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房产买卖中定金和订金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给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主要是买方预先支付的部分款项,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是法律后果不同。定金具有严格的罚则,如上述双倍返还或不得要求返还的规定。若合同正常履行,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而订金在合同无法履行时,一般只需返还已支付的订金,不存在双倍返还等罚则。
三是数额限制不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而订金的数额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一般没有严格限制。
在房产买卖中,购房者应明确二者区别,谨慎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房屋定金公证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定金公证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公证内容存在错误。若公证时对房屋相关信息,如房屋面积、位置等关键要素出现事实性错误,或者对定金条款的约定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公证结果与事实不符,当事人可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要求撤销该公证。
二是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情形。若一方当事人在办理定金公证过程中,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办理了公证,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公证。
三是公证书的出具违反法定程序。若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未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操作,如未对当事人身份进行严格核实、未对相关材料进行充分审查等,当事人也可申请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房屋定金公证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且应遵循法定的申请和处理程序。
三、房屋定金纠纷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房屋定金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与对方协商。买卖双方可自行沟通,就定金退还、支付等争议问题友好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予以确认。
二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向其投诉后,主管部门可能会介入调解,促使双方解决纠纷,但主管部门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调解遵循自愿、平等原则,若调解成功,可制作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四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前提是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向法院起诉。若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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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定金纠纷该找什么部门解决,房产定金纠纷起诉流程及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