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公租房转租举报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赵铭峰

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公租房转租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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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转租被发现租户犯法吗

一套原租金1700元的一居室公租房,转手往外一租,价格涨到了4900元。在房租上涨成为热议话题的当下,这个消息刺痛了不少人。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爱我家、中天置地存在违规转租公租房现象,通过中介租赁的部分租户却并不知情。事情曝光后,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责令两家企业涉案门店停业整顿,下一步将对两家企业的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坚决进行高限处罚。

中介违规代理公租房,自然该罚。但如果误以为中介把房租从1700元涨到4900元“太黑心”,那就错了,因为中介并不能直接拿到公租房。公租房转租的乱象,中介是较不重要的一环。

转租的责任首先在公租房的承租人。4900元应该是那个区域的市场价,1700元实质是政府补贴之后的优惠价。这些人赚的才是大头,中介赚的只是一笔中介费。

这些违规转租的承租人当然要付出代价。根据官方通报,他们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还要接受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有关部门严正声明: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事情至此并不能算圆满解决。因为公租房转租不是新鲜事,2017年北京就严查过一回,事实证明效果有限。

在我看来,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些违规转租的人,到底是怎么拿到公租房的?

按照规定,只有没房的人才能申请公租房,那么这些人把公租房转之后,去哪儿住了呢?总不会流落街头吧。也就是说,他们的家庭条件很可能不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质,但他们还是申请到了。

本该用来保障困难家庭的公租房,若成了一些人的牟利手段,才是最大的不公。

严罚中介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还有其他途径把房子转出去,比如租给身边的朋友。如果查得再严一些,他们干脆闲置,那也不代表公租房得到了有效利用。

问题的源头在于公租房的分配环节。源头如果扭曲了,后面怎么严防死守都于事无补。因此要倒查公租房分配环节有没有疏漏或者猫腻。

公租房的定位也值得反思。据了解,一些地方的公租房会向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倾斜,而这些的企业的职工本来就有较好的待遇。这就导致保障性住房没有流向最需要保障的家庭,成了某种形式的企业内部福利。

其实用行政手段直接“分房子”,本身就容易出问题,一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二是申请者的家庭条件难以掌握,三是申请者的实际需求千变万化。比如公租房转租可能有一种相对无辜的情况,某人申请到的公租房离单位较远,把公租房转出去再去单位附近租房住。

因此除了加强资质审核这条路之外,将来的住房保障工作应该多采取货币化补贴的方式,比如给低收入家庭发“租房券”,让他们到市场上自己租房。

公租房转租违法吗

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公平使用,确保公共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严禁参与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的郑重提示》。

据介绍,该提示对各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为公租房提供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服务或协助、参与该类房产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第二,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发布任何关于公租房转租、转借的信息,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不得上架任何关于公租房房源信息;第三,各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并进行自查自纠,严格内部相应业务管理,清查是否有上述现象并及时纠正相关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提示中还提到,凡在消费者投诉或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将立即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同时,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等规定进行自律惩戒,严重者将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并予行业内外通报。

而对于公租房转租等违规行为,住建局官方早已亮出“零容忍”的态度。

据“幸福福田”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26日,接到物业管理处反馈线索,有住户涉嫌违规转租转借公共住房,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迅速反应,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于2019年12月27日迅速立案,并严谨周密地开展现场调查、询问笔录、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等一系列案审工作。

根据案件调查结果,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决定给予违规住户行政处罚,处罚款5万,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涉案公共住房予以清退,取消该住户保障资格,转租行为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该住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那么深圳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行为具体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如果违规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焦点

可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借给亲戚朋友住吗?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举办了以“保障性住房租后监管”为主题的在线访谈。访谈围绕网友提出的保障性住房租后监管有关问题和疑点作出了在线解答。

对于网友提问的“可以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借给亲戚朋友住吗?”的问题,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四十五条、《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互换、出借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违规转租出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同时,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可以依法依规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承租人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门自该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5年以内不予受理承租人的住房保障申请。

中介人员是否可以提供公租房租赁经纪服务?

对于网友提问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是否可以提供公租房租赁经纪服务?”的问题,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租房的租赁经纪服务。

违者将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违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暂停网上签约权限,处3万元罚款。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还提到,市民如发现有违规出租或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房源为市本级配租的,可以拨打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外咨询服务热线(88631666)投诉、举报,房源为区住房保障部门配租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公租房转租租客会被罚吗

位于光明区的凤凰英荟城为深圳公租房项目。 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

◆郑重提醒

严禁以任何形式为公租房提供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服务或协助、参与该类房产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发布任何关于公租房转租、转借信息

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不得上架任何关于公租房房源信息

◆处罚规定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违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一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暂停网上签约权限,处三万元罚款

B02·深城

公租房转租给别人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6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已实行“有奖举报”,广大群众可通过小区房管电话、邮箱直接反映,或拨打电话63651390举报,查实即予奖励。

举报内容:

举报人提供“举报的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举报的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如果还能提供相关转租协议、转账信息等交易记录和证据,将更好地支持管理机关核查处理。

奖励金额:

根据线索价值和详细程度,管理机关查实即给予举报人每件200至300元的奖励,一次性举报多起或者协助查处了“串串”的,给予1000元及以上的奖励。

公租房管理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转租出借行为。据介绍,已有多名群众领到了奖励,管理机关据此“顺藤摸瓜”查处了违规承租户。管理机关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广大群众尽可放心举报,一起维护公租房公平善用的秩序。

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

编辑:陈璐 责编:吴忠兰,蒋艳 审核:冯飞

本文来自【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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