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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合同通用范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住建部官网、法商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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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合同交印花税吗
来源:住建部官网、法商之家
转自: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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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办市〔2022〕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建筑用工管理,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指导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附件: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住所:
联系地址:
劳动者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劳动者紧急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联系地址:
与劳动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 之日止。
1.2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合同时止,乙方 的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2.1 工作岗位 (工种) :
2.2 工作地点:
2.3 工作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 方应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
2.4 选择本合同第 1.1 款的,工作完成标准为:
2.5 工作时间:甲方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乙方每周至少 休息一天。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岗位实际情况,甲方可根据春节、农忙、天气等情 况,在保障乙方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经依法协商,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和休 息时间。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 工资和支付方式
3.1 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甲方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的农民 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给乙方。
3.2 基本工资: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与乙方的工作岗位情况, 甲乙双方确定乙 方基本工资按以下第 项执行,甲方每月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基本工资: 元,不足一个月的,以乙方月工资除以 21.75 天得出的日 工资为基数,乘以乙方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日基本工资: 元;
(3)计件基本工资: 元(每平方米、立方米、米、吨、件、套......)。
3.3 绩效工资:
3.3.1 签订本合同时,在乙方对甲方安排其工作岗位的各项工作内容已有充分了解 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并按月支付乙方的绩效工资:
(1)乙方完成甲方安排各项工作的质量效率情况;
(2)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
(3)乙方专业作业能力等级;
(4)其他,请注明:
。
3.3.2 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另行约定, 作为本合同附件。
3.4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 日、件) 元。
3.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劳动报酬重新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管理, 甲方应将相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4.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 造安全工作环境。
4.3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不得要求女职工从事法 律法规禁止其从事的劳动。
4.4 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给予相应待 遇。
4.5 甲方应按照规定为乙方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 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视同出勤,甲方不得 扣减乙方工资。
4.6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应由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代 扣代缴。甲方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甲方应为乙方缴存。
4.7 甲方应对乙方的出勤、工作效率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计算乙方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具备本合同工作岗位要求的技能,符合有关部门和甲方对工作岗位的要求,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可能影响从事本合同工作的情况。
5.2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如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如实告知甲方,否 则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5.3 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实名制管理要求考勤,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 的质量标准。
5.4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安全、技能等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5.5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要求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停止工作,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 和投诉。
5.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7 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等各项劳动权益。
第六条 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工作规范和实名制管理 等方面的要求,爱护甲方的财产。
6.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1 终止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7.3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应结清乙方的工资。
7.4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应提前通知对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在甲方危及乙方人身自由和人 身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 或仲裁。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 决不服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下:
9.2 甲方的规章制度、考评标准及相应工种的职责范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印):
年 月 日
建筑劳务合同免费版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XXX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XXXX
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XXX
2、建筑面积:XXXX
3、工程地点: XXXX
4、承包的范围及内容(应详细含主要辅助工序): 项目内混凝土浇筑、基础制模、钢筋绑扎、砖墙砌筑、水电安装等工程内所有劳务工作。
5、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由于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甲方按乙方结算总额每天万分之三进行处罚,乙方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6、劳务分包暂定价:XXXX 元
二、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 合格 (优良/合格)。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乙方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及甲方的指令施工,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返修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损失。
4、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供自检报告,甲方进行验收,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的文件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按照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标准对乙方进行奖罚。
6、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乙方负责无偿整改和返工,同时承担业主对甲方相应的罚款。
7、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乙方拒绝质量检测的,视为认可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施工因质量未能满足本合同承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在乙方需要的情形下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方面的相关手续及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3、提供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及部分刚需临时设施。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标准进行交底,以及工程的定位复测,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5、甲方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6、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确认乙方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
