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没有还清的按揭房产,离婚时法官会怎么处理夫妻一方赠与给自己父母的财产,另一方可以要回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皮丹灵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7条对这个规定的比较清楚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还没还清的按揭房,法官会参照本条中“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来处理,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

致意见的情况下,法官只会处理房屋的使用权,而不是处理房屋的所有权,等到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另案处理。

但很多当事人想在离婚的时候一并解决房产归属问题,以免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增添麻烦。杭州专业离婚律师给出几种处理方法:

1、双方协商好房产和贷款归一方,该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款。

2、先借款还清贷款,然后处理房屋产权。

3、卖掉房子,双方分钱。

对于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时没有拿到房产证,且在还贷的情况,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以上所说的是婚后共同买房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会稍微复杂一些。

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有按揭款未还清的情况,相对简单。

房产和银行贷款都归产权登记方,产权登记方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给对方一半补偿就可以了。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夫妻一方赠与给自己父母的财产,另一方可以要回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夫妻一方赠与给自己父母的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考虑的原因在于,通过判断夫妻一方的赠与行为是否侵犯到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利,

来判断夫妻另一方是否有权利主张赠与无效或撤赠与行为。

如果夫妻一方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给自己的父母,不需要争得另一方的同意,

另一方也无权干涉,因为夫妻一方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且这种行为也并没有伤害另一方的权益。

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就一定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或撤销赠与吗?

未必。

如果夫妻一方赠与自己父母财产,事前征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了追认,

此时,擅自处分的夫妻一方获得了完全的处分权,其赠与自己父母财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如果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自己父母财产的行为,事后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的认可甚至是遭到了反对,

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自己的父母的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以主张无效或撤销赠与,

同时,可以要回这笔赠与财产。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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