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的犯罪分子能不能适用缓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到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审查时间为7天。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之前,侦查机关最多只能拘留37天;刑事拘留满37天,如果没有批准逮捕,就不得再继续关押。从刑事拘留之日到批准逮捕之前,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动阶段,这个阶段的证据、结论,会直接、持续地影响后续阶段的走向。实践中,从打击和惩罚犯罪的目的出发,侦查机关常常会尽力收集嫌疑人有罪的证据,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其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取证、讯问的过程,也可能存在非法手段。如果在最初阶段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及时的法律帮助,产生的非法证据就可能被固定下来,为后续逮捕、起诉、判决有罪铺就了第一级台阶。
上述阶段常常没有37天,有时只有短短几天。一些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单独作案或者少数几个人参与,证据收集较为简单,根本不需要37天的时间就可完成逮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