四、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及监督。
2、每月的15日向甲方提供次月材料计划(在甲方供料的情形下适用),每月的25日报月完成工程量。提供年、季度、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3、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责任。
4、遵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规定,乙方应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负责所施工工程的自检资料,试块制作及检验材料的现场取样。
6、乙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提前通知甲方做好验收准备。
7、组织专门班子(具体负责人 : / )配备满足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和相对稳定的技术工人,并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所承建的施工工程技术、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全面负责。
8、对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养工作,保护保养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承担修复责任。
9、乙方向甲方签署《代发工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10、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实名制管理的《考勤表》、《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码、农民工认可的签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名等)。乙方应为务工人员办理实名制银行卡,通过甲方在当地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由甲方直接根据乙方每月上报的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务工人员本人账户上。每月工资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对乙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如需要的情形下)确保达到 / (市)级标准化工地,争创 / (省)级标准化工地。
2、甲方提供合格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纯劳务清包),由乙方负责安装和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 / 市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杜绝伤亡事故。如因乙方责任和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先行承担损失费用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应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安全器具。
5、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酗酒、赌博和其它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
六、材料供应(该条款在甲方供料的情形下适用,乙方包工包料的情形下不适用):
1、工程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如有人为浪费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乙方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当发生图纸变更时,乙方在收到变更后一日内提出急用材料申请单。
3、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机械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停工、误工,现场协商解决,甲方给予签证并顺延工期。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工程施工期间每月以双方核定的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向乙方按时支付工程款是以发包人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分包工程专项工程款为前提;当发包人该专项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应配合甲方共同催讨该专项工程款;同时因发包人原因影响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上访,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或向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者提起诉讼。分包人知晓发包方与甲方的总包合同中关于付款节点的约定,发包方支付甲方相应比例的工程款后,甲方同比例支付给乙方。工程未完工的、完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付清总工程款。
3、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内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结算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后28天内核定确认。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劳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最终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返工、返修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正在履行的合同。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应先行垫付投标保证金 / 元、履约保证金 / 元(如有的情形下),先行支付该劳务工程相关的管理费、税金合计 / 元。
2、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甲方返还质保金。
3、对甲方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乙方如有毁损、丢失的,必须按价赔偿。
4、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乙方转包或分包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补充协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2)、如一方违约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单方解除权,一方接到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时解除。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邮寄送达、电子传真、微信等,电子传真、微信发出后就视为一方接到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
3、附件《代发工资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委托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授权代理人(签字):/ | 授权代理人(签字):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代发工资授权委托书
XXXX有限公司:
我单位(X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贵公司的XXXX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为保证我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聘用的农民工和项目部管理服务人员足额全员支付(支付前提为我单位承包的工程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工程款支付到账)。
现委托贵公司代为支付我单位承包工程期间聘用的民工和管服人员工资,代为支付的工资款从我承包的工程款中等额扣除。贵公司只是代我单位支付聘用的民工和管服人员工资,该代为付款的行为,不代表本次代付工资的的民工和管服人员与贵公司存在劳动(劳务)关系及其他权利义务。
我单位委托贵公司代发上述人员工资,承诺我单位(本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出勤及应得工资报酬签字,属于民工及管服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真实的工资表,并报送贵公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我单位承诺:本委托工资支付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经济纠纷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附:2《代发工资明细表》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XXXX(以下称“甲方”)
专业分包人:XXXX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标准、规范、法规、规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本安全协议各项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
2、工程地点: XXXX
3、分承包形式及范围: 项目内混凝土浇筑、基础制模、钢筋绑扎、砖墙砌筑、水电安装等工程内所有劳务工作。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大小事故的发生,隐患整改率必须符合要求。
2、必须达到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3、不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三、双方责任
双方均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自员工健康、安全、环保教育,严肃劳动、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做好各自健康、安全(含公共安全) 、环保工作检查,坚持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甲方责任
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使用等,有教育、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处罚的权利。
1、 督促乙方按要求建立并完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2、 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禁止入场或拆除、更换。
3、 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二)乙方责任
1、遵守工作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奉公守法,能吃苦耐劳。
