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属于什么合同类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后果有什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尤欣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属于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类型,具体分析如下:

从合同性质看,它具有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转移商品房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出卖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交付符合要求的商品房,买受人则需按约定支付购房款。

同时,它又有其特殊性。一方面,预售时商品房往往还未建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所以合同中通常会对房屋的建设进度、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作出详细规定,以保障买受人的权益。另一方面,国家对商品房预售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比如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等,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还具有一定的远期交易属性。在签订合同时,交易标的尚未实际存在或尚未完全建成,双方是基于对未来的预期进行交易。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兼具买卖合同一般特征又有自身特殊性的合同类型。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后果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会产生一系列后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相互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买受人则将房屋返还给出卖人。如果房屋已被装修等添附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处理添附物。

(二)折价补偿。若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如,房屋已经进行了重大改造无法恢复原状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增值或添附价值等进行合理折价补偿。

(三)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效,需赔偿买受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购房款利息、装修投入等;若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则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四)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房产定金协议和房产买卖合同的区别在哪

房产定金协议与房产买卖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性质不同。房产定金协议是一种从合同,是为了确保后续房产买卖合同的订立或履行而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则是主合同,直接确定买卖双方关于房产交易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内容不同。定金协议主要围绕定金的数额、交付方式、定金罚则等内容展开;房产买卖合同内容更为全面和详细,涵盖房产的基本信息(如位置、面积等)、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产权办理等具体交易条款。

(三)效力不同。定金协议在双方交付和收受定金时生效,主要约束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就房产买卖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正式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如买方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等。

(四)违约后果不同。定金协议下,若一方违约,需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房产买卖合同违约方则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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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产定金协议和房产买卖合同的区别在哪,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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