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2025,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

房产纠纷 编辑:沈霖成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2025,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规定如下:单位应每月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单位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需在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新设立单位需在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

法律分析: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上限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2%,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个人缴存比例的50%。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2%。具体来说,每个人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个人和单位各缴纳一定比例的金额,个人缴纳比例为不超过月工资收入的12%,其中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个人缴存比例的50%。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建议关注最新政策和规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此外,对于一些高收入人群,其月收入可能会超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此时可以按照规定缴存最高限额,也可以选择私人或商业保险等其他方式增加自己的住房储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哪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个人缴存不超过月工资收入的12%,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个人缴存比例的50%。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是保障城市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了解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和缴纳比例,可以更好地为自己的住房储备做出规划和决策,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汇缴、转移、封存、托管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五、成都住房公积金缴费新标准是什么?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最高标准为258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至1780元。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移居国外、偿还贷款、低保支付房租、刑罚后两年未就业、户口迁出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购房条件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无提取或贷款余额、首付款符合规定、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信用。还有其他规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最高标准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纳比例最高是12%,所以最高标准是2580元。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成都公积金买房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结论如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最高标准为2580元,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根据不同区域,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或1780元。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定居国外等情况,同时需要满足缴存要求、无贷款余额、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信用等条件。此外,还需提供认可的担保,并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六、成都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几月份

公积金基数调整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左右,这个主要看情况来变动,不是固定的几月份,而是本年7月到次年6月30日,想要调整公积金基数的朋友们是可以进行申请的。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几月份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调整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公积金基数调整和工资多少有关吗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不仅有关系,而且关系密切,因为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就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来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比如你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是8000元每个月,那么这个8000元就是你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若是你的公司公积金缴存比例是6%,那么你每个月需要自己缴纳480元的公积金,公司再给你缴纳480元的公积金,你公积金账户每个月会划入960元。每年的7月份会进行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多久可以查到公积金交了一周内就可以查询。通常企业存缴公积金的时间都是在发放工资后的一周内开展,倘若企业公积金扣费的时间段在每个月的10日,那_客户就可以在当月的17日前就可以查询到公积金的余额详细信息。公积金查询的形式有很多种多样,例如可以登陆住宅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前去住宅公积金管理方法中心服务台查询这些。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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