3、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精通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执行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质量安全操作程序,确保当天工完场清,责任区材料堆放整齐、环境安全整洁。
5、严格执行相关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火灾事故。
6、坚决制止违章作业,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停止作业,立即报告。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按规范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术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9、不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电设备。
10、认真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
11、讲究卫生,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12、宿舍内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周围应保持卫生,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及所有电力加热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13、乙方对所有进入本合同施工现场自己的员工需保证身体健康,与所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禁止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 (如违法犯罪人员) 入场作业。保证特殊工种施工人员 (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工、司索工、架子工等) 持有住建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满足法规和甲方要求,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备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书面通报。
14、乙方人员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花名册(按项目规定格式)、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三级教育培训材料、员工一年之内的健康体检报告、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必须加盖乙方公章。乙方主要管理人员 (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须有乙方的任命文件。乙方作业人员退场时,及时向甲方提出人员退场计划,并于退场次日之前提交书面的退场确认单。
1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生打架斗殴、赌博、流氓行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先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且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6、严禁酒后上岗,如因有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或违反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7、乙方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称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对乙方施工范围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每日巡查作业面,涉及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全程旁站监督,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脱岗,违约将依据合同扣除当月安全员工资。
18、乙方对所雇佣人员负有全面管理、教育、培训的责任,对所属施工现场责任范围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管控,保护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伤害, 同时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事故而引起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造成工程财产的经济损失、善后处理的责任。
四、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1、组织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工作,记录资料必须由双方签字。
2、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3、 乙方自带的小型施工机械、施工机具、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用品等,须至少提前一天报备甲方项目部,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
4、 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员工遵守协议约定。
5、 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夜间、高处、起重、格栅板安装和拆除、爆破、临电、脚手架、吊篮、挖掘等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 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前一天的安全活动情况、介绍当天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当天主要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检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戴和精神状况等情况。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 (书面和影像)。
7、 不能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男女不能混住,临时宿舍用电和消防应符合法规和甲方要求。
8、搭拆脚手架、特种设备、吊篮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时,应使用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配合甲方做好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搭拆过程做好安全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9、 施工作业时应对现场的配电箱、防护栏杆、防护棚、安全网等安全设施进行保护不能随意移动和拆除。乙方在进行临边、洞口、井道等危险部位作业时,确认防护措施到位后施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10、 确保提供给作业人员的施工工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状况良好。
11、 对现场的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求做到“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
12、 乙方施工人员50人以下配一名兼职执证维修电工; 50人以上配一名专职执证维修电工。
五、乙方按本合同及下述约定的标准和范围(但专业承包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业分包人负责组织落实,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投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全面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 三级配电箱及附属用电设施。
2、 乙方员工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 乙方按甲方要求自建临时生产设施,包括仓库、加工厂、加工棚及附属防护设施。
4、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器材。
5、施工范围内所用安全设施,如移动脚手架、安全绳、安全网等。
6、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的费用,包含垃圾存放设施、垃圾清运费用、材料标识牌等。
7、 其它乙方为加强自我安全防护采取的安全措施费用。
8、乙方自带、自备、自制的其他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
六、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1、由于乙方的直接或主要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全部的事故处理费用外,甲方对乙方处以不少于30万元的经济处罚。
2、由于乙方的直接或主要原因造成甲方被认定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给予乙方5-30万罚款 (不超过合同额10%但不少于5万)。
七、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给予罚款或者令其停止作业,情节特别严重的清退出施工现场。
1、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
2、违章违纪,经教育指出后不整改者。
3、擅自动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设备而造成事故的。
4、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不遵守规章制度的。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 务 合 同 委 托 书
XXXXX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务施工服务合同,现委托:
项目劳务负责人XXX 、 现场负责。
授权的范围及权限、责任:
负责 XXXX工程项目施工中所有涉及的劳务分包合同内的事项(工程质量、安全、实名制工资管理)。现委托该同志接受贵方项目部管理。
附;劳务人员名单:
劳务单位:
年 月 日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筑劳务合同书样本电子版
工程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 (简称甲方)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供方: (简称乙方)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统_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施工单位:
五、工程规模:
六、工程目标:
1、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
2、安全目标:安全文明生产、无重伤事故与死亡事故、无恶劣影响的治安事件与刑事案 件。
