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可以签订合同吗2025,公司办事处可以签合同吗

合同纠纷 编辑:湛研慕

一、办事处可以签订合同吗2025,办事处可以签订合同吗

对办事处的理解,有两层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如各地的街道办。此种理解下,办事处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另外一种解释是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此含义下的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一切都需要随着总部走,是不能订立合同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办事处,则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但如果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办事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

一、行政主体的资格有哪些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如下:

一、中央机关与机构

1、国务院;

2、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

3、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

4、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5、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

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

6、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

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

2、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上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没有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3、各种派出机关,具有准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及县级政府或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

4、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5、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税务所;

6、一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

三、非政府组织和个人

非政府组织经过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包括四类:

1、授权的企业组织,如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

2、授权的事业单位;

3、授权的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

4、授权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以上四类组织可以根据授权获得行政主体资格,委托是不能取得主体资格的。

二、代理没有代理权

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的区别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可以通过受托人的披露而使得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第三人行使选择权。而行纪关系由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组成,合同应当分别履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第三,定性不同。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而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没有主体资格的限制,其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而且包括一般的民事活动,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公司办事处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分析:这要看是什么合同,另外还要看(办事处)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在对外活动中是否被受权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三、公司办事处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分析:

这要看是什么合同,另外还要看(办事处)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在对外活动中是否被受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四、和街道办事处签合同需要什么学历

一般需要专科及以上学历,少数高中学历即可。城市街道办事处(英文翻译Sub-district Office)的具体地名全称为“XX市XX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同时也设立“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X街道工作委员会”、“XX市XX区(不设区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XX街道派出所”等与之相对应的组织和部门。职能:一要支持政企政事分开。街道办事处要与自办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要向企业放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街道辖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要停止向企业收管理费和摊派经费。要实行政事分开,把应由社会办的事转移给社会或中介组织,按“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要求,把街道办事处建成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关。二要明确工作重点。为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进行,要把着力点转到社会、经济综合管理和服务上来,使辖区内社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安全方便,经济发展,事业兴旺发达。三是建立“小机构、大服务”体系。应由社会办的事情设立服务性的或中介性的机构去办;有农业任务的街道可健全农业服务机构;顺应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兴办各种直接为城市生产和居民服务的第三产业;鼓励全民、集体、个体和外资一起上,兴办各种类型的街居事业、企业,繁荣街道经济,壮大街道财力。

五、与街道办事处签合同是正式员工吗?

法律分析:街道是属于职能的机关单位,虽然小,但是也是正式编制,聘用其实就是临时工,不具有正式编制,合同满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普通合同关系的话,目前所有机关单位都是劳动关系,没有铁饭碗的说法了,都是聘用制,具体可以查看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街道居民的组织和工作,增进居民的公共福利,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指导下,可以按照居住地区成立居民委员会。

六、办事处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法律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办事处签订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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