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梗概:
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与云南XX商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签订《冠名合同》,合同约定云南XX商务有限公司向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提供云南大理机场6号贵宾厅用以冠名使用,每年提供300人次的进出港服务。合作第一年,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足额支付了40万元的冠名费用,但由于第一年机场工作人员承诺办理的销售柜台并未落实,且机场工作人员占用贵宾厅进行办公等原因,导致双方起了纠纷。第二年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不再支付相关费用,但并未与云南XX商务有限公司解约。直至2020年疫情发生后,机场通知解约,但机场同时向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催收1年半的冠名费用,高达60万元,双方由此产生争议。赵X律师作为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介入该纠纷。
案件难点:
1、合同年第二年时双方并未解除《冠名合同》,但云南差旅XX有限公司并未支付合同款,是否需要承担此期间的高额冠名费用?
2、直至疫情发生,双方才正式解除协议,对方发出《催收函》并准备启动诉讼程序,如何规避诉讼风险,避免损失。
律师分析及措施:
1、虽然正常来说约定了合同期的合同,如果不进行解约,则应当继续履行,但对方也未按合同约定在2个支付节点进行催收,且合同第二年基本上也未实际履行。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对方虽有部分证据,但证据的效力非常弱,抓住了对方的诉讼弱点,给对方施加压力,逼迫对方进行和谈。
2、对方之前的沟通并非与云南差旅公司法人进行,冠名合同也未约定对接人,因此对方实际上并不掌握任何的催款记录,仅是最后发送一封催款函及律师函,我方进行回函并且同样发出律师函,赵X律师在与对方办事人员沟通中软硬兼施,提出对方的痛点,逼迫对方就范。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确认冠名合同于合同年第一年后解除,双方款项结算完毕,互不负违约责任,合同正式解除,双方没有其他纠纷。该和解协议成功帮委托人云南差旅XX公司规避了60万元的冠名费用及违约金。
案件小结:
合同签订后,如不履行,一定要注意解约,否则很容易出现纠纷。本案的纠纷涉及60万元及违约金,若处理不当则会使公司承担巨大损失,对于合同的风险把控一定要到位,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进行把关必要性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