3、工期目标: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主施工合同约定,有效工期共 月,其中 个月达到预售节点, 个月主体封顶, 个月拆除外架, 个月竣工验收。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1、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设计变更的甲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劳务施工,包括基础土石方挖填、桩头处理、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砼浇筑与养护、含砖模在内的砖砌体砌筑、屋面砼找平找坡、房屋的初装饰工程、水电预埋与安装(含应急与疏散指示)、消防与弱电预埋以及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基础施工等。
2、工区内全部临建设施搭拆施工,包括但不限工地围挡、洗车槽、材料仓库、工地生活区与工作区的地坪硬化、材料堆场地坪硬化与维护、工地及所租宿舍临时水电等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但工地活动板房、工地大门与门禁、考勤与监控系统不在承包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安排。
3、每栋各1台塔吊和1台施工电梯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使用与维护费、进出场费与安装拆卸费。若乙方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施工任务,具备拆除条件但甲方仍需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与脚手架的使用与维护费由甲方承担。
4、工区内的周转材料含钢管、扣件、螺杆、蝴蝶扣、木方紧固件、脱模剂、竹架板及附件等的自购或自备、租赁费与进出场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但模板、木方、安全网由甲方购买。
5、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包括木工的切割机械,钢筋工的焊接机械、切割机械、调直机械与弯曲机械,泥工的水泵、搅拌机械与振捣机械,水电工的电焊机械等的进出场、使用与维护及安装与拆除等均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但商品混凝土泵送费、土石方机械费、汽车吊费由甲方承担。
6、乙方承包范围内各工种的低值易耗辅材如铁钉、铁丝、扎丝、胶带、焊条、焊料、耐碱网格布与钢丝网、电胶与生料带等;施工工具如钉锤、扳手、撬棍、斧头、锯片、钳子、剪刀、灰刀、灰桶、水平尺等以及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手套、口罩、工具包等均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
7、桩基、铝合金门窗、入户门、栏杆扶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外墙真石漆、消防与弱电、设备安装以及精装修等非乙方承包范围的配合工作,包括提供安装用水电接口及工作面,提供脚手架与协助垂直运输,预留孔洞,机房顶设置吊钩,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牌,底坑回填,水泥砂浆嵌缝与表面修整,配合预埋件设置,垂直运输,现场卫生、协助成品保护等全部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
8、本工程的管理协助与技术配合,包括测量放线、沉降观测、塔吊与施工电梯司机与指
挥、安全文明标识标牌布置以及工地检查与形象展示时的配合用工等,均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
9、本工程的电梯井、楼道口等“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与安全标识,脚手架、安全网与脚手板按规范搭设与刷漆标识,乙方承包范围内各工种的工完场清、材料码堆、现场规整以及卫生清理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承包单价内。
10、包含甲供材料在内的各工程材料的节约与合理使用,严禁乱倒乱扔乱裁,严禁浪费。
11、乙方所有工人的安全与技术交底及日常管理,确保工人按施工规范与安全操作规程施 工,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与工地的管理制度。
12、普通楼地面要求一次性成形,不做找平(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楼板结构面平整 度达不到相关要求而必须进行找平,其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有防水要求的楼 地面在做防水涂料前要求水泥砂浆找平,顶棚要求不粉灰。
13、为保证工程进度必要的夜间施工与节假日等加班、防暑与防寒措施、冬雨季施工、排 水与降水、二次搬运等措施费用包含合同承包单价内。
14、上述承包内容之外的属于甲方的施工内容,甲方若安排乙方施工,乙方应在施工后7 天内向甲方申请签证,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签证单,纳入本合同的最终结算内;若乙方未 及时提出签证申请,视为该内容属于合同范围内包含的内容,甲方有权不予以结算。
15、上述属于乙方施工内容因建设方等原因取消施工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酌情进行扣 除,纳入本合同的最终结算。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机械包部分材料方式(包钢管与扣件、蝴蝶扣、紧固件、碗扣、竹架板、螺杆、钉子、铁丝、扎丝、焊条、胶带、胶布、生料带、机械设备及所有工具用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安全防护、包班组调解、包临时设施搭拆(含甲方指定的场地硬化)、技术措施等的总清包形式(除临时设施材料外,乙方应自购或自备材料详见明细表)。
2、甲方负责提供钢筋、混凝土(含添加剂)、砌块、红砖、水泥、砂石、砂浆剂、外墙砖、预留预埋及水电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等主要材料等;除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易损耗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做好建筑场地内的“三通一平”,负责主要进场道路硬化维修:
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3、合同签订后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参份,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 坐标控制点),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及时分送有关单位: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6、审批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机构:
7、按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承担由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法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场内安全标牌、标语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2、门窗、排烟道、排气道、轻质隔墙、其他各专业预留洞等,乙方负责预留洞口及安装后的收口;
3、乙方承包此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在合同签订三天内,将工程施工组织机构报监理及甲方审核,施工组织机构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5、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6、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7、编制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送甲方审批;
8、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 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9、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有关材料,并及时做好施工前准
备工作;
10、负责与其他配套单位的配合工作,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
11、为材料供应商提供必要的配合,如和供应商发生矛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 积极和材料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如经过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则尽早向甲方反映情况,根据甲方方案选择是否通过甲方进行协调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隐瞒或是私自进行使矛盾更加激化的处理,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次的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12、临时用水用电:甲方负责从总水表、总箱变处接至施工现场塔吊位置所有材料,余下 分支到现场各局部位置由乙方负责所有材料及劳务,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13、场内区域基坑排水、临时排水所用机械、材料由乙方负责。
14、工程完工后,乙方28天内整理提交甲方完整竣工结算资料。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本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方下达开工通知为准。本工程有效工期共 个月,其中主要的工期节点为 个月完成达到预售节点, 个月主体封顶, 个月拆除外架, 个月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3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申请开工报告。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 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工期控制点的进度款不能按约支付,甲方将根据甲 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对乙方予以处罚。
四、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共同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 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非乙方原因连续停电、停水24小时(白天正常工作时间)以上:
4、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冰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引发的火灾) 以及省市政府通知的停工而引起的工期延误。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确保合格,力争优良。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则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三、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由乙方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监理方和甲方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而完成隐蔽工程的,经甲方派驻代表提出检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拆除,破除隐蔽工程供甲方检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拆除后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含材料损耗),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发生 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塔吊、施工电梯安全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费用,其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内的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三、乙方招聘的工人均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四、乙方须保证以下内容完全达到由某某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编制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中的统一标准:
