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随着社会发展,现在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日益尖锐,业主想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对成立业委会的程序不甚了解,现就业委会成立程序作如下介绍:
第一步:申请,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步:建立筹备组,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符合条件的报名业主多于筹备组业主代表人数的,应组织报名业主投票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未进入筹备组的报名业主可在筹备阶段有业主代表退出时,依推选得票顺序补入筹备组。筹备组中自然人成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筹备组。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报名参加筹备组。
第三步:召开业主大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四步:业主大会表决议程,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第五步: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向业主委员会颁发《河南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同时将备案情况抄送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备案机关变更备案。
第六步:刻章,业主委员会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七步:公示。
以上为成立业委会基本流程,并未包含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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