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担保人怎么追回钱财
首先得找证据:担保人要把跟这件事有关的东西都找到,比如借款协议啦、保证合同啦、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啥的)、借据、欠条啥的,主要就是证明他们帮着还钱那个事儿是真事儿。
沟通试试看:要是法律途径之前,担保人想先试试和借款人聊聊,让他按说好的赶紧还清那笔担保人给垫上的钱。
有时候,直接好好谈谈就能搞定,就不用走繁琐的法律程序了。
发个律师信:沟通过后还是不行,担保人可以请个靠谱的律师,发个律师信给借款人,明确告诉他要还款,而且可能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做有时候能让借款人主动还钱呢。
实在没办法就告状吧:前面说的都试过了还是不行的话,担保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借款人,让他还清那笔替他还的钱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诉讼费等等。
打官司的时候,担保人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最后的招儿:如果法院判担保人赢了,但是借款人还是不给钱,担保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借款人的财产,比如房子、车子、存款之类的,然后拿这些东西去拍卖或者变卖,换回钱来还给担保人。
二、关于民间借贷的性质是什么
(1)咱们说的民间借贷,其实就是个签合同或者说好话的事儿。
双方得签个书面协议或者说口头约定,这就能扯上债了,然后就得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法律里,这类债可是挺要紧的。
(2)这事儿其实就是说,你把钱借出去,就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事儿了。
这个关系能不能成,借多少、怎么还,都看你们俩商量的结果。
只要内容合法,那就没问题,法律会保护你的权益。
(3)民间借贷,得有东西真的给了人家。
除了你们俩都同意借什么、借多少、多久还这些事之外,还得让出借人把钱或者其他值钱的东西交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真正成立。
(4)民间借贷,只能用出借人自己的或者他能控制的东西做抵押。
如果不是出借人的或者他不能控制的东西,那这个借贷关系就是无效的,法律不会保护你。
(5)民间借贷,可以收利息也可以不要,全看你们俩商量。
要是你们之前说了要收利息,那出借人才有权在还本金的时候向借款人要利息。
三、借贷中担保人怎么撤销
还债挺简单:就是等到借款人把钱都还完了,你就不用再管他了。
没了主要债务,担保也就消失啦。
这时候你就可以找债权人或者相关机构说要解除担保。
换个人来保:你跟借款人商量好,让他找个新担保人来顶替你。
然后债权人同意的话,你就能摆脱旧的责任。
告上法庭:如果你是被骗啊、被威胁什么的才答应给人家做担保的,那你就去法院告他们,让他们取消这个担保合同。
有时候,你可能在打官司的时候就把钱还掉了,但是法院还没来得及给你解封呢。
这时候你得赶紧去找法官,给他看你已经还钱的证据,让他帮你让债权人撤诉或者给你解封。
一般来说,法院会在几天之内搞定这些事情。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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