1、文明施工方面:五牌一图、宣传栏、安全帽、胸牌、门牌、临时场地、材料堆码、安全防护、灭火器、消火栓、安全标识等负责张挂、搭设、整理;
2、临时设施方面:办松楼、宿舍楼、食堂、厕所、材料库房:
3、安全防护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图集中所有安全防护的内容;
4、重大危险源方面: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卸料平台、模板、垂直运输机械、临时用电。
5、乙方在本项目所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须确保其未超过其合理使用年限,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前应报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达标的机械设备禁止在工地上进行使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定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周期性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甲方有权不定时组织相关专业检测机构(或专业人员)对乙方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乙方须立即停工并无条件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同时计乙方合同总价3%/次的违约金。
6、工号牌由甲方统一印制发放,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现场一切有关安全文明方面 要求设置的安全防护安装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完善,因乙方原因未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由乙 方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7、乙方施工场地内必须保证有专人进行清理检查,确保场内各项指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验收
一、乙方负责提供(自购或自备)工程所需辅助材料和设备、工具及器具。模板必须保证至少每栋两套新模板投入本工程的使用。
二、乙方有责任按设计图纸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前两周时间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采购计划明 细单(混凝土应提前二天报采购计划),否则因材料采购不及时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计合同总价3%/次的违约金。
三、乙方所提供的材料采购计划单应根据实际用量和正常损耗编制后交甲方审核,数量不 得偏大或偏小,否则出现退货和保管以及工期延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计合同总价3%/次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制定严格的材料领料、用料制度,严格控制材料使用,杜绝浪费,甲方根据第七条第3款中己审核的采购计划单数量同步与XXX年《消耗量标准》数量进行对比,超出《消耗量标准》数量由甲方补足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按实扣除)同时计合同总价3%/次的违约金。
五、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需要送检的,由甲方、监理方共同见证取样,由甲方向检测机构送检,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都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料检验单。
七、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乙方人员有浪费(如人为截短、丢弃钢筋)、占用、 转用、偷盗行为,乙方按造成损失总额的10倍支付罚金同时计合同总价3%/次的违约金,偷盗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确需使用甲方材料制作施工、生活安全等用具,必须事前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按实际用量和市场价格和甲方结算。
八、乙方在材料领料出库后,在施工过程出现的返工造成材料浪费,以及出现的材料损坏、 被盗、遗失等均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超出设计、规范的材料浪费现象,经甲方施工员现场确 认,甲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按材料到工地价的10倍支付罚金同时计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次,并在当次工程进度款中一并扣除。
十、甲方采购的商品混凝土由甲方负责验签收,甲方须不定时对商品混凝土送货进行抽检,如发现实测方量低于送货单方量扣除地磅误差后差超过-1% (含本数),则当批次供应的混凝土每车方量全部按所抽检的混凝土量计算。甲方对混凝土运输车车载量有异议应在当批次浇注完时即提出。
十一、甲方提供主要材料的消耗量依据X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进行计算,材料正常施工损耗率按湖南省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关标准执行,超出正常施工损耗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用水用电,一经发现,一律严处。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款选择 支付方式:
1、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按以下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前期费用由乙方负责;
2)主体框架至主体封顶阶段按月付款、以整层为计量单位,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给甲方,下月的20日前,甲方完成该次的付款,付款比例为XXX% ;
3)主体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完成该次的付款,付款比例为XXX% ;
4)完成外架拆除后20日内,甲方完成该次的付款,付款比例为XXX% ;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完成该次的付款,付款比例为XXX% ;
6)工程竣工结算后30日内,甲方完成该次的付款,付款比例为XXX% ;
7)余下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2个月内结算,付款分2次平均支付,分别是质保期满1年和2年。
2、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款。
2、以上工程款支付时须提供劳务公司准确信息、相应工程款税票,所有费用均走公帐,并提供相应税票给甲方。
3、发票交付: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
1)上述所有款项的支付,乙方收款前需先开具发票,经甲方在税控系统上验证后方可支付;
2)上述所有款项支付的同时,乙方收款前需同时提供发票给甲方。
二、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原则如下: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建筑、装饰与安装部分:按建筑面积 元/ ㎡,大包干(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增值税率 %),暂定工程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整(¥ ),不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其中 %增值税费大写金额 元整(¥ )。
2、本工程包干价格不因国家、地方任何政策文件而改变,不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改变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或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计入结算总价。
3、本工程因施工场地较大发生的场地租赁费、二次搬运费均不另行签证和计算费用,由 方承担。
4、建筑面积的确定:工程计价建筑面积最终以甲方编制并经签署确认的竣工图,依据《建 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按现行规范计算,此前可按设计施工图示建筑面积计算,多退少补。
5、属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调用计时工按木工 元/日,铁工、架子工 元/日,泥工 元/日,小工 元/日进行计算。
6、支付前除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外,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乙方在项目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的加盖乙方公章的完税凭证。
第九条 发票的开具与责任
1、乙方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合法合规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上述发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随票附送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报税证明单”,乙方应予配合;
3、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 等事由追缴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双倍负责赔偿并承担10%的违约金;
4、如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能通过税务局认证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 乙方负责,且因此造成甲方为处理此事所产生的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均为善意取得,不承担取证增值税发票来源的法律责任;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需保证合法取得,如若增值税发票通过不法 途径取得,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所开具的发票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开票不合规,甲方有权予以拒收;因 乙方提供的发票原因造成迟延支付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如遇国家税收政策重大调整,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7、乙方收款账户必须为合同签订单位的对公账户(与银行信息一致的收款账户),不接 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支付,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实际为郴州长青园林建筑有 限公司临武分公司与甲方办理结算。
