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2025,与中期票据相比,公司债券有哪些优势?

债权债务 编辑:孙文

一、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2025,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法律分析:中期票据在发行规模上比公司债券更加灵活。中期票据通常采取的是多次、小额的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和每次发行的规模依据当时市场的情况而定。换言之,公司债券的发行是离散的,而中期票据的发行是连续的。

一、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它是企业筹措资金的常用方法之一。

公司债权的主要特点是:

(1)较大的风险性由于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公司的经营存在着风险性,因此公司债权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较高的收益率。较高风险的公司债权也会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对于某些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公司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类: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和不记名公司债券(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

(2)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待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公司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7)按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8)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债券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

(9)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几种

发行公司债券采用的方式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二、与中期票据相比,公司债券有哪些优势?

1、企业债存在时间长

企业债作为一种直接融资的债务工具,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最早80年代就已经出现,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企业债券的政策稳定性高。中期票据2008年4月才开始出现的,存在时间较短,在2008年7-9月曾一度停发,未来也存在政策变动的风险。

2、企业债融资期限长

企业债券的发行期限比较灵活,企业债券的期限由发行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自己来确定,有很强的自主性。从3年到20年不等,市场上出现较多的期限为3年、5年、7年和10年期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的前几年每年只需要支付利息,最后一年才还本付息,发行期限较长的企业债券可做企业的资本金使用。

3、企业债有助于调整公司的财务结构

目前的公司绝大多数的融资都是短期融资,需要有长期的融资产品来平衡公司的融资结构。企业债券在期限设计时还可以含权,选择发行含赎回权或回售权的债券,必要时可选择赎回债券以及时调整公司资本结构,或者赋予投资者回售权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4、企业债融资利率的灵活性

企业债券可以设计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在市场低利率时用固定利率锁定集团长期融资成本,在高利率时期设计浮动利率灵活应对货币政策的变化。

5、在二级市场的影响力方面

中期票据只能够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而企业债券则能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基础上,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由更多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来进行购买,扩大的集团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

6、拓展集团融资的通道

目前集团仍然是主要通过银行体系进行融资。集团目前对于银行体系的依赖度高,对于银行体系未来的系统性变化可能会措手不及。选择通过证券公司发行企业债这种非银行体系的融资,有助于集团拓展融资的通道,在未来多一种途径的选择。

同时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相对于中期票据来说比较灵活,而且中期票据只能在银行之间进行交易。公司债券的一次发行比中期债券多、规模大,但中期票据的发行方式比较灵活。

三、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无论是否采取货架注册规则,公司债券通常都是一次性、大规模的足额发行。与此相比,中期票据通常采取的是多次、小额的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和每次发行的规模依据当时市场的情况而定。换言之,公司债券的发行是离散的,而中期票据的发行是连续的。因此,中期票据在发行规模上比公司债券更加灵活。

一、发行条款(如期限、定价及是否包含衍生品合约等)

为了适应大规模的一次性发行,公司债券的契约条款是标准化的,简单明了。例如,无论采取何种发行招标方式,公司债券的期限和价格都是整体性的,同一批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期限和价格上基本没有差异。公司债券条款中即使包含衍生品合约,也是极其简单的,如可转换债券、可赎回债券。中期票据则不然,不仅同一次注册下的中期票据可以有不同的期限和定价,而且,中期票据的本金和/或利息支付可以盯住其他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的价格或者价格指数。依据中期票据本息所盯住的资产类别,可以将之分为利率联接票据、股权联接票据、货币联接票据、商品联接票据、保险联接票据等等。这些种类繁多的中期票据常常会明确或者隐含地包含一种或几种复杂的衍生品,这样的中期票据被称作结构票据(strctrednotes)。第三,发行方式极其灵活。为了保证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一般都是由投资银行进行承销。中期票据的发行方式则非常多样化。早期主要是靠投资银行尽力推销,或者发行人自行销售。目前,有些中期票据的发行也开始采取承销方式,但与公司债券最大的不同在于所谓的“反向调查”(reverseinqiry)方式:投资银行先去征求潜在的投资人对发行价格、期限等条款的意见,然后再依据这些潜在投资人的意见发行相应的中期票据。与重视筹资人的传统金融活动不同,这种以投资人需求而非筹资人需求作为起点的发行方式代表了一种新的金融服务理念,它是中期票据市场在90年代中、后期高速发展的关键之处。因此,中期票据在发行条款上比公司债券的形式更加灵活。

四、中期票据属于哪类债券

法律分析:中期票据:英文Medium-termNotes的缩写。中期票据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欧洲货币(Eurocurrency)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五、中期票据属于债券吗?

不属于。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面向的是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人。而企业债权可以是在交易所发行,面对的不止机构投资人,还可以是普通投资人

1、中期票据,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2、企业债是指从事生产、贸易、运输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企业债券目前主要有地方企业债券、重点企业债券、附息票企业债券、利随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产品配额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

一、中期票据的适用对象是谁?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二、中期票据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1、有利于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中期票据发行完全靠信用支持,无需担保;

2、有利于企业节约融资时间。中期票据发行速度快、流程短,减少了审批环节和等待时间;

3、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中期票据的发行成本,相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要下浮20%.尤其对于一些信用高的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利率还可能更低;

4、有利于企业利用募集资金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完善公司融资结构。

六、中期票据和公司债的区别

法律分析:中期票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公司债务工具,通过发行者的代理向投资者连续发行。投资者可以从若干个到期期限中选择:9个月至1年、1年至18个月、18个月至2年,依此类推直到30年。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表明公司债权的证券称为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须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制定募债说明书报主管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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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中期票据相对于其他债券有何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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