后就是损害赔偿调解环节,我们会邀请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谈一谈,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提起诉讼
关于交通事故之后对事故认定书存在质疑的话,你是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
如果你认为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配不对劲,你只能到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申请复核,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你要明白做出这些决定的实际上并不是官方机构,而是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做出的,所以并没有那么强的可诉讼性。
只要你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或者交警开出的事故证明之日起的三天内,提交一份书面的复核申请就行了。
三、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有哪些处理程序
当我们碰到交通意外的时候,处理流程大概是这样子的:首先是报警当然,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第一时间联系警察叔叔们,然后他们就会来受理并且开始处理这个事情。
紧接着就是现场处置这一块儿。
比如说,划分警戒区域负责抢救受伤的人呐,还有指挥勘查现场等等这些都是现场处置的内容。
当然在整个过程当中,我们可能还需要面对责任认定以及赔偿协商等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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