收款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开具的发票需在备注栏信息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
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发票备注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十条 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一、乙方是负责本项目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和克扣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甲方所投付的工程款,乙方要优先保证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项目停工或是民工阻工闹事,甲方可视情节轻重选择要求乙方支付2万~10万或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取价高者),违约金将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此扣除部分不计算利息罚金。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 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和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 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因变更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减及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经监理和甲方签证后相应顺延。
三、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3万至10万的违约金,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四、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 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 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 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若减少费用则相应的据实扣减。
五、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机构的更改及对材料、 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及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变更在最终结算时,必须以监理方和甲方的书面签证为准。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 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 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与甲方一同进行交验前的最后一道手续,对工程各分部分 项工程的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户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四、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五、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报告不被认可。
六、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七、工程的备案资料及备案验收,均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负责配合办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 量缺陷全部由乙方无偿保修,材料由甲方提供。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工 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退场,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建筑垃圾等在竣工验收后15天内无条件退场,如未及时退场,应承担3万至10万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把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或者有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并由乙方负责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场。
2、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对于未能及时完成工期目标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派人力,确保按约定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进场生产,甲方抽调队伍的工价上浮10%,从乙方劳务费用中扣除。若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工期目标,按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进行处罚,如果前面的工期延误在后期通过赶工赶上来,甲方可酌情予以退还。对于两个工期节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前完成工程施工的,甲方将奖励壹万元~壹拾万元。
3、乙方负责工人的公司与工地的制度教育工作,确保工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尊重建设方与监理方的管理人员。若出现殴打甲方、建设方与监理方管理人员的,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处理,乙方除负责相应的医药费赔偿外,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罚款500元~2000元/次。
4、乙方应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与技术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与对质量不合格的工序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从乙方的劳务费用中扣除;若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并列为以后首选合作对象。
5、乙方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交底,保证工人的劳保用品穿戴整齐,确保工人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否则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建设方及监理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
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文明施工规定,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好材料的堆码与卫生清理工作,不得乱扔垃圾,否则将予以罚款。若有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事件或责令停工的事件,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罚款2000元~5000元/次。
7、乙方应督促工人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甲方一经发现将视情况对乙方罚款200元~1000元/次;若工程完工没有浪费材料现象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奖励1000元~5000元。
8、乙方负责乙方工人的日常管理,要求工人遵纪守法,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斗殴、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若工地上乙方的工人赌博、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罚款500元~2000元/次。
9、乙方需组织符合工程需要的工人进场,特殊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塔吊司机与信号员等)要有上岗证书,严禁有传染病工人、智力障碍与精神病工人、未达法定年龄人员、吸毒贩毒人员、犯罪嫌疑人员进入工地做工。乙方应对工人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与考核工作,对不合格工人要进行淘汰,若发现不合格工人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罚款2000元~5000元/次。
10、乙方需对进场工人及时办理暂住证,并将计划生育情况、身份证、工资卡编册交甲方备案。
11、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书面上报当月已完成的工程情况及劳务费用申请计划,因乙方请款不及时造成的甲方付款不及时甲方概不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付款30天内,不计利息,乙方应 予以支持;逾期付款超过30天,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受资金和市场销售影响导致乙方施工过程中暂停或停止项目的 建设超60天,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情势变更补偿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对乙方停工期间滞留施工现场的机械和周转材料租赁费、留守人员工资进行适当补偿(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的机械种类及数量、周转材料种类及数量、留守人员数量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
3、甲方应给乙方尽可能提供方便的施工条件,如保证工程材料的及时供应,及时申请工程的验收。
4、甲方应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乙方协商合理安排现场平面布置,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现场施工的生产计划和劳动计划,安排协调工作,保证该任务能连续、合 理均衡的施工。
5、甲方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组织图纸会审,组织班组长进行公司 和工地的管理制度学习,及时进行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
6、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与建设方的付款情况及时对乙方的劳务费用申请进行审核和支付。
7、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并有权进行奖惩。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工价下浮10%对已完工程进行结算。
8、甲方有权对不服从综合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离开本项目部。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质量保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装修工程为2年;
