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2025,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可以,监理单位分公司如果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企业资质是不能签工程监理合同的。反过来说就是签订合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监理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偷税总公司有责任吗?
分公司偷税总公司有责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一方面,逃税面临罚款和滞纳金。另外,违反法律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么
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二、工程监理是甲方还是乙方负责
项目的构成单位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分为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甲方也就是出资方,而乙方通常是承揽工程的单位,也被称为“总包”,听起来总包好像是管完了的,实际上总包下面还有分包。分包单位有的属于总包管理,有的分包却又是和甲方签订的合同。分包单位又被称为劳务分包,他们接到项目之后,就会去找施工班组或者是我们常说的包工头,搭建人员开始干活,而工资的发放也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流程,层层拨款。但自从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之后,工友们的工资都是由总包直接下发到专属账户的,这也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工友们的工资被拖欠。监理是受甲方委托监督乙方的,属于第三方。1、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法律、法规等,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 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其工作主要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工作。2、甲方是建设单位,也就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单位。甲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乙方是施工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甲方根据合同委托和要求乙方就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工程质量在约定的周期内完成工作,乙方负责工程的建造施工工作。3、监理按照等级分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有权对不合格的工序及隐蔽工程拒绝签认。权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监理能向施工要合同吗?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的依据就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合同文件就包括了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 所有监理单位在进场后就要收集合同文件。 但是不应该是收集合同复印件,而应该是建设单位提供合同的副本供监理单位参考使用。1、所签署的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2、要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合同价款的计算标准和方式,避免日后因计算方式不明确而发生纠纷。3、合同中最好约定几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以便后期可以及时止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监理合同一般什么时间签
法律分析:监理合同在什么时候签订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是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确定,因为在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监理工程师的条款,而且在选择施工单位时最好也要求监理单位共同参与。 当然,双方协商一致某一时间签订也可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四、监理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
无效。监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目前,工程建设实行的是总监负责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监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后,应组建监理项目部并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至于监理公司内部对项目部的管理是由那一级来进行,是监理公司内部的事,无需在合同中体现。如果确要分公司管理监理项目的业务,则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监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单位分公司如果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企业资质是不能签工程监理合同的。反过来说就是签订合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监理资质。
分公司是无法人资格的管辖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产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只有经营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外部责任的范围不受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的限制。
一、分公司的性质有什么
(一)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二)分公司没有自己单独的财产,所以分公司不存在股东。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三)分公司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四)分公司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五)分公司没有自己单独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单独法人资格。
五、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
是可以的,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使用总公司的安全许可证
首先,以分公司的名义去投标是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因为你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法律责任。通常来说,分公司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且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中标后,跟甲方商议由分公司签订合同。另外,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但需获得总公司的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限公司可否签订借款合同
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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