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咨询免费,青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杨晓

法律法规咨询免费,青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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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咨询热线电话

【来源: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_工作动态】

3月14日,为广泛深入宣传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贵阳高新区在联合广场成功举办了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此次活动,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贵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消费者协会主办,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财政局(金融办)承办。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认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

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法规咨询台,工作人员向市民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倡导科学、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同时,活动设立了执法咨询台和投诉受理点,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置。

为了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活动现场还专门针对酒类和玉石珠宝类,设置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区,工作人员向市民展示了常见的假冒伪劣商品,详细讲解了如何辨别真假产品。通过实物对比和现场讲解,消费者不仅提高了识假辨假的能力,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日常消费中上当受骗。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你点我检”调查问卷,收集消费者最关注的食品抽检场所和食品种类,并操作食品检验检测设备,现场展示了食品检测的全过程,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活动现场特别设立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展台,向市民普及了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知识,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金融陷阱,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当天,贵阳高新区还将“企业之家”搬到活动现场,发放服务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采取“走出去”方式,搭建更多政企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不仅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进一步推动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的提升。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消费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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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法律法规咨询

生活中碰到纠纷、遇到法律问题该怎么办?居民往往要申请帮助,进行相关咨询。可是,去哪里寻求帮助呢?随着“三所联动”治理机制推出,居民们进行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方便多了。最近,凉城新村街道派出所还推出了线上平台,有需求的居民动动手指、足不出户便能完成预约和咨询。

具体怎么操作呢?

小虹“手把手”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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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栏输入“虹馨·三所联动”

进入该小程序后,可以看到“学习法律”“咨询律师”“调解纠纷”“投诉举报”等选项。

2

该界面囊括了《调解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常识,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查询,了解更多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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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授权登录

市民在完成“手机号授权登录”以后,就可以进行律师咨询、预约调解纠纷、在线投诉举报等操作。

选择“平台预约”

进入“平台预约”界面后,居民需选择所居住小区的居委会,方便辖区内民警与居民取得联系。同时,详细填写事件的相关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后,即可提交。

选择“法律咨询”

居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预约内容后,提交即可。相关律师接到求助后,将会根据提交的内容与居民取得联系。

“三所联动”是以街道为平台,发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形成协调联动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在线预约咨询平台的出现,不仅能够提高警律联动协调的效率,更为居民寻求调解资源提供了帮助和保障。据悉,其它街道派出所也将陆续推出线上预约咨询服务。

记者:黄镏舒

编辑:黄镏舒

法律法规咨询电话

人民网记者 杨启红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重中之重。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贯彻落实尤为关键。

《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是贯彻上位法精神,贴合省情实际,体现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为了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9月24日至26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组指出,青海省各级政府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更加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首次被国务院安委会评为“优秀”等次,全省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和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基本实现,“一法一条例”总体得到有效实施。

今年,青海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在海东市民和县电动车销售单位实地检查。杨龙建摄

具体而言,一方面,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陆续颁布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性法规4部,省政府制定一系列配套政府规章,颁布15项地方标准,印发14项规范性文件,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为青海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织密。青海省各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省政府制定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的33条具体举措,先后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等10余项机制,有效应对处置了一系列灾害事故。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省政府成立8个综合督导组,深入各地开展综合督导、专项检查和联点帮扶。全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重大隐患1360项,完成整改1261项。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方面,全省率先完成17处煤矿“电子封条”建设联网,搭建省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着力构建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全省40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同时,执法检查组也指出“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存在差距;监管执法质效有待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理念仍需强化;法律法规适用中还存在问题;推进社会共治还需加大力度;安责险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对此,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着眼大安全格局,层层压实各级监管责任;提升本质安全,落实落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依法治理,充分发挥跨部门联合执法效能;重视安全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短板;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及时完善法规规章,提高全省依法治安水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据悉,7月18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随即赴西宁、海南、海北、玉树开展实地检查,同步委托其他四个市州进行自查,做到全省全覆盖。本次执法检查在做法上扩大检查面、拓展参与度、提升专业性,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在内容上紧扣法律规定、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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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法律长出“牙齿”,形成更强更大的震慑,一边是人们敬畏法律,用法律的“戒尺”衡量、约束自己的行为,让自律、他律形成合力,进入良性循环,现实中才会少一些法律法规难执行的尴尬,我们的社会秩序、文明程度、国家治理水平才会不断迈上新台阶。

据1月2日《法制日报》报道,一些法律法规在现实中遭遇执行难,比如,闯红灯违法,现实中却普遍存在;给顾客提供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馆的义务和责任,但仍有不少餐馆强制顾客有偿使用消毒碗碟餐具;法律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有些子女并未照办。

法律法规一经生效,就产生了约束力,它告诉人们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同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震慑力,它用明确的法律责任和代价告诉人们,出格越界后果严重,不要以身试法。

以法律法规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人人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事,然而,这更像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有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了,但有些人并没把它当回事,有人不遵守相关法规,也没有受到惩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法律法规遭遇执行难,是法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

先说法的问题。近年来,让法律法规“长牙齿”的说法屡被提及,原因不难理解,“长牙齿”才能啃硬骨头、“长牙齿”才更具威慑力。其典型代表是2014年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环保法,“污染按日计罚”“责任人与企业面临双罚”“处罚不设上限”等新规定,被认为是一颗颗锋利的“牙齿”、一个个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这些“牙齿”的作用也在落实过程中不断显现。

反观上述报道中提到的难执行的法律法规,“牙齿”不够锋利或者没有“牙齿”是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常回家看看”条款,“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是说,子女不这么做便是违法。但不这么做的子女被处罚了吗?往往没有。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儿女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的义务,却对不这么做的违法行为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没有“牙齿”的法律或许更像是一种号召和呼吁。比如,行人闯红灯,一次5元~50元的罚款本身就震慑力不足,更别说闯红灯的人一多,警察根本罚不过来。

再有,有的“牙齿”虽然存在,却几乎不为人知。比如,有些城市的公共交通条例明确规定:“从事运营的车辆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乘客乘坐公交车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乘车规则的规定,遇有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时,应当主动让位”——换句话说,这已经是一种法律义务。但很多非“老弱病残孕”的人见到公交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觉得坐一坐没啥事,不过是道德问题,与法律义务无关。

再说人的问题。法律能否被落实和执行,有立法、执法的因素,同时也有尊法守法、法治氛围的因素。归根结底,所有的法治建设、执行层面的努力,都是为了让更多人具备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进而构建一个人人心中有法、敬畏和遵从法律的法治社会。从一定意义上看,法律法规遭遇执行难,与一些人的守法意识不够有很大关系。现实中,有人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甚至觉得被拘留、蹲监狱也是一种“人生经历”。把“常回家看看”上升为法律、把各种“霸座”纳入法律规制,这固然是法律对社会现实的回应,但多少也透出一些人法治意识淡薄的无奈现实。一些人动辄把“哪条法律规定了”挂在嘴边,言外之意“警察没有管我”“别人也这么干的”……对公序良俗的遵从,对他人利益的兼顾,对法治原则的体认,是一个需要花大力气引导、培育和建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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