3)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等)为5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质量保修期自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乙方应派不少于3人的维修小组驻场维修。本工程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电话后4小时内无条件进行维修处 理。乙方维修不及时或连续两次维修未解决问题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并按所发 生的费用上浮20%进行结算,维修款从质保金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引发业 主索赔的,相关款项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以上事项若质保金不足抵扣,超出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内,因该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保修金支付须经物业公司确认,扣除物业代付的 保修费用(乙方只负责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责)后支付。如所留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物业代垫 的维修费用时,多出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纠纷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郴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且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条款至保修期结束后终止)。
三、甲方仅认可乙方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其余未经备案的印章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加盖该印章的文件对甲方无约束力,甲方可不予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按标准执行。
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六、乙方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进场必须按甲方要求配置好。
七、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等作为合同附件。
八、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开户行: |
帐号: | 帐号: |
税号: | 税号: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 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 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 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乙方与甲 方签订的 劳务总承包合同 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 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法规合格 标准。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 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 本协议书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3、 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 乙方均无异议。
五、乙方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按主合同份数。
八、有效期:同主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主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开户行: |
帐号: | 帐号: |
税号: | 税号: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部分 规定条款
一、 管理目标
1、 现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 0% 起以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部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6、 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保护)设施齐全、有效,其中落实到位率达95%;
7、 “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8、 加强现场监控,监督,确保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甲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 用工制度
1、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 乙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 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条例 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
4、 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至工程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单位其他关于乙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 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 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
1、双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责任
1.1 甲方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3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发现不安全现象,双方管理和施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 甲方和乙方应当对抓好各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5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2、甲方要求和责任
2.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立甲方和乙方管理职责。
2.2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项第3条第3.1、3.2、3.3、3.4、 3.5款所列条件。
2.3 甲方在工作开始前,对乙方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4 在有重大危险的区域内作业,甲方应事先对乙方交待现场危险点,要求乙方制定相应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2.5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2.6 依法对乙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乙方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3)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 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 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甲方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4)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 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七日内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2.7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和辞退严重违章作业人员,制止停产整顿,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2.8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乙方要求和责任
3.1 乙方要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税务证、安 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经甲方工程管理处审查合格。
3.2 乙方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符合工作要求,须经过国 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上岗资格。
3.3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及 年检。
3.4 乙方应具备有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 用具、运输等设备。
3.5 乙方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30人以上者要配专职安全员,负责 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报甲方备案。
3.6 乙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 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 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8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9 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 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3.10 乙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 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3.11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风险源辨识评价和目标化管理制度: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 源辨识并评价出重大风险源,对重大风险源确定管理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并将管理方案报甲方。 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管理方案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将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每月 一次报甲方。
3.11.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对于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及时组织各方人员进行专家论证。
