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不多说,直接以问答形式展示大家在遇到“欠钱不还”一事中的常见问题。
1、问:我只有一张经借款人签字的借据或者欠条,是否能起诉对方?
答: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该笔借款是事实存在的。如果签借据在先,款项没有实际发生,那么,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了。
2、问:我没有借据之类的书面凭证,但是我有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起诉对方?
答:起诉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能不能胜诉,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比如,对方有证据证明这笔转账其实是你的还款或者是货款,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看了以上两个问题,那么问题又来了。有人说,借款的人是我的好朋友,没有写欠条、借据这些书面文件,现金支付的,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欠款了。现在他不承认借款了,怎么办?咳咳~~~我只能说,爱莫能助,以后就不要跟他玩了。
3、问:怎么约定利息才是合理的?如果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怎样约定才合理?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又未约定逾期利息,能否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答:1)法院支持的合理利息利率——24%;
2)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可以一起主张或选择主张,但总额不超过年利率24%;
3)约定借期内利息的,逾期利息可参照借期内利息计算;
4)未约定任何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4、问:起诉对方,怎么走法律程序?(不考虑调解、和解等其他因素)
答:法院立案——等开庭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开庭——判决。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上诉——开庭——终审判决。再不服的,可申请再审。如果没有异议的,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5、问: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不考虑代理关系)
答:基本资料有:起诉状、证据清单、借款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
悄悄告诉你几个受用的小提示:
1)要求对方在借据、欠条等签字时,一定要确认是本人签字喔,而且要求字体要清晰,不然就难以辨别是谁的签字啦;
2)要求对方在借据、欠条等书面材料写上身份证号码。你要核对一下喔,起诉的时候必须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上的地址才能查到对方的身份信息。没有这些信息,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最好就复印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啦,以后就会避免很多麻烦;
3)最好能通过转账方式出借款项,备注是借款。如果是现金的,也要对方写收据等;
4)约定好法院管辖问题。如果对方是外省的,最好是约定你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啦,不然跑到外省去起诉就麻烦啦;
5)约定对方逾期付款时,除了支付利息外,还要约定你因此起诉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对方承担。因为很多人都不想自己打官司或者不知道怎么打官司,只能委托律师。有了这条约定,就不会那么担心昂贵的律师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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