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职能包括,商业银行的职能是什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孟言慕

商业银行的职能包括,商业银行的职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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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职能有哪些

在我国,银行体系较为复杂,通常可按照性质和职能等标准进行分类。以下为几种常见分类及具体类型:

按所有权性质和职能分类(主流分类方式)

我国银行主要可分为以下五类,涵盖了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不直接办理个人或企业业务,主要职能包括制定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管理金融市场等,是 “银行的银行”。政策性银行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重点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外贸发展、国际经济合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服务 “三农” 领域,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由国家控股,规模大、网点多,业务覆盖全国乃至全球,服务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通常也归为此类)。股份制商业银行采用股份制形式,股权结构多元(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等),业务范围广泛,市场化程度较高。主要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等。地方性银行服务于特定区域(如省、市、县),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规模相对较小。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县域和农村地区。其他分类方式按业务范围分类全能型银行(可经营存贷款、投资、保险等综合业务,如大型商业银行);专业性银行(专注特定领域,如政策性银行、住房储蓄银行)。按规模和上市情况分类大型银行(如国有大行、部分股份制银行);中小型银行(如城商行、村镇银行);上市银行(如多数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城商行)。

论述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中层领导力提升:职能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主讲:杨昊老师


课程大纲:

一、职能经理的员工管理责任

二、职能经理与 HR 的“矛盾 ”和“融合

三、职能经理如何做好员工“选、用、育、留、退

四、职能经理如何做好员工日常管理

商业银行的职能与作用

五家国有大行明确不再设立监事会。
4月29日晚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均发布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中均涉及董事会对不再设立监事会/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决议。5家银行公告显示,相关决议均已在董事会表决通过,但尚需等待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同样在29日晚间发布类似公告。
招商银行在公告中详述了不再设置监事会的缘由和后续安排。招商银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该行作出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决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
同时,招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该行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后不再换届,依照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招商银行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公告发布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监事长一职均已处于空缺状态。截至目前,5家银行最后一任监事长分别为黄良波、王敬东、张克秋、王永庆、徐吉明,五人分别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4年2月、2023年10月、2025年1月辞任。在上述五人辞任后,5家银行未再聘任新的监事长,直至此次公告撤销监事会。
业内专家表示,不再设立监事会,是商业银行顺应金融行业发展趋势所作出的重要变革。
2024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同年12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在撤销还是保留监事会一事上,金融管理部门给予了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权,各家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既可以继续保留监事会、监事,也可以选择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受访专家普遍表示,多家银行决定不再保留监事会,是在充分考量自身发展状况后做出的决定。
“现阶段,商业银行监事会的部分职能,和董事会,特别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审计委员会的部分职能是重叠的。职能重叠会抬高银行公司治理成本。”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在采访时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说,撤销监事会、采取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做法,是能够保持公司治理有效性,并且降低公司治理成本的。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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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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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的分类

中央银行 :

定义 :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结构,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

政策性银行 :

定义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在特定业务领域开展政府直接或间接的金融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 :

定义 :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大型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

定义 :有非国有资本参股的商业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城市商业银行 :

定义 :主要服务于城市地区,提供金融支持。

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等。

农村商业银行 :

定义 :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支持。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


另外——

投资银行(国外) :

定义 :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如证券承销、企业并购等。

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等。

世界银行(国外) :

定义 :国际金融机构,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援助。

世界银行集团。

这些银行类别在职责和业务范围上各有不同,共同构成了我国复杂的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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