3.11.3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乙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周一(或最终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作出有关决定。乙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乙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甲方有权取消该乙方的承包 资格。
3.1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12.1乙方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12.2 乙方的施工员、技术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3.12.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甲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3.12.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13.12.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13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13.1 乙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周六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检查和作出有关决定。乙方不能参加检查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检查中所作出的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3.13.2 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反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3.3 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14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14.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4.2乙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砕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乙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15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职责:
3.15.1乙方要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15.2乙方必须采取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15.3 乙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民工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3.15.4 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及警示标识。
3.15.5 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3.15.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15.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的15%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3.15.8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需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需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 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要定期定量供应。
3.15.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 架扣件等。
3.15.10 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在批准前乙方不得进行施工。
3.15.11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甲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3.15.1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15.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事故处理
4.1如果发生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因工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乙方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同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 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甲方、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 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4.2 乙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 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 程、规定及本项所列第1条《甲方和乙方要求和责任》和第3条《乙方要求和责任》安全事项 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4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5 乙方必须对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作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 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 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时停 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4.6、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四、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乙方管理以及人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 (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
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处罚。
五、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甲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2、乙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乙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甲方决定。
3、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 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 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乙方入场前必须依据甲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 否则不得入场。
7、甲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 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8、甲方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 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甲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 砂、石、水泥、校或钢筋砕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乙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罚款,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乙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甲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乙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甲方统一调配,各乙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 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 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 等。
11、 乙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 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 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 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 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 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解决。
12、 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乙方须在乙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乙方在乙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乙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 工时,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乙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甲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甲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 岗证》,并遵守甲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乙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 援。
5、乙方在乙工程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交乙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开户名称: |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开户行: |
帐号: | 帐号: |
税号: